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道豁洛岛地上建筑物拆除及残余价值捆绑转让交易公告
五道豁洛岛地上建筑物拆除及残余价值捆绑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五道豁洛岛地上建筑物拆除及残余价值捆绑转让 | (略) | 29QT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7/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8/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标的 概况 | |||||
存放地 | 黑河市五道豁洛岛 | ||||
标的现状 | 以现场实物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点击查看>>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2/5/18 | ||||
评估机构 | 黑河市嘉利信资产评估房 (略)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本次转让底价不含税。转让后,受让方必须额外向转让方补齐与交易价款相对应13%的税点)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黑河市城市建设 (略) 组织 (略) : 点击查看>> 41C 注册地: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王 (略) 法定代表人:范国君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 (略) 按本公告的 (略) 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 (略) 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点击查看>> .15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黑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特别 | 1、受让方需另行向转让方交纳拆运履约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该笔保证金不包含在报名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中。 2、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负责拆除,受让方在拆卸、搬运标的的过程中,不允许乱拆非此次成交标的范围外的其他设施,如违规,转让方有权中止此次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 3、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4、转让标的为闲置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已丢失,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5、《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6、转让标的为闲置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房屋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房屋性能方面的责任。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 (略)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受让方对转让标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8、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 (略) 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9、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0、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1、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2、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受让。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交割、拆除、拉运等工作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namespace prefix = "o" /> 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 (略) 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需要向转让方交纳30000元的拆运履约保证金。在拆卸、切割、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4、受让方需将五道豁洛岛上现 (略) 拆除,渣土清运至自然地坪,如未按规定完成拆除,每延长一日扣除拆运履约保证金1000元,如受让方不符合转让方要求转让方有权责令返工并扣除10%-30%的拆运履约保证金。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并另行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 点击查看>> 元的拆运履约保证金,此款项不包含在报名保证金内。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视为受让方同意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本次转让底价不含税。转让后,受让方必须额外向转让方补齐与交易价款相对应13%的税点。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7/29 至 2022/8/4 | |||
报名手续 | 1、受让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2022年8月4日)16:00前,登录 (略) (www. 点击查看>> ),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建筑拆除清运合同等,材料须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 ||||
(略) 置方式 | 1、交纳: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07月29日00:00 至2022年08月05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1、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项目名称 | 五道豁洛岛地上建筑物拆除及残余价值捆绑转让 | (略) | 29QT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7/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8/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标的 概况 | |||||
存放地 | 黑河市五道豁洛岛 | ||||
标的现状 | 以现场实物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点击查看>>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2/5/18 | ||||
评估机构 | 黑河市嘉利信资产评估房 (略) | ||||
转让底价 | 点击查看>> 元 (本次转让底价不含税。转让后,受让方必须额外向转让方补齐与交易价款相对应13%的税点)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黑河市城市建设 (略) 组织 (略) : 点击查看>> 41C 注册地:黑龙江省黑河市合作区王 (略) 法定代表人:范国君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 (略) 按本公告的 (略) 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 (略) 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点击查看>> .15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黑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特别 | 1、受让方需另行向转让方交纳拆运履约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该笔保证金不包含在报名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中。 2、标的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负责拆除,受让方在拆卸、搬运标的的过程中,不允许乱拆非此次成交标的范围外的其他设施,如违规,转让方有权中止此次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 3、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 (略) 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 (略) 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4、转让标的为闲置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打包整体转让,部分设备构件已丢失,按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不允许挑选,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装载与运输,转让成交后不退不换。 5、《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6、转让标的为闲置资产拆除及残余价值,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房屋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房屋性能方面的责任。原则上不允许二次使用,若因受让方强 (略)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受让方对转让标 (略) 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 8、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 (略) 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 (略) 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9、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10、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1、 (略) 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2、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转让标的交割等事宜不能即时办理的,不影响交易结果。相关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和转让方当地防控要求调整顺延。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受让。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交割、拆除、拉运等工作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搬运完毕,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namespace prefix = "o" /> 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并承担转让标的拆卸和 (略) 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 3、受让方需要向转让方交纳30000元的拆运履约保证金。在拆卸、切割、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4、受让方需将五道豁洛岛上现 (略) 拆除,渣土清运至自然地坪,如未按规定完成拆除,每延长一日扣除拆运履约保证金1000元,如受让方不符合转让方要求转让方有权责令返工并扣除10%-30%的拆运履约保证金。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5%比例的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并另行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 点击查看>> 元的拆运履约保证金,此款项不包含在报名保证金内。 3、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价款划转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中约定,交易机构按照《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转让方。如《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中无上述约定,视为受让方同意签署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价款划转手续。 4、本次转让底价不含税。转让后,受让方必须额外向转让方补齐与交易价款相对应13%的税点。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点击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7/29 至 2022/8/4 | |||
报名手续 | 1、受让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2022年8月4日)16:00前,登录 (略) (www. 点击查看>> ),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建筑拆除清运合同等,材料须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受让方。 | ||||
(略) 置方式 | 1、交纳: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16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 (略) 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 (略) 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现有建筑拆除清运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07月29日00:00 至2022年08月05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1、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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