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汾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汾阳 (略) 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2022- (略) 宗地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 点击查看>> 亩),其中A地块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 点击查看>>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挂牌出让;B地块占地面积0.6549公顷(9.823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挂牌出让;C地块占地面积0.0024公顷规划用地性 质为区域交通设施用地,D地块占地面积1.3424公顷,规划用 (略) 用地,C、D地块无偿划拨给汾阳市公 (略) ;E地块占地面积0.1634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F地块占地面积1.0119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E、F地块无偿划拨给杏花村镇人民政府。2020- (略) 宗地总面积 点击查看>> 公顷( 点击查看>> 亩),其中A-01地块占地面积9.6914公顷( 点击查看>>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挂牌出让;A-02地块占地面积1.3917公顷( 点击查看>>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挂牌出让;A-03占地面积0.6083公顷(9.124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挂牌出让;B-01地块占地面积0.1093公顷(1.639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无偿划拨供给汾阳市杏花村镇人民政府。 (略) : | 2020-17(A-01) | 宗地总面积: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堡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主要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其他商服用地 | 点击查看>> | 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827万元 | 估 (略) | 点击查看>> BA0015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 起始价: | 6134万元 | 加价幅度: | 145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19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16时30分 | 备注: | 2021-17(A-01)宗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控制高度不高于24米,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 点击查看>> 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20%。交通出入口方向西侧。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机动车位1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退让用地要求用地边界线不少于3米,且符合《汾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退让要求;若毗邻用地以统一编制详细规划(总平面)的,建筑退界距离按照核准的规划执行。建筑间距满足日照、消防、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建筑保护、视觉卫生、土地集约利用和城市空间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满足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详见杏开审函〔2022〕 (略) 。根据 (略) 《关于〈汾阳 (略) 关于出具2020- (略) 宗地的征询函〉的回复》(汾文物函〔2021〕 (略) ):该地块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域,地表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拟同意供应该地块,并请在具体项目 (略) 供应土地相关文勘工作。根据吕梁 (略) (略) 《征求意见表》意见,依据(杏开审函〔2022〕 (略) )关于出具2020- (略) 宗地规划条件的预通知,此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不在“一住两公”范围内。 |
(略) : | 2020-17(A-02) | 宗地总面积: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堡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主要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其他商服用地 | 点击查看>> | 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36万元 | 估 (略) | 点击查看>> BA0018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 起始价: | 8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1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19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16时30分 | 备注: | 2021-17(A-02)宗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控制高度不高于24米,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 点击查看>> .5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20%。交通出入口方向西侧、南侧。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机动车位0.6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退让用地要求用地边界线不少于3米,且符合《汾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退让要求;若毗邻用地以统一编制详细规划(总平面)的,建筑退界距离按照核准的规划执行。建筑间距满足日照、消防、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建筑保护、视觉卫生、土地集约利用和城市空间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满足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详见杏开审函〔2022〕 (略) 。根据 (略) 《关于〈汾阳 (略) 关于出具2020- (略) 宗地的征询函〉的回复》(汾文物函〔2021〕 (略) ):该地块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域,地表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拟同意供应该地块,并请在具体项目 (略) 供应土地相关文勘工作。根据吕梁 (略) (略) 《征求意见表》意见,依据(杏开审函〔2022〕 (略) )关于出具2020- (略) 宗地规划条件的预通知,此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不在“一住两公”范围内。 |
(略) : | 2020-17(A-03) | 宗地总面积: | 60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东堡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主要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其他商服用地 | 6083 | 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65万元 | 估 (略) | 点击查看>> BA0017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 起始价: | 385万元 | 加价幅度: | 9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19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16时30分 | 备注: | 2021-17(A-03)宗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控制高度不高于24米,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 点击查看>> 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2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机动车位0.6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退让用地要求用地边界线不少于3米,且符合《汾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退让要求;若毗邻用地以统一编制详细规划(总平面)的,建筑退界距离按照核准的规划执行。建筑间距满足日照、消防、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建筑保护、视觉卫生、土地集约利用和城市空间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满足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详见杏开审函〔2022〕 (略) 。根据 (略) 《关于〈汾阳 (略) 关于出具2020- (略) 宗地的征询函〉的回复》(汾文物函〔2021〕 (略) ):该地块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域,地表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拟同意供应该地块,并请在具体项目 (略) 供应土地相关文勘工作。根据吕梁 (略) (略) 《征求意见表》意见,依据(杏开审函〔2022〕 (略) )关于出具2020- (略) 宗地规划条件的预通知,此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不在“一住两公”范围内。 |
