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招待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公开转让公告(第三次)
天水市人民政府招待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公开转让公告(第三次)
(略) :WL2022FJ121
项目名称 | 天水市人 (略) 部分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 (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7-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7-2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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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天水市人 (略) 院内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天水中恒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 (略)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天水市人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 (略) 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 (略) 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略) 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略) 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 (略) 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 (略) 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4.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5.成交后, (略) 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6.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 (略) 集团不 (略) 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2年7月22日至7月28日17时。 2.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略) 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 (略) 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在E交易系统(www.ejy365.com)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4.转让标的为家具、铝 (略) 灯、车辆及字画工艺品,部分标的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已既存的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拆卸、装运,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5.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略) 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 (略) 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6.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 (略) 竞得的物资、设备,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7.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 (略) 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略) 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略) 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8.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交易价款、交易服 (略) 集团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9.受让方对转让标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 (略) 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责任。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7-22 09:00:00 至 2022-07-28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 (略) 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略) 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07-2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 (略) 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 (略) 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 (略) 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 (略) 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8)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 (略) 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 (略) 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交纳。 | ||||
附件下载 | -- |
(略) :WL2022FJ121
项目名称 | 天水市人 (略) 部分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 (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7-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7-2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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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天水市人 (略) 院内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天水中恒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 (略)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天水市人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 (略) 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 (略) 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天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 (略) 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略) 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略) 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 (略) 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 (略) 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4.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5.成交后, (略) 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6.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 (略) 集团不 (略) 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2年7月22日至7月28日17时。 2.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略) 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 (略) 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在E交易系统(www.ejy365.com)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4.转让标的为家具、铝 (略) 灯、车辆及字画工艺品,部分标的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已既存的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拆卸、装运,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5.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 (略) 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 (略) 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6.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 (略) 竞得的物资、设备,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7.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 (略) 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略) 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略) 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8.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交易价款、交易服 (略) 集团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9.受让方对转让标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 (略) 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责任。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7-22 09:00:00 至 2022-07-28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 (略) 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略) 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07-2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 (略) 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 (略) 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 (略) 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 (略) 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8)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 (略) 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 (略) 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交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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