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南岗区行政事业单位3处非办公类房产出租项目信息披露
【租赁交易转让公告】南岗区行政事业单位3处非办公类房产出租项目信息披露
【信息时间:2022-08-04阅读次数: 】
项目名称 | 南岗区行政 (略) 非办公类房产出租 | ||||
(略) | ZL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8-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8-24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并委托哈尔 (略) 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一: (略) 部分房屋出租 |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
(略) | (略) 有人 | ||||
坐落位置 | 哈尔滨市南岗 (略) | 参考建筑面积 | 点击查看>> ㎡ (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
所在层数 | 1层(含消防间,楼梯间)、3、4、5层 | 履约保证金 | 点击查看>> 元 |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出租用途 | |||||
目前状况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一: 点击查看>> .28元/年租金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点击查看>> .2元/年租金; | 账面值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9-01 | ||||
评估机构 | 哈尔滨公正资 (略) | (略) | 哈公正评报字[2021]第 (略)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哈尔滨市 (略) | ||||
标的清单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标的以哈尔滨公正资 (略) 出具的哈公正评报字[2021]第 (略) 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承租方在承租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否则承租方将承担经济、法 (略) 责任。 12、承租方应当依法文明生产经营,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垃圾、烟尘、噪音和下水道堵塞等问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若租赁的房产能够进行经营,本条方可适用。) 16、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并经依法批准,不得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方擅自转租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南岗区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并经依法批准同意转租的,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毁的,承 (略) 赔偿责任。 17、本次招租的房产租赁期间供热费、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由租赁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8、承租方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承租用途和使用方法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 19、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南岗区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为准。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市 (略) (哈尔滨市南岗区财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4X0 法定代表人:马景祥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
交易 | 信息披露 | ?本项目首次信息披露从2021年10月28日开始, (略) 分标的征集到承租方,剩余标的未征集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现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材料,不变更公告条件延期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1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 (略) 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 (略) 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 (略) 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 (略) (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 (略) )否则由 (略) 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 (略) 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 (略) 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略) 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按《南岗区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割完毕。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 (略) 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2-08-04 09:00 至 2022-08-24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 (略) (www. 点击查看>>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 标的一: 点击查看>> 元。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2年08月04日 09:00至 2022年08月25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交易服务费比例: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成交额的1%交纳交易服务费;如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成交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附件:附件四协议书(自然人).docx 附件:附加六声明书(自然人).docx 附件:南岗区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修改版.doc 附件: (略) 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附件三协议书(法人或其他组织).docx 附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1).docx 附件:附件五声明书(法人或其他组织).docx
【信息时间:2022-08-04阅读次数: 】
项目名称 | 南岗区行政 (略) 非办公类房产出租 | ||||
(略) | ZL 点击查看>>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8-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8-24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并委托哈尔 (略) 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一: (略) 部分房屋出租 |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
(略) | (略) 有人 | ||||
坐落位置 | 哈尔滨市南岗 (略) | 参考建筑面积 | 点击查看>> ㎡ (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
所在层数 | 1层(含消防间,楼梯间)、3、4、5层 | 履约保证金 | 点击查看>> 元 | ||
出租期限 | 3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出租用途 | |||||
目前状况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附属设施 | |||
出租底价 | 标的一: 点击查看>> .28元/年租金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点击查看>> .2元/年租金; | 账面值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9-01 | ||||
评估机构 | 哈尔滨公正资 (略) | (略) | 哈公正评报字[2021]第 (略)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哈尔滨市 (略) | ||||
标的清单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标的以哈尔滨公正资 (略) 出具的哈公正评报字[2021]第 (略) 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承租方在承租期间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否则承租方将承担经济、法 (略) 责任。 12、承租方应当依法文明生产经营,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垃圾、烟尘、噪音和下水道堵塞等问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若租赁的房产能够进行经营,本条方可适用。) 16、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并经依法批准,不得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方擅自转租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南岗区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并经依法批准同意转租的,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毁的,承 (略) 赔偿责任。 17、本次招租的房产租赁期间供热费、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由租赁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8、承租方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承租用途和使用方法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 19、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南岗区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为准。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市 (略) (哈尔滨市南岗区财 (略) ) (略) 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 4X0 法定代表人:马景祥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 |
交易 | 信息披露 | ?本项目首次信息披露从2021年10月28日开始, (略) 分标的征集到承租方,剩余标的未征集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现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材料,不变更公告条件延期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1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 (略) 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 (略) 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 (略) 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 (略) (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 (略) )否则由 (略) 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 (略) 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 (略) 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 (略) 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略) 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按《南岗区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割完毕。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 (略) 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 (略) 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2-08-04 09:00 至 2022-08-24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 (略) (www. 点击查看>>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 标的一: 点击查看>> 元。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2年08月04日 09:00至 2022年08月25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交易服务费比例: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成交额的1%交纳交易服务费;如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成交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附件:附件四协议书(自然人).docx 附件:附加六声明书(自然人).docx 附件:南岗区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修改版.doc 附件: (略) 需材料清单.docx 附件:附件三协议书(法人或其他组织).docx 附件:附件二授权委托书(1).docx 附件:附件五声明书(法人或其他组织).docx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