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资产(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柏小区109栋7单元7层2号房产)
部分资产(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柏小区109栋7单元7层2号房产)
(略) 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中 (略) 部分资产(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柏小区109栋7 (略) 房产)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 (略) | 黑(2019)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1 (略)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总层数 | 7 | 房屋装饰情况 | 无装修。 |
配套设施 | 门、窗、供暖及给水排水设施。 | 使用状态 | 闲置。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评估结论不含增值税。2.本次评估值未考虑实际交易时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对其价值的影响。3.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均为经济适用住房,土地性质为划拨,经向道里区 (略) 咨询,2009年10月1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需按基准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执行的基准地价为《关于发布<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基准地价>的联合通知》(哈规土联字[1993]1号),故本次按照基准地价的10%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补缴的土地出让金。4.根据《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被评估企业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 (略) 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产实物情况:该房产无人居住,房屋无装修。当年的供暖费用转让方已经支付完,并不欠供暖费用。2.标的房产权益情况:标的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 (略) 付清。3.其他详 (略) 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 (略) | ||
注册地(住所) | 哈尔滨市 (略) (略)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略) (略) 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在信息披露期满之前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5万元到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2.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意向受让方竞拍成功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受让方自行承担由 (略) 后果。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 (略) 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4.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 (略) 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的,则转让方 (略) 保证金 (略) 置标的资产,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6.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 (略) 涉及的转让资产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7. 在房屋进行交接时,双方需要对房屋的水表、电表、煤气表指数进行确认并做好记载。交接前水表、电表、煤气表发生的费用由转让方负责,交接后的费用由受让方负责。8. 交易及权属变更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方须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方按国家规定及前述约定各自承担。9. 本次交易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交纳。10. 若本项目协议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06%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若本项目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5%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名称:上海联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间 |
展示地点 | (略) 在地 |
联系人 | 韦聪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略) 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 中 (略) 部分资产(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柏小区109栋7 (略) 房产) |
资产类别 | 不动产 | 不 (略) | 黑(2019)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1 (略)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
房屋总层数 | 7 | 房屋装饰情况 | 无装修。 |
配套设施 | 门、窗、供暖及给水排水设施。 | 使用状态 | 闲置。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评估结论不含增值税。2.本次评估值未考虑实际交易时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对其价值的影响。3.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均为经济适用住房,土地性质为划拨,经向道里区 (略) 咨询,2009年10月1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需按基准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执行的基准地价为《关于发布<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基准地价>的联合通知》(哈规土联字[1993]1号),故本次按照基准地价的10%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补缴的土地出让金。4.根据《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被评估企业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 (略) 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房产实物情况:该房产无人居住,房屋无装修。当年的供暖费用转让方已经支付完,并不欠供暖费用。2.标的房产权益情况:标的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 (略) 付清。3.其他详 (略) 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 (略) | ||
注册地(住所) | 哈尔滨市 (略) (略)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略) (略) 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在信息披露期满之前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5万元到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2.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 (略) 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意向受让方竞拍成功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受让方自行承担由 (略) 后果。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 (略) 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4.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 (略) 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房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的,则转让方 (略) 保证金 (略) 置标的资产,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6.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 (略) 涉及的转让资产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7. 在房屋进行交接时,双方需要对房屋的水表、电表、煤气表指数进行确认并做好记载。交接前水表、电表、煤气表发生的费用由转让方负责,交接后的费用由受让方负责。8. 交易及权属变更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方须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方按国家规定及前述约定各自承担。9. 本次交易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交纳。10. 若本项目协议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06%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若本项目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5%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名称:上海联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告期间 |
展示地点 | (略) 在地 |
联系人 | 韦聪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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