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AFF489(别克牌SGM6527AT3.0L)小型轿车
渝AFF489(别克牌SGM6527AT3.0L)小型轿车
标的名称 | 渝AFF489 | ||
(略) | GR2022CQ 点击查看>> -2 | 转让底价 | 2.223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7-27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8-09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 资产类别 | 机动车 |
(略) 码 | 渝AFF489 | ||
转让底价(万元) | 2.223万元 | ||
车辆类型 | 小型轿车 | (略) | 别克牌SGM6527AT |
车辆识别代码 | LSGUD82C68E 点击查看>> | 登记日期 | 2008-10-09 |
排量(L) | 3.0 | 实际车型 | 旅行车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保险险种 | 交强险、商业险 | 保险期至 | 2022-11-11 |
行驶里程(KM) | 点击查看>> | ||
核定载人数 | 7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强制报废期止 | - | ||
是否转出/转籍限制 | 否 | ||
(略) |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1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3-31 | ||
重要信息披露 | 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置的车辆按3%税率开具增值税普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按13%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票。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山 (略) 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山 (略) 有限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 点击查看>>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物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 (略) (略) 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 (略) 尽职调查,自愿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 (略) 置。 六、车辆过户前产生的交通违章由转让方在 (略) 理(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滞纳金、处理扣分等);车辆过户涉及的其它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按成交价的1.26%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单宗标的不足400元的,按400元收取。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5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 点击查看>>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
渝AFF489 | 2.223 | 0.5 | 车辆 | 报名中 |
报价会名称 |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 最新价(万元) | 状态 | 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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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报价会! |
(略) | 鉴证书名称 | 成交价(万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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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暂未出具! |
标的名称 | 渝AFF489 | ||
(略) | GR2022CQ 点击查看>> -2 | 转让底价 | 2.223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7-27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8-09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 资产类别 | 机动车 |
(略) 码 | 渝AFF489 | ||
转让底价(万元) | 2.223万元 | ||
车辆类型 | 小型轿车 | (略) | 别克牌SGM6527AT |
车辆识别代码 | LSGUD82C68E 点击查看>> | 登记日期 | 2008-10-09 |
排量(L) | 3.0 | 实际车型 | 旅行车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保险险种 | 交强险、商业险 | 保险期至 | 2022-11-11 |
行驶里程(KM) | 点击查看>> | ||
核定载人数 | 7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强制报废期止 | - | ||
是否转出/转籍限制 | 否 | ||
(略) |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1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3-31 | ||
重要信息披露 | 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置的车辆按3%税率开具增值税普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按13%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票。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山 (略) 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山 (略) 有限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 (略) 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 点击查看>>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物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是否涉及转出/转籍限制等)后决定是否受让。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 (略) (略) 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 (略) 尽职调查,自愿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 (略) 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 (略) 置。 六、车辆过户前产生的交通违章由转让方在 (略) 理(包括但不限于缴纳罚款、滞纳金、处理扣分等);车辆过户涉及的其它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按成交价的1.26%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单宗标的不足400元的,按400元收取。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5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总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官艳 | 联系电话 | 023- 点击查看>>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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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AFF489 | 2.223 | 0.5 | 车辆 | 报名中 |
报价会名称 |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 最新价(万元) | 状态 | 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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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鉴证书名称 | 成交价(万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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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暂未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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