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佛山建用字〔2022〕 (略)
佛山 (略)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高明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佛山 (略) (略) 关于审批上报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佛自然资明〔2022〕 (略) )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 (略) 石洲村民委员会上三 (略) 等两个农民集体(上三 (略) 和下三 (略) )、石洲村民委员会下三 (略) 、石洲村民委员会新 (略) 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3794公顷(有林地0.1358公顷、坑塘水面0.243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合计0.3794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区自 (略) 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有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佛山 (略)
2022年6月8日
佛山建用字〔2022〕 (略)
佛山 (略)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高明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佛山 (略) (略) 关于审批上报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佛自然资明〔2022〕 (略) )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 (略) 石洲村民委员会上三 (略) 等两个农民集体(上三 (略) 和下三 (略) )、石洲村民委员会下三 (略) 、石洲村民委员会新 (略) 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3794公顷(有林地0.1358公顷、坑塘水面0.243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合计0.3794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区自 (略) 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有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佛山 (略)
2022年6月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