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告】吉林省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中心整体转让约10305.12吨90号沥青项目信息披露
【转让公告】吉林省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中心整体转让约10305.12吨90号沥青项目信息披露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长公-GY-GG[2022]141
项目名称 | (略) 交 (略) 整体转让约 点击查看>> . (略) 沥青 | ||||||||
(略) | 长公-GY-SW[2022] (略)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年07月20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年08月16日 |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2022年8月2、3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兴隆 (略) 院内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7日15时00分 |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胡先生 | 电话 |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2年07月20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18日09时00分 | ||||||
报名网址(支持远程报名) | http:/ 点击查看>> valign="center"> 长春市公 (略) 动态报价网址 | http:/ 点击查看>> valign="center">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431- 点击查看>> | ||||
网络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 点击查看>> | 电话 | 0431- 点击查看>> |
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长春市公 (略) (长春 (略)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 (略) 交 (略) 整体转让约 点击查看>> . (略)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略) 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略) 交 (略)
二、转让标的简况
该项目有1个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资产描述 | 90# (略) 沥青,购于2015年,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账面数量约 点击查看>> .12吨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是否 | |||||
资产评估 情况1 | 评估机构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吉林省财政厅 | A.核准 B.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5月11日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长春市公 (略) 完全 (略) 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标的展示联系人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本次转让标的由转让方购于2015年,现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转让标的账面数量约为 点击查看>> .12吨,实际数量以最终出库数量为准。 二、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 三、沥青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成交价款交至长春市公 (略) (长春 (略) )指定账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转为成 (略) 分),同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27万元,款项到户后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合同次日开始提货。 四、受让方应具有从事沥 (略) 建设的经营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 五、受让标 (略) 沥青, (略) 建 (略) 工程。因此,受让方受让后,其用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如有违反,其造成的后果或损失及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无关。 六、受让方自行提货,提货期限在连续18个自然日内完成,逾期每日按成交价款的0.5‰扣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时转让方有权追索。 七、受让方必须按照专业标准和规范自行组织运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略) 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债务等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受让 (略) 内(或库区内)提货、运输期间需接受转让方的调度和指挥,遵守转让方的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制度和要求,否则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九、受让方标的提取完毕,经转让方审定合格并扣除给转让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时转让方有权追索。 十、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市场风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交 (略) | |||
基本情况 | 法人 | |||
住所 | 吉林省长 (略)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张辛 | |||
注册资本(万元) | 点击查看>> .00 | |||
经济性质 | 事业单位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略)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B.董事会决议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D.其他:临时党委会议纪要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称 | 吉林省财政厅 | ||
批准内容 | 同意 |
四、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 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长春市公 (略) (长春 (略)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春幸福街支行 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 ||||
(略) | 标的名称 | (略) | 保证金金额 | ||
长公-GY-SW[2022] (略) 001 | (略) 交 (略) 整体转让约 点击查看>> . (略) 沥青 | 点击查看>> 8929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7日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以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收他人代付款) | ||||
保证金交款账户 | 点击查看>> 8929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 (略) 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 (略) 相关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 (略) 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略) 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 (略) 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 (略) 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 (略) 径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 (略) 相关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长公-GY-GG[2022]141
项目名称 | (略) 交 (略) 整体转让约 点击查看>> . (略) 沥青 | ||||||||
(略) | 长公-GY-SW[2022] (略)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年07月20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年08月16日 |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2022年8月2、3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兴隆 (略) 院内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7日15时00分 |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胡先生 | 电话 |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2年07月20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18日09时00分 | ||||||
报名网址(支持远程报名) | http:/ 点击查看>> valign="center"> 长春市公 (略) 动态报价网址 | http:/ 点击查看>> valign="center">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431- 点击查看>> | ||||
网络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 点击查看>> | 电话 | 0431- 点击查看>> |
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长春市公 (略) (长春 (略)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 (略) 交 (略) 整体转让约 点击查看>> . (略)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略) 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略) 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略) 交 (略)
二、转让标的简况
该项目有1个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资产描述 | 90# (略) 沥青,购于2015年,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账面数量约 点击查看>> .12吨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是否 | |||||
资产评估 情况1 | 评估机构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吉林省财政厅 | A.核准 B.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5月11日 | |||||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长春市公 (略) 完全 (略) 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标的展示联系人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本次转让标的由转让方购于2015年,现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转让标的账面数量约为 点击查看>> .12吨,实际数量以最终出库数量为准。 二、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 三、沥青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成交价款交至长春市公 (略) (长春 (略) )指定账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转为成 (略) 分),同时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27万元,款项到户后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合同次日开始提货。 四、受让方应具有从事沥 (略) 建设的经营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 五、受让标 (略) 沥青, (略) 建 (略) 工程。因此,受让方受让后,其用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如有违反,其造成的后果或损失及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无关。 六、受让方自行提货,提货期限在连续18个自然日内完成,逾期每日按成交价款的0.5‰扣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足时转让方有权追索。 七、受让方必须按照专业标准和规范自行组织运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略) 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债务等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受让 (略) 内(或库区内)提货、运输期间需接受转让方的调度和指挥,遵守转让方的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制度和要求,否则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九、受让方标的提取完毕,经转让方审定合格并扣除给转让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时转让方有权追索。 十、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市场风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交 (略) | |||
基本情况 | 法人 | |||
住所 | 吉林省长 (略)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张辛 | |||
注册资本(万元) | 点击查看>> .00 | |||
经济性质 | 事业单位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略)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B.董事会决议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D.其他:临时党委会议纪要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称 | 吉林省财政厅 | ||
批准内容 | 同意 |
四、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 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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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长春市公 (略) (长春 (略)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春幸福街支行 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 ||||
(略) | 标的名称 | (略) | 保证金金额 | ||
长公-GY-SW[2022] (略) 001 | (略) 交 (略) 整体转让约 点击查看>> . (略) 沥青 | 点击查看>> 8929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 |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17日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以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收他人代付款) | ||||
保证金交款账户 | 点击查看>> 8929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 (略) 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 (略) 相关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 (略) 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略) 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 (略) 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 (略) 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 (略) 径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 (略) 相关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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