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所属双河口苗圃闲置场地租赁权竞租
万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所属双河口苗圃闲置场地租赁权竞租
根据万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我公司受托定于2022年7月21日15:00对以下场地租赁权进行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场地(以下简称标的)的基本情况
序 号 | 标的地址 | 使用面积(㎡) | 年租金 保留价 (元) | 租赁 期限 (年度) | 竞租 保证金(元) | 履约 保证金(元) | 使用 现状 |
1 | 万州区双河口苗圃闲置场地 | 约1000 | 点击查看>> .00 | 2年 | 点击查看>> .00 | 年租金的10% | 在租 |
上述标的属重庆市万州区园 (略) 管理的资产。
二、竞租时间、地点:定于2022年7月21日15:00在万州区公 (略) 进行现场公开竞租。
三、竞租条件及要求
1、竞租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公司法人。
2、承租人(竞得人)不得在承租期内经营涉黄、赌、毒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从事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经营、生活的行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原有结构。同时,还应服从 (略) 门的管理。
3、承租人(竞得人)在经营使用期间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场地或设施转租、转借他人。
4、本次竞租标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竞得人)必须无条件交回承租标的。标的将按相关政策规定进入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竞价租赁,承租人(竞得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届时如承租人(竞得人)没有竞租成功, (略) 投入的装潢装修等费用由承租人(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5、竞租人通过竞价方式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四、标的说明
1、本次竞租标的:本次竞租标的为万州区双河口苗圃闲置场地。
2、租赁期限、租金:本次竞租标的为二年期租赁权,起始时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限,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竞租成交后 5个工作日内, (略) 签订租赁合同,按租赁合同要求支付租赁租金。公告中的年租金即为竞租保留价(起始价)。
3、租金的递增: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8%。
4、本公告刊登的标的面积为参考面积,如有差异,成交价款及佣金不做调整。
五、竞租须知
1、凡参与竞租的,必须无条件接受《竞租协议书》、租赁合同和《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竞租人一旦缴纳竞租保证金参与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租协议书》、《租赁合同》和《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
2、竞租人应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成交后,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租金。未成交的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本场竞租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竞租人必须于2022年7月21日14:00——14:50,到万州区公 (略) 现场刷卡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凭保证金缴纳凭据、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经法定 (略) 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到公 (略) 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并签订《竞租协议书》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4、定于2022年7月21日15:00在万州区公 (略) 进行现场公开竞租。
5、为避免恶意竞争,本次竞租采用最高限价的方式来保证各方当事人利益。超出最高限价的应价视为无效报价。
6、竞租采用现场密封报价的方式(详情见竞租规则),竞租人必须以不低于本公告确定的年租金的底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报价,否则视为违约,所缴纳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公告期满,标的若只有一个竞租人,且报价不低于该标的年租金的底价,则该竞租人即为该标的竞得人。
8、为保障原承租人合法利益,此次竞租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租赁的场地享有优先承租权。
9、竞得人竞得标的后,应立即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在5日内持《竞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租赁合同时,竞得人须向出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后,无违约责任,结清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后,交接完毕无息退还。)。
10、竞得人竞得标的后,按竞租协议书的约定于竞租成交当日按2年租金总额的5%向委托代理人支付佣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竞得人付清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以及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出租人将标的移交竞得人。
12、竞得人如在规定时间 (略) 签订租赁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租金,则视为放弃租赁权利,该标的竞租流标,该标的将再次组织竞租。
13、其他未尽事宜以委托代理人和出租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竞租规则》、《租赁合同》和其他约定为准。
七、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标的现场开始展示。
八、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竞租的标的系按标的现状竞租,出租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看,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详细查看竞租标的和拍照留存,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出租场地现状,自行评估经营风险,出租人与委托代理人对竞租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附:1. 委托代理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
2. 委托代理人制订的《竞租规则》
3. 委托代理人制订的《竞租成交确认书》
4. 出租人制订的《双河口苗圃闲置场地租赁合同》(以上简称租赁合同)
公司地址:重庆市 (略)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牟老师
重庆市万州区园 (略)
