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辛意达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河津市辛意达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
标的名称 | 河津 (略) 债权转让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5 |
转让底价 | ¥3, 点击查看>> 万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长城 (略) (略)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注册地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 (略) | 法人代表 | 管春平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93J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5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 (略) 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如没有征集到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挂牌期间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补登公告,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 (略)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的债权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 (略) 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债权资产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 2)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债权资产的现状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债权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3)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 (略) 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 (略) (略) 瑕疵和风险; 5、转让标的债权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债权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6、意向受让方 (略) 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 (略) 概不负责。 7、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首次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 8、 (略) 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该公告最终解 (略) 所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确保资金来源(包括缴纳的保证金及后续的转让价款)合法,须对自己的资金来源合法性作出承诺。2、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原债务人及相关利益主体,以及被列入反洗钱黑名单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 点击查看>> | |
交纳时间 | 挂牌结束日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转受双 (略) 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 (略) 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略) 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上述债权金额的基准日为2022年4月20日。二、对上述转让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因转让方并非贷款债权的原始权利人,转 (略) 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贷款债权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以至于买受人受让贷款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1)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买受人实际接收的贷款债权金额与转让方公告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对此转让方不作保证或承诺; (2)根据本项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可能无权主张自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之后的主债权利息; (3)本债权项目列明的利息中包含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买受人可能无权就该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对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2、(1) (略) (略) 有权人系村委会全资控股企业,可能存在不能实际占有抵押物的情形,抵押物可能存 (略) 得而被罚没的风险。 (2) (略) 涉的抵押物还可能存在:不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条件、已发生灭失或已不存在、已出租给第三方、存在抵押最高额限制、内部未装修、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所占土地无法分割、受让后须补交出让金、已被其他权利人查封或其他减损抵押物价值等相关情形;3、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根据行政通知强制关停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对于本债权项目,借款人河津 (略) 工商登记状态显示为“吊销”,保证人郝逸云可能无法取得联系);4、该债权系不良资产, (略) (略) 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5、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 (略) (略) 丧失;该债权可能有丧失胜诉权的风险;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可能有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6、债权 (略) 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7、债权证明文件(不限于原件)可能存在缺失、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8、对该贷款债权在基准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9、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可能无法 (略) 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三、特别告知事项意向受让方须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详见“受让方资格条件”部分),确保资金来源(包括缴纳的保证金及后续的转让价款)合法,在被确认为最终买受人之后,须配合转让方进行资料提供、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相关工作,并须按照约定的期限与转让方签订相关协议、支付后续价款,否则转让方有权扣收保证金。 |
附件资料 |
标的名称 | 河津 (略) 债权转让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5 |
转让底价 | ¥3, 点击查看>> 万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长城 (略) (略)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注册地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 (略) | 法人代表 | 管春平 |
注册资本(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93J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5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 (略) 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间,如没有征集到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若挂牌期间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补登公告,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 (略)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在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的债权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 (略) 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债权资产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 2)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债权资产的现状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债权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3)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 (略) 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 (略) (略) 瑕疵和风险; 5、转让标的债权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债权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6、意向受让方 (略) 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 (略) 概不负责。 7、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首次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 8、 (略) 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该公告最终解 (略) 所有。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确保资金来源(包括缴纳的保证金及后续的转让价款)合法,须对自己的资金来源合法性作出承诺。2、以下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原债务人及相关利益主体,以及被列入反洗钱黑名单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 点击查看>> | |
交纳时间 | 挂牌结束日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转受双 (略) 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 (略) 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略) 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上述债权金额的基准日为2022年4月20日。二、对上述转让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因转让方并非贷款债权的原始权利人,转 (略) 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贷款债权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以至于买受人受让贷款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1)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买受人实际接收的贷款债权金额与转让方公告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对此转让方不作保证或承诺; (2)根据本项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可能无权主张自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之后的主债权利息; (3)本债权项目列明的利息中包含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买受人可能无权就该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对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2、(1) (略) (略) 有权人系村委会全资控股企业,可能存在不能实际占有抵押物的情形,抵押物可能存 (略) 得而被罚没的风险。 (2) (略) 涉的抵押物还可能存在:不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条件、已发生灭失或已不存在、已出租给第三方、存在抵押最高额限制、内部未装修、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所占土地无法分割、受让后须补交出让金、已被其他权利人查封或其他减损抵押物价值等相关情形;3、债权项下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根据行政通知强制关停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对于本债权项目,借款人河津 (略) 工商登记状态显示为“吊销”,保证人郝逸云可能无法取得联系);4、该债权系不良资产, (略) (略) 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5、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 (略) (略) 丧失;该债权可能有丧失胜诉权的风险;债权项下担保权利可能有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6、债权 (略) 或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付等情形,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7、债权证明文件(不限于原件)可能存在缺失、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8、对该贷款债权在基准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9、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可能无法 (略) 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三、特别告知事项意向受让方须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详见“受让方资格条件”部分),确保资金来源(包括缴纳的保证金及后续的转让价款)合法,在被确认为最终买受人之后,须配合转让方进行资料提供、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相关工作,并须按照约定的期限与转让方签订相关协议、支付后续价款,否则转让方有权扣收保证金。 |
附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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