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中心房屋租赁权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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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发展中心房屋租赁权招租公告

第一章 招租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省 (略) 受浙江 (略)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浙江 (略) 房屋租赁权项目

二、 (略) :SZFC2022-JJ-056

三、项目内容

标项

地址

面积(m2)

首年底价

(元/年)

租赁

期限

委托单位

(招租人)

1

杭州市嘉绿 (略) 商铺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自签约日起至2027年5月30日

浙江 (略)

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招租需求》。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含分公司)、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竟租人无任何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

3.与招租人无任何尚未得到解决的租金或其他纠纷问题(解释 (略) 有)。

4.竞租人按《招租文件》规定报名成功并缴纳竞租保证金。

五、竞租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方式报名。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盖公章,现场报名 (略) 3-1号浙江省 (略) ,邮件方式报名的请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 q.com。

六、报名递交资料

报名表及其附件。

七、竞租保证金

标项

地址

金额(元)

1

杭州市嘉绿 (略) 商铺

点击查看>>

交纳方式及要求,详见第二章《竞租须知》前附表。

八、递交竞租文件时间和地点

竞租人应于2022年8月8日下午15:00前半小时内将竞租文件密封送达杭 (略) 3-1号浙江省 (略) ,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九、竞租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8日下午15:00,杭 (略) 3-1号浙江省 (略) 。

代理机构

浙江省 (略)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 (略) 3-1号

网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文件下载、公告查询)和浙江 (略) 官网http:/ 点击查看>> (公告查询)

咨询事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项目报名

叶先生

057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咨询、报名登记、竞租保证金查询和退还

委托人

宣女士

0571- 点击查看>>

咨询、勘查、签约等

十、业务咨询

十一、招租文件下载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招租公告附件。

第二章 竞租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项目概述

详见第一章《招租公告》、第三章《招租需求》

2

底价

详见第一章《招租公告》

3

竞租报价

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不论招租结果如何,竞租人应自行承担本项 (略) 费用。

4

竞租保证金

交纳

1.竞租保证金金额:标项1: 点击查看>> 元。

2.竞租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3.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到账,交纳主体须与竞租主体一致。未按要求交纳的竞租人均为无效竞租。

4.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 (略)

开户银行: (略) 官巷口支行

(略) :3301 0401 6000 9558 480

5.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备注栏中注明:竞租保证金, (略) :SZFC2022-JJ-056。

5

竞租保证金

退还

1.除《招租文件》规定及《竞租承诺书》中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的情形外,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2.竞租人应当提供“退还竞租保证金申请书”。代理机构凭“退还竞租保证金申请书”,或另行开具退竞租保证金收据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

6

转租与分租

7

联合体竞租

8

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详见第三章《招租需求》)

9

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浙江 (略) 官网

10

竞租文件数量

1份

11

竞租文件

密封要求

密封递交

12

竞租文件

有效期

90天

13

竞租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招租公告》

14

竞租文件

接收时限

在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竞租文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竞租文件将予以拒收。

15

竞租时间

和地点

详见第一章《招租公告》

16

成交规则

详见第三章《招租需求》

17

结果公示

确定承租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和浙江 (略) 官网(http:/ 点击查看>> )并发布成交通知书。

18

签订合同

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

19

代理服务费

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首年年租金的6%(四舍五入至元位)计收,在发放成交通知书时,签订合同前由各承租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机构从投标保证 (略) 分)。

2.代理服务费另行支付的:

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 (略)

开户银行: (略) 官巷口支行

(略) :3301 0401 6000 9558 480

3、 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 (略) 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20

招租文件

解释权

属于委托人(招租人)和代理机构。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租文件》中招租项目的竞租、评定、合同履约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租的代理机构浙江省 (略) 。

2.“竞租人”指向代理机构提交竞租文件的主体,成交后也称“承租人”。

3.“招租人”、“委托人”指委托代理机构招租本次项目的单位。

(三)竞租委托

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负责人,须有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四)特别说明:

竞租人应仔细阅读《招租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租文件》的要求提交竞租文件, (略) (略) 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租文件的编制