重庆乐 (略)
2022年7月12日
根据万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我公司受托定于2022年7月21日15:00对以下场地租赁权进行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场地(以下简称标的)的基本情况
序 号 | 标的地址 | 使用面积(㎡) | 年租金 保留价 (元) | 租赁 期限 (年度) | 竞租 保证金(元) | 履约 保证金(元) | 使用 现状 |
1 | 万州区双河口苗圃闲置场地 | 约1000 | 点击查看>> .00 | 2年 | 点击查看>> .00 | 年租金的10% | 在租 |
上述标的属重庆市万州区园 (略) 管理的资产。
二、竞租时间、地点:定于2022年7月21日15:00在万州区公 (略) 进行现场公开竞租。
三、竞租条件及要求
1、竞租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公司法人。
2、承租人(竞得人)不得在承租期内经营涉黄、赌、毒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从事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经营、生活的行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原有结构。同时,还应服从 (略) 门的管理。
3、承租人(竞得人)在经营使用期间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场地或设施转租、转借他人。
4、本次竞租标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竞得人)必须无条件交回承租标的。标的将按相关政策规定进入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竞价租赁,承租人(竞得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届时如承租人(竞得人)没有竞租成功, (略) 投入的装潢装修等费用由承租人(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5、竞租人通过竞价方式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四、标的说明
1、本次竞租标的:本次竞租标的为万州区双河口苗圃闲置场地。
2、租赁期限、租金:本次竞租标的为二年期租赁权,起始时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限,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竞租成交后 5个工作日内, (略) 签订租赁合同,按租赁合同要求支付租赁租金。公告中的年租金即为竞租保留价(起始价)。
3、租金的递增: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8%。
4、本公告刊登的标的面积为参考面积,如有差异,成交价款及佣金不做调整。
五、竞租须知
1、凡参与竞租的,必须无条件接受《竞租协议书》、租赁合同和《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竞租人一旦缴纳竞租保证金参与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租协议书》、《租赁合同》和《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
2、竞租人应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成交后,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租金。未成交的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本场竞租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竞租人必须于2022年7月21日14:00——14:50,到万州区公 (略) 现场刷卡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凭保证金缴纳凭据、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经法定 (略) 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到公 (略) 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并签订《竞租协议书》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4、定于2022年7月21日15:00在万州区公 (略) 进行现场公开竞租。
5、为避免恶意竞争,本次竞租采用最高限价的方式来保证各方当事人利益。超出最高限价的应价视为无效报价。
6、竞租采用现场密封报价的方式(详情见竞租规则),竞租人必须以不低于本公告确定的年租金的底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报价,否则视为违约,所缴纳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公告期满,标的若只有一个竞租人,且报价不低于该标的年租金的底价,则该竞租人即为该标的竞得人。
8、为保障原承租人合法利益,此次竞租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租赁的场地享有优先承租权。
9、竞得人竞得标的后,应立即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在5日内持《竞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租赁合同时,竞得人须向出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后,无违约责任,结清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后,交接完毕无息退还。)。
10、竞得人竞得标的后,按竞租协议书的约定于竞租成交当日按2年租金总额的5%向委托代理人支付佣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竞得人付清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以及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出租人将标的移交竞得人。
12、竞得人如在规定时间 (略) 签订租赁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租金,则视为放弃租赁权利,该标的竞租流标,该标的将再次组织竞租。
13、其他未尽事宜以委托代理人和出租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竞租规则》、《租赁合同》和其他约定为准。
七、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标的现场开始展示。
八、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竞租的标的系按标的现状竞租,出租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看,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详细查看竞租标的和拍照留存,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出租场地现状,自行评估经营风险,出租人与委托代理人对竞租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附:1. 委托代理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
2. 委托代理人制订的《竞租规则》
3. 委托代理人制订的《竞租成交确认书》
4. 出租人制订的《双河口苗圃闲置场地租赁合同》(以上简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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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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