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人民法院关于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中心商贸城南巷第二层2012、2013的商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吉县人民法院关于山西省临汾市吉县中心商贸城南巷第二层2012、2013的商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山西省 (略)
二次拍卖公告
山西省 (略) 将于2022年7月28日10时起至2022 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 (略) )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山西省 (略) 商贸城南巷第二层2012、2013的商用房,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房屋内已装修,且已出租。该房屋为还迁房,还迁合同签订人为刘俊兰和于鑫,所涉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起拍价: 点击查看>> 元,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增价幅度425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接受咨询及现场看样,本院联系人:赵执行员,电话: 点击查看>> .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本院及本次拍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 (略) 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 (略) 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确认后方可参加。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本院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且由案外第三人承租,租赁期限截止2024年11月1日,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房屋建筑面积以 (略) 门最终的登记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竞买价格,房屋是否具备登记及实际交付条件等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实际占有使用和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是否可办理产权登记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余应交纳或补交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但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产权登记风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不动产 (略) 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后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 (略) 已通知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外,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十五日内视为已通知。申请人:宁爱香、贾彦普、刘国兴、郭平华,被执行人:刘俊兰。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 (略) 银行账户付款方式缴纳。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乡宁县支行,开户名: (略) ;账户: 点击查看>> 7559, (略) : 点击查看>>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余款等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依照法释(2016) (略) 《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 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拍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和淘宝网拍平台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57- 点击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山西省 (略)
二次拍卖公告
山西省 (略) 将于2022年7月28日10时起至2022 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 (略) )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山西省 (略) 商贸城南巷第二层2012、2013的商用房,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房屋内已装修,且已出租。该房屋为还迁房,还迁合同签订人为刘俊兰和于鑫,所涉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起拍价: 点击查看>> 元,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增价幅度425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接受咨询及现场看样,本院联系人:赵执行员,电话: 点击查看>> .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本院及本次拍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 (略) 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 (略) 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确认后方可参加。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 (略) 办理交接手续,本院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且由案外第三人承租,租赁期限截止2024年11月1日,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房屋建筑面积以 (略) 门最终的登记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竞买价格,房屋是否具备登记及实际交付条件等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实际占有使用和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是否可办理产权登记 (略) 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余应交纳或补交的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但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产权登记风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不动产 (略) 门了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后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 (略) 已通知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外,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十五日内视为已通知。申请人:宁爱香、贾彦普、刘国兴、郭平华,被执行人:刘俊兰。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 (略) 银行账户付款方式缴纳。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乡宁县支行,开户名: (略) ;账户: 点击查看>> 7559, (略) : 点击查看>>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余款等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依照法释(2016) (略) 《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 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拍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和淘宝网拍平台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57- 点击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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