南京旅游有限公司旅服中心多处房产分别出租第1次公告
南京旅游有限公司旅服中心多处房产分别出租第1次公告
南京市公 (略) (略) 委托,就其 (略) (略) 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略) | |
1.2 标的名称: (略) (略) 房产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11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 (略) (略) | |
2.2 有无房产证: 无 | |
2.3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22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有燃气。 | |
2.7 招租业态: 详见附件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1楼及地下负一楼。 (2)装修程度:毛坯。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点击查看>> (详见附件) | |
3.2 租期(月): 60个月 (另有3个月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季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赁押金(万元):详见附件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长方式:详见附件。 (2)出租标的交付条件为现状交付,交付时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认可以商铺现状交付,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附属、补充协议不可违背本招租方案的各项规定,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予以终止或取消,并追究违约责任及租金损失。 (5)租赁期内,自负盈亏,同时承租方对该租赁区域的运营维护还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南京市国资委、 (略) 以及出租方租赁区域的租赁管理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出租方对租赁区域的用途和维护改造等享有监管权力。 (6)意向承租方经营业态不得出现噪音、环境污染等情况,不得扰民,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7)租期内承租方须严格守法经营,按照消防、环保、旅游行业 (略) 门的要求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接受相 (略) 门的管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 |
6.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 (略) | |
联系人:张秋月 |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 (略) B5栋12楼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 (略) (略) | |
联系人:025-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附件:
DD000E;EE000E;
南京市公 (略) (略) 委托,就其 (略) (略) 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略) | |
1.2 标的名称: (略) (略) 房产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11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 (略) (略) | |
2.2 有无房产证: 无 | |
2.3 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22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有燃气。 | |
2.7 招租业态: 详见附件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1楼及地下负一楼。 (2)装修程度:毛坯。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点击查看>> (详见附件) | |
3.2 租期(月): 60个月 (另有3个月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季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赁押金(万元):详见附件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长方式:详见附件。 (2)出租标的交付条件为现状交付,交付时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确认并知悉房屋现状,认可以商铺现状交付,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附属、补充协议不可违背本招租方案的各项规定,否则将视为承租方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予以终止或取消,并追究违约责任及租金损失。 (5)租赁期内,自负盈亏,同时承租方对该租赁区域的运营维护还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南京市国资委、 (略) 以及出租方租赁区域的租赁管理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出租方对租赁区域的用途和维护改造等享有监管权力。 (6)意向承租方经营业态不得出现噪音、环境污染等情况,不得扰民,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7)租期内承租方须严格守法经营,按照消防、环保、旅游行业 (略) 门的要求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接受相 (略) 门的管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 |
6.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 (略) | |
联系人:张秋月 |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 (略) B5栋12楼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 (略) (略) | |
联系人:025-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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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000E;EE0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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