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医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浙江东方医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略) 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 (略) (以下简称“ (略) ”)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 (略) 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预披露信息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 (略) 置方案作出调整;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正式披露为准。
标的企业名称 | 浙江东方 (略)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 (略) (略) |
法定代表人 | 沈慧珠 | ||
成立日期 | 1993-01-04 | 注册资本(万元) | 点击查看>>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23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母婴用品销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玩具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仪器仪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略) | 点击查看>>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审计机构 | 浙江至诚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基本情况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 (略) 团等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门监管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MB 点击查看>> Y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本次转让行为须履行批准程序,转让方在获得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同意后进行正式公告。 | ||||
预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其他披露事项 | 1.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 (略) 、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2.本次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须履行最终批准程序后方可进行正式披露。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钱女士 | 电话 | 0571- 点击查看>> |
(略) | 点击查看>>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 (略) (略) (略) 楼18层 | 网址 | www.zj 点击查看>>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虞女士 | 电话 | 0571- 点击查看>>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略) 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 (略) (以下简称“ (略) ”)公开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 (略) 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预披露信息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 (略) 置方案作出调整;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正式披露为准。
标的企业名称 | 浙江东方 (略)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 (略) (略) |
法定代表人 | 沈慧珠 | ||
成立日期 | 1993-01-04 | 注册资本(万元) | 点击查看>>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零售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23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母婴用品销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玩具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仪器仪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略) | 点击查看>>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审计机构 | 浙江至诚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基本情况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 (略) 团等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点击查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门监管 | 国家出资 (略) 门名称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MB 点击查看>> Y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本次转让行为须履行批准程序,转让方在获得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同意后进行正式公告。 | ||||
预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其他披露事项 | 1.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 (略) 、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2.本次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须履行最终批准程序后方可进行正式披露。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钱女士 | 电话 | 0571-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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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 (略) (略) (略) 楼18层 | 网址 | www.zj 点击查看>>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虞女士 | 电话 | 0571-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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