(一)竞租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五章《竞租文件格式》。

(二)竞租文件的语言

竞租文件以及竞租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 (略) 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竞租文件视同未提供。

(三)竞租文件的有效期

1.自竞租截止日起90天内竞租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竞租文件将被拒绝。

2.承租人的竞租文件自竞租之日起至协议履行完毕或协议解除为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竞租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竞租人应按本《招租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竞租文件,竞租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竞租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竞租人的责任。

2.竞租人应按《招租文件》规定的份数编制竞租文件,并按A4纸规格单独装订成册。建议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文件,以免竞租文件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

3.竞租文件须由竞租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竞租人应写全称。

4.竞租文件不得涂改,若 (略) ,须加盖竞租人公章或者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竞租文件因字迹潦草 (略) 引起的后果由竞租人负责。

(五)竞租文件的包装

竞租文件的包装中的内容:竞租人应按密封封装竞租文件。竞租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竞租人名称、竞租项目名称、 (略) 、标项及“竞租时启封”字样,并加盖竞租人公章。

(六)错误修正

竞租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竞租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对不同文字文本竞租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竞租文件的竞租报价,竞租人同意并签名确认后,调整后的竞租报价对竞租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竞租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竞租将作 (略) 理。

(七)竞租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租文件》要求的竞租将被视为无效竞租。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租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密封、标记或签章的竞租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竞租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竞租文件;

4.与《招租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竞租文件;

5.低于底价竞租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竞租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租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竞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租人在竞租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竞租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因竞租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没有完成履约保证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未按约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

8.其他严重扰乱竞租程序的;

9.本《招租文件》中另行约定的。

三、竞租程序

1.浙江省 (略) 将在《招租文件》内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租活动,竞租人的全权代表或负责人应参加并签到。

2.工作人员打开各竞租人提交的竞租文件外包装,清点竞租文件数量,送评定。

3.工作人员宣读《价格汇总表》。竞租人全权代表对其报价文件的报价进行签名确认;竞租人全权代表未到场签名确认或者拒绝签名确认的,不影响过程和结果。

4.按《招租文件》要求推荐承租人。公布无效竞租的竞租人名单及原因。

四、评审程序

(一)评定小组

本项目评定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

(二)评定程序

1.评定小组对竞租人的资格和竞租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评定小组审查竞租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租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评定小组将根据竞租人的竞租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竞租人进行询问,竞租人要向评定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4.评定小组按成交原则推荐承租人。

5.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竞租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定小组有权对该竞租文件作出不利于竞租人的评判。

(三)成交原则

1.以竞租文件中年租金报价按高到低进行排序,最高价为承租人(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除外);

2.如不同竞租人(非原承租人)报价同为最高价的,则现场再行报价,直至有唯一最高价出现;

3.原承租人参与竞租且报价有效的,如接受本次竞租最高价的,则可优先承租,即为承租人。(原承租人名单由委托人提供,原则为该地址原租赁合同承租人)

五、确定承租人的原则

1.本项目由评定小组根据《招租文件》成交原则规定推荐承租人,招租结果由委托人确认。

2.招租结果经委托人确认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承租人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承租人自行与委托人联系协议签订事宜。

六、异议与投诉

1.异议、投诉提出的形式

竞租人的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委托人或代理机构。其异议、投诉应当有具体的异议、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异议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异议或投诉内容需由单位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2、 (略) 理

(1)对《招租文件》 (略) 理。竞租人对《招租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受理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对招租过 (略) 理。竞租人对招租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招租活动现场提出,委托人、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竞租结 (略) 理。竞租人对竞租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承租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受理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委托人、代理机构认为竞租人异议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招租活动;认为竞租人异议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 (略) 理:a、对《招租文件》提出的异议,通过澄清或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租活动的,澄清或修改《招租文件》后继续开展招租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租文件》后重新开展招租活动。b、对招租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异议确实成立的,重新开展招租活动,情况特殊的终止招租活动。

3、投诉

竞租人认为竞租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委托 (略) 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须有合法来源。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竞租的正常进行。否则,将被委托人及代理机构记录不良行为,拒绝其参加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组织的其他项目的竞租活动。


