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澄自然资告字[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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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澄自然资告字[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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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澄自然资告字[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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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自然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澄自然资告字[2022]4号)
澄自然资告字[2022]4号2022/7/11

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 (略) 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略) : 2712- 点击查看>> -2 宗地总面积: 点击查看>> .8平方米宗地坐落: 澄迈 (略) 范围 (略) (略) (略) 东侧地段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6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6
主要用途:仓储用地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仓储用地 点击查看>> .80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808万元估 (略)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808万元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08月01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1日1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及申报项目须严格按照澄迈县产业规划要求开发建设。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1.在澄迈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澄迈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13日2022年08月09日海南省公共资 (略) (略) 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或澄迈县金 (略) 110-4号(澄迈 (略) )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13日2022年08月09日澄迈县金 (略) 110-4号(澄迈 (略) )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8月09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 (略) 土地交易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712- 点击查看>> -2 号地块:2022年08月01日08时30分2022年08月11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地块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补偿到位。目前该宗地的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周边可以满 (略) 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三)该地块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位于省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2022年非农业建设用地计划。该地块将用于现代物流产业项目使用。
(四)该地 (略) 红线或防护绿地距离:12米;建筑退用地界线距离:应符合日照、消防、视觉卫生、防灾、抗震等要求;建筑间距满足国家、海南省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位不少于0.15个/100㎡建筑面积。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和澄迈县住房 (略) 相关要求执行。该项目用地已开展节地评价工作,并编制节地评价报告。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须按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质灾害。
(五)该宗地出让控制标准符合《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琼国土资规〔2018〕7号)的要求,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第5年,项目达产时投资强度不低于1800万元/公顷(120万元/亩),平均税收不低于120万元/公顷/年(8万元/亩/年),平均产值不低于1200万元/公顷/年(80万元/亩/年),竞得人须按照4亩一个招工指标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 (略) 分。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八)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澄迈县自然 (略) 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九)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十)该宗地在挂牌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要与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一)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 (略) 载内容为本 (略) 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
联 系 人:吴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0898-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略) :

澄迈县自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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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自然资告字[2022]4号2022/7/11

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 (略) 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略) : 2712- 点击查看>> -2 宗地总面积: 点击查看>> .8平方米宗地坐落: 澄迈 (略) 范围 (略) (略) (略) 东侧地段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6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6
主要用途:仓储用地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仓储用地 点击查看>> .80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808万元估 (略)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808万元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08月01日0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1日1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 (略)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及申报项目须严格按照澄迈县产业规划要求开发建设。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1.在澄迈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澄迈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13日2022年08月09日海南省公共资 (略) (略) 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或澄迈县金 (略) 110-4号(澄迈 (略) )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13日2022年08月09日澄迈县金 (略) 110-4号(澄迈 (略) )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8月09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 (略) 土地交易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712- 点击查看>> -2 号地块:2022年08月01日08时30分2022年08月11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地块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补偿到位。目前该宗地的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周边可以满 (略) 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三)该地块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位于省级产业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2022年非农业建设用地计划。该地块将用于现代物流产业项目使用。
(四)该地 (略) 红线或防护绿地距离:12米;建筑退用地界线距离:应符合日照、消防、视觉卫生、防灾、抗震等要求;建筑间距满足国家、海南省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位不少于0.15个/100㎡建筑面积。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和澄迈县住房 (略) 相关要求执行。该项目用地已开展节地评价工作,并编制节地评价报告。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须按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质灾害。
(五)该宗地出让控制标准符合《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琼国土资规〔2018〕7号)的要求,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第5年,项目达产时投资强度不低于1800万元/公顷(120万元/亩),平均税收不低于120万元/公顷/年(8万元/亩/年),平均产值不低于1200万元/公顷/年(80万元/亩/年),竞得人须按照4亩一个招工指标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 (略) 分。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八)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澄迈县自然 (略) 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九)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十)该宗地在挂牌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要与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一)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 (略) 载内容为本 (略) 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
联 系 人:吴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0898-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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