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2022DG600185】广州市储备粮管理中心竞价销售承储企业代储市级储备粮项目(1号标的)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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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2022DG600185】广州市储备粮管理中心竞价销售承储企业代储市级储备粮项目(1号标的)交易公告

广州市 (略) 竞价销售承储企业代储市级储备粮项目(1号标的)交易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07-26

受广州市储备 (略) 委托,广州农 (略) (以下简称“本司”)拟通过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组织开展广州市 (略) 竞价销售承储企业代储市级储备粮项目(1号标的)竞价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7月26日至8月1日)

二、网上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1号标的:2022年8月2日10时00分(“1号标的”项目报名请点击→

三、竞价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多次报价(自由报价+限时报价)方式。

(一)报价阶梯:人民币10元的整数倍。

(二)报价时段:

1.自由报价阶段

自由报价时段为1440分钟(24小时),该段时间为竞价人正式报价时间。

2.限时报价阶段

每次限时周期为60秒,首次限时周期从自由报价结束起计算。若限时周期内无人再报价的,则当前报价即为最高报价。若在预定的限时周期内有竞价人继续报价,则此新报价为当前有效报价,系统将重新进入60秒限时周期。如此循环,直至没有新的有效报价,此时的最高报价被确认为竞价人的最高报价。

请各位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参加竞价项目前,登录广州粮食交易综合 (略)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多次报价指引(试行)》(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熟悉相关的操作流程。)

四、品种、品名及数量

1号标的:销售普通大米(早籼米) 点击查看>> 吨,标的详见公告附件《1号标的情况》。

五、挂牌价格(含税)

标的底价于2022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竞价系统内公布。

六、竞价方资格条件

1.竞价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竞价方必须在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记。

七、竞价方需提交的材料

竞价方应于公告期内(2022年8月1日17时之前)在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粮食(物资)竞价销售交易系统”上报名登记。竞价方需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确保于2022年8月1日17时之前(以系统时间为准)提交报名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竞价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竞价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须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广州农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八、保 (略) 置

(一)保证金金额:

1号标的:¥ 220元/吨,共¥44,000元。

(二)交纳时间:在2022年8月1日17时前交纳。

(三)交纳形式:银行转账(原则上交易保证金不能代付)。

(四)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

户名:广州农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 (略)

(五)保证内容:

1.竞价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的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和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广州市 (略) 委托的承储企业广州 (略) 签署《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竞价结束后应按照约定向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按时提取货物等义务。

(六)处置方法:

1.若竞价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司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 (略) 退回。

2.若竞价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本司收到委托方承储企业与成交方签订的《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及《交割确认书》后,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 (略) 退回。

3.竞价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 (略) 有。

九、特别声明

1.竞价方应在参加竞价前亲自详细察看交易标的,清楚上述交易标的现状,对交易标的的状况、价值 (略) 有瑕疵作充分了解。竞价方如要了解交易标的详细情况,可在公告期内自行到库区现场看样(联系方式详见标的情况),委托人、交易机构对交易标的不作任何担保,对其品质与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实际结算数量按仓库清堆出库实付数量为准。

3.成交方须承诺按照委托方提供的《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4.本项目转让标的是广州市本级储备粮,所有权属于广州市人民政府,现广州市 (略) 委托承储企业广州 (略) 代储大米销售,竞价活动结束后由广州 (略) 作为转让方与成交方签署《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

5.标的展示时间:公示期间粮库工作时间(因疫情防控需要,看样当天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6.标的底价于2022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竞价系统内公布。

7.成交方按成交总金额的0.3%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小姐 彭先生

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传真:020- 点击查看>>

E-mail: @@@ mail.gema 点击查看>>

附件:1号标的情况.pdf

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pdf

广州农 (略)

2022年7月26日






广州市 (略) 竞价销售承储企业代储市级储备粮项目(1号标的)交易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07-26

受广州市储备 (略) 委托,广州农 (略) (以下简称“本司”)拟通过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组织开展广州市 (略) 竞价销售承储企业代储市级储备粮项目(1号标的)竞价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7月26日至8月1日)

二、网上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1号标的:2022年8月2日10时00分(“1号标的”项目报名请点击→

三、竞价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多次报价(自由报价+限时报价)方式。

(一)报价阶梯:人民币10元的整数倍。

(二)报价时段:

1.自由报价阶段

自由报价时段为1440分钟(24小时),该段时间为竞价人正式报价时间。

2.限时报价阶段

每次限时周期为60秒,首次限时周期从自由报价结束起计算。若限时周期内无人再报价的,则当前报价即为最高报价。若在预定的限时周期内有竞价人继续报价,则此新报价为当前有效报价,系统将重新进入60秒限时周期。如此循环,直至没有新的有效报价,此时的最高报价被确认为竞价人的最高报价。

请各位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参加竞价项目前,登录广州粮食交易综合 (略)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多次报价指引(试行)》(网址:http:/ 点击查看>> ,熟悉相关的操作流程。)

四、品种、品名及数量

1号标的:销售普通大米(早籼米) 点击查看>> 吨,标的详见公告附件《1号标的情况》。

五、挂牌价格(含税)

标的底价于2022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竞价系统内公布。

六、竞价方资格条件

1.竞价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竞价方必须在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记。

七、竞价方需提交的材料

竞价方应于公告期内(2022年8月1日17时之前)在广州粮食交易综合服务平台“粮食(物资)竞价销售交易系统”上报名登记。竞价方需根据项目公告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确保于2022年8月1日17时之前(以系统时间为准)提交报名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项目公告要求,竞价方须上传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竞价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须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广州农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八、保 (略) 置

(一)保证金金额:

1号标的:¥ 220元/吨,共¥44,000元。

(二)交纳时间:在2022年8月1日17时前交纳。

(三)交纳形式:银行转账(原则上交易保证金不能代付)。

(四)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

户名:广州农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 (略)

(五)保证内容:

1.竞价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的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和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广州市 (略) 委托的承储企业广州 (略) 签署《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竞价结束后应按照约定向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按时提取货物等义务。

(六)处置方法:

1.若竞价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司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 (略) 退回。

2.若竞价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本司收到委托方承储企业与成交方签订的《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及《交割确认书》后,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 (略) 退回。

3.竞价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司扣除其应付给本司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 (略) 有。

九、特别声明

1.竞价方应在参加竞价前亲自详细察看交易标的,清楚上述交易标的现状,对交易标的的状况、价值 (略) 有瑕疵作充分了解。竞价方如要了解交易标的详细情况,可在公告期内自行到库区现场看样(联系方式详见标的情况),委托人、交易机构对交易标的不作任何担保,对其品质与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实际结算数量按仓库清堆出库实付数量为准。

3.成交方须承诺按照委托方提供的《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4.本项目转让标的是广州市本级储备粮,所有权属于广州市人民政府,现广州市 (略) 委托承储企业广州 (略) 代储大米销售,竞价活动结束后由广州 (略) 作为转让方与成交方签署《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

5.标的展示时间:公示期间粮库工作时间(因疫情防控需要,看样当天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6.标的底价于2022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竞价系统内公布。

7.成交方按成交总金额的0.3%支付交易服务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小姐 彭先生

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传真:020- 点击查看>>

E-mail: @@@ mail.gema 点击查看>>

附件:1号标的情况.pdf

粮油竞价销售交易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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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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