(略) : | 2022-24(A) | 宗地总面积: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杏花村镇安上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点击查看>> | 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916万元 | 估 (略) | 点击查看>> BA0003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 起始价: | 6228万元 | 加价幅度: | 208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19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16时30分 | 备注: | 2022-24(A)、2022-24(B)号二宗地按“标准地”方式出让,容积率0.7≤FAR≤2.0,建筑密度不小于4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退用地边界线均不少于5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平方米≤S≤ 点击查看>> 平方米。绿地率不大于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 (略) 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主要出入口方位向南, (略) 红线交叉口1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机动车停车位:生产研发科研设计0.8车位/100㎡建筑面积;附属配套餐饮娱乐1.6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附属配套商业设施0.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厂房和仓库0.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能耗控制≥20万元/tce。环境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二氧化硫<30mg/m3,氮氧化物<50mg/m3,颗粒物<5mg/m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COD<40mg/L,氨氮<2mg/L。建筑节能:应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7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详见杏开审函〔2022〕 (略) 。根据 (略) 《关于〈汾阳 (略) 关于出具2022-21、2022- (略) 二宗地的征询函〉的回复》(汾文物函〔2022〕 (略) ):该地块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域,地表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拟同意供应该地块,并请在具体项目 (略) 供应土地相关文勘工作。根据吕梁 (略) (略) 《征求意见表》意见,确认该地块无污染状况。 |
(略) : | 2022-24(B) | 宗地总面积: | 65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杏花村镇安上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6549 | 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9万元 | 估 (略) | 点击查看>> BA0027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基础设施:五通一平 | 起始价: | 294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19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16时30分 | 备注: | 2022-24(A)、2022-24(B)号二宗地按“标准地”方式出让,容积率0.7≤FAR≤2.0,建筑密度不小于4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建筑退让用地要求退用地边界线均不少于5米。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平方米≤S≤ 点击查看>> 平方米。绿地率不大于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 (略) 占比重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主要出入口方位向南, (略) 红线交叉口1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机动车停车位:生产研发科研设计0.8车位/100㎡建筑面积;附属配套餐饮娱乐1.6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附属配套商业设施0.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厂房和仓库0.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能耗控制≥20万元/tce。环境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二氧化硫<30mg/m3,氮氧化物<50mg/m3,颗粒物<5mg/m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COD<40mg/L,氨氮<2mg/L。建筑节能:应符合《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7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详见杏开审函〔2022〕 (略) 。根据 (略) 《关于〈汾阳 (略) 关于出具2022-21、2022- (略) 二宗地的征询函〉的回复》(汾文物函〔2022〕 (略) ):该地块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域,地表不在文物保护范围,拟同意供应该地块,并请在具体项目 (略) 供应土地相关文勘工作。根据吕梁 (略) (略) 《征求意见表》意见,确认该地块无污染状况。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22-24(A)、2022-24(B)、2020-17(A-01)、2020-17(A-02)、2020-17(A-03)号五宗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29日 至 2022年08月18日 到 汾阳 (略)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29日 至 2022年08月25日 到 汾阳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5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8月26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汾 (略) 东楼四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0-17(A-01) 号地块:2022年08月19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29日16时30分 ; 2020-17(A-02) 号地块:2022年08月19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29日16时30分 ; 2020-17(A-03) 号地块:2022年08月19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29日16时30分 ; 2022-24(A) 号地块:2022年08月19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29日16时30分 ; 2022-24(B) 号地块:2022年08月19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29日16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各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需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附着物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受让方 (略) 门解决, (略) 需费用。如地下有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 (略) 门解决。 (三)根据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22-24(A)、2022-24(B)号二宗地按“标准地”方式出让。 (四)2022-24(A)、2022-24(B)、2020-17(A-01)、2020-17(A-02)、2020-17(A-03)号五宗地成交价款中包含耕地开垦费。 (五)2022-24(A)、2022-24(B)、2020-17(A-01)、2020-17(A-02)、2020-17(A-03)号五宗地按国家规定除交纳成交价款外,竞买人还需缴纳契税、印花税。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 (略) 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 (略) 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如申请后无故不报价,致使宗地流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本局认为需对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文件内容及其他事项做出变更时,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由竞得人负责。 (九)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十)挂牌时间周六、日,节假日照常工作。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汾阳市永和大街 联 系 人:赵女士、任先生 联系电话:0358- 点击查看>> 开户单位:汾阳 (略)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汾阳市支行 (略) : 点击查看>> 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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