第一章 招租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省 (略) 受浙江 (略)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浙江 (略) 房屋租赁权项目

二、 (略) :SZFC2022-JJ-056

三、项目内容

标项

地址

面积(m2)

首年底价

(元/年)

租赁

期限

委托单位

(招租人)

1

杭州市嘉绿 (略)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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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自签约日起至2027年5月30日

浙江 (略)

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招租需求》。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含分公司)、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竟租人无任何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

3.与招租人无任何尚未得到解决的租金或其他纠纷问题(解释 (略) 有)。

4.竞租人按《招租文件》规定报名成功并缴纳竞租保证金。

五、竞租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方式报名。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盖公章,现场报名 (略) 3-1号浙江省 (略) ,邮件方式报名的请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 q.com。

六、报名递交资料

报名表及其附件。

七、竞租保证金

标项

地址

金额(元)

1

杭州市嘉绿 (略) 商铺

点击查看>>

交纳方式及要求,详见第二章《竞租须知》前附表。

八、递交竞租文件时间和地点

竞租人应于2022年8月8日下午15:00前半小时内将竞租文件密封送达杭 (略) 3-1号浙江省 (略) ,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九、竞租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8日下午15:00,杭 (略) 3-1号浙江省 (略) 。

代理机构

浙江省 (略)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 (略) 3-1号

网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文件下载、公告查询)和浙江 (略) 官网http:/ 点击查看>> (公告查询)

咨询事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注

项目报名

叶先生

0571-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项目咨询、报名登记、竞租保证金查询和退还

委托人

宣女士

0571- 点击查看>>

咨询、勘查、签约等

十、业务咨询

十一、招租文件下载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招租公告附件。

第二章 竞租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项目概述

详见第一章《招租公告》、第三章《招租需求》

2

底价

详见第一章《招租公告》

3

竞租报价

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不论招租结果如何,竞租人应自行承担本项 (略) 费用。

4

竞租保证金

交纳

1.竞租保证金金额:标项1: 点击查看>> 元。

2.竞租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3.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到账,交纳主体须与竞租主体一致。未按要求交纳的竞租人均为无效竞租。

4.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 (略)

开户银行: (略) 官巷口支行

(略) :3301 0401 6000 9558 480

5.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备注栏中注明:竞租保证金, (略) :SZFC2022-JJ-056。

5

竞租保证金

退还

1.除《招租文件》规定及《竞租承诺书》中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的情形外,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2.竞租人应当提供“退还竞租保证金申请书”。代理机构凭“退还竞租保证金申请书”,或另行开具退竞租保证金收据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

6

转租与分租

7

联合体竞租

8

现场踏勘

自行前往(详见第三章《招租需求》)

9

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浙江 (略) 官网

10

竞租文件数量

1份

11

竞租文件

密封要求

密封递交

12

竞租文件

有效期

90天

13

竞租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招租公告》

14

竞租文件

接收时限

在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竞租文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竞租文件将予以拒收。

15

竞租时间

和地点

详见第一章《招租公告》

16

成交规则

详见第三章《招租需求》

17

结果公示

确定承租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和浙江 (略) 官网(http:/ 点击查看>> )并发布成交通知书。

18

签订合同

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

19

代理服务费

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首年年租金的6%(四舍五入至元位)计收,在发放成交通知书时,签订合同前由各承租人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机构从投标保证 (略) 分)。

2.代理服务费另行支付的:

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 (略)

开户银行: (略) 官巷口支行

(略) :3301 0401 6000 9558 480

3、 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 (略) 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20

招租文件

解释权

属于委托人(招租人)和代理机构。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租文件》中招租项目的竞租、评定、合同履约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租的代理机构浙江省 (略) 。

2.“竞租人”指向代理机构提交竞租文件的主体,成交后也称“承租人”。

3.“招租人”、“委托人”指委托代理机构招租本次项目的单位。

(三)竞租委托

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负责人,须有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四)特别说明:

竞租人应仔细阅读《招租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租文件》的要求提交竞租文件, (略) (略) 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租文件的编制

