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潘庄镇白庙村菜市场经营权
宁河区潘庄镇白庙村菜市场经营权
发布区域 | 潘庄镇/白庙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白庙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潘庄镇白庙村菜市场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点击查看>> .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 (略) 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标的物自中标之日起,禁止产生一切建筑物(包括临时性建筑物及永久性建筑物等,如中标方违反上述规定, (略) 有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任何费用。)2、报名者报名成功即视为完全了解该承包地块内的一切相关问题,对标的物面积及周围环境等无任何争议,标的物面积及四至不在从新测量,以发包方提供的数据为准。3、承包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村委会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依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抵押、担保和改作其他用途,不得破坏地形地貌。严禁私搭乱建、栽植树木、乱倒垃圾、毁坏水利、电力设施等,严禁取土卖土。4、报名者报名成功即视为对 (略) 内容完全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必须自中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如因中标方个人原因未签订合同,视为中标方主动放弃本次中标资格, (略) 缴纳的投标(竞价)保证金不退,作为发包方收入入账,且发包方有权按照原有条件择日另行发包。5、本公告相关内容由发包方村委会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白庙村内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点击查看>> .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点击查看>> | ||
挂牌期 | 5 | ||
(略)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发布区域 | 潘庄镇/白庙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白庙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潘庄镇白庙村菜市场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点击查看>> .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 (略) 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标的物自中标之日起,禁止产生一切建筑物(包括临时性建筑物及永久性建筑物等,如中标方违反上述规定, (略) 有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任何费用。)2、报名者报名成功即视为完全了解该承包地块内的一切相关问题,对标的物面积及周围环境等无任何争议,标的物面积及四至不在从新测量,以发包方提供的数据为准。3、承包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村委会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依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抵押、担保和改作其他用途,不得破坏地形地貌。严禁私搭乱建、栽植树木、乱倒垃圾、毁坏水利、电力设施等,严禁取土卖土。4、报名者报名成功即视为对 (略) 内容完全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必须自中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如因中标方个人原因未签订合同,视为中标方主动放弃本次中标资格, (略) 缴纳的投标(竞价)保证金不退,作为发包方收入入账,且发包方有权按照原有条件择日另行发包。5、本公告相关内容由发包方村委会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白庙村内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点击查看>> .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点击查看>> | ||
挂牌期 | 5 | ||
(略)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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