(一)竞租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五章《竞租文件格式》。

(二)竞租文件的语言

竞租文件以及竞租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 (略) 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竞租文件视同未提供。

(三)竞租文件的有效期

1.自竞租截止日起90天内竞租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竞租文件将被拒绝。

2.承租人的竞租文件自竞租之日起至协议履行完毕或协议解除为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竞租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竞租人应按本《招租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竞租文件,竞租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竞租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竞租人的责任。

2.竞租人应按《招租文件》规定的份数编制竞租文件,并按A4纸规格单独装订成册。建议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文件,以免竞租文件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

3.竞租文件须由竞租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竞租人应写全称。

4.竞租文件不得涂改,若 (略) ,须加盖竞租人公章或者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竞租文件因字迹潦草 (略) 引起的后果由竞租人负责。

(五)竞租文件的包装

竞租文件的包装中的内容:竞租人应按密封封装竞租文件。竞租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竞租人名称、竞租项目名称、 (略) 、标项及“竞租时启封”字样,并加盖竞租人公章。

(六)错误修正

竞租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竞租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对不同文字文本竞租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竞租文件的竞租报价,竞租人同意并签名确认后,调整后的竞租报价对竞租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竞租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竞租将作 (略) 理。

(七)竞租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租文件》要求的竞租将被视为无效竞租。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租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密封、标记或签章的竞租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竞租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竞租文件;

4.与《招租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竞租文件;

5.低于底价竞租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竞租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租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竞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租人在竞租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竞租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因竞租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没有完成履约保证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未按约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

8.其他严重扰乱竞租程序的;

9.本《招租文件》中另行约定的。

三、竞租程序

1.浙江省 (略) 将在《招租文件》内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租活动,竞租人的全权代表或负责人应参加并签到。

2.工作人员打开各竞租人提交的竞租文件外包装,清点竞租文件数量,送评定。

3.工作人员宣读《价格汇总表》。竞租人全权代表对其报价文件的报价进行签名确认;竞租人全权代表未到场签名确认或者拒绝签名确认的,不影响过程和结果。

4.按《招租文件》要求推荐承租人。公布无效竞租的竞租人名单及原因。

四、评审程序

(一)评定小组

本项目评定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

(二)评定程序

1.评定小组对竞租人的资格和竞租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评定小组审查竞租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租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评定小组将根据竞租人的竞租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竞租人进行询问,竞租人要向评定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4.评定小组按成交原则推荐承租人。

5.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竞租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定小组有权对该竞租文件作出不利于竞租人的评判。

(三)成交原则

1.以竞租文件中年租金报价按高到低进行排序,最高价为承租人(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除外);

2.如不同竞租人(非原承租人)报价同为最高价的,则现场再行报价,直至有唯一最高价出现;

3.原承租人参与竞租且报价有效的,如接受本次竞租最高价的,则可优先承租,即为承租人。(原承租人名单由委托人提供,原则为该地址原租赁合同承租人)

五、确定承租人的原则

1.本项目由评定小组根据《招租文件》成交原则规定推荐承租人,招租结果由委托人确认。

2.招租结果经委托人确认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承租人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承租人自行与委托人联系协议签订事宜。

六、异议与投诉

1.异议、投诉提出的形式

竞租人的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委托人或代理机构。其异议、投诉应当有具体的异议、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异议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异议或投诉内容需由单位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2、 (略) 理

(1)对《招租文件》 (略) 理。竞租人对《招租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受理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对招租过 (略) 理。竞租人对招租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招租活动现场提出,委托人、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竞租结 (略) 理。竞租人对竞租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承租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受理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4)委托人、代理机构认为竞租人异议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招租活动;认为竞租人异议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 (略) 理:a、对《招租文件》提出的异议,通过澄清或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租活动的,澄清或修改《招租文件》后继续开展招租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租文件》后重新开展招租活动。b、对招租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异议确实成立的,重新开展招租活动,情况特殊的终止招租活动。

3、投诉

竞租人认为竞租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委托 (略) 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须有合法来源。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竞租的正常进行。否则,将被委托人及代理机构记录不良行为,拒绝其参加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组织的其他项目的竞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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