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甘F90956别克商务车3.0L等6辆机动车转让项目公告(第二次)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甘F90956别克商务车3.0L等6辆机动车转让项目公告(第二次)
(略) :WL2022GC129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甘F 点击查看>> 别克商务车3.0L等6辆机动车转让项目 | (略) | ZZCQ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8-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8-2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继续顺延,顺延5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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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点击查看>> .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2月18日 | |||||||||||||||||||||||||||||||||||||||||||||||||||||||||||||||||
评估机构 | 甘肃广合 (略)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甘肃省分行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 (略) 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2022 (略) 置项目的批复-甘中银授信电复(2022)9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甘肃省分行 |
特别 告知 | 无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 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受让。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按《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标的交割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毕的,按500元/日·辆向转让方支付场地管理费。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略) 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过户条件(包括涉及异地登记变更的车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 (略) 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进行交割,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略) 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 (略) 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并按照《交易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 (略) 集团指定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4.《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交易价款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约金待标的交割完毕, (略) 集团收到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资产交割单》且完成交易价款结算后无息原渠道退还。 5.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并承担因解决车辆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托运、 (略) 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车辆移交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成交后, (略) 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7.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 (略) 集团不 (略) 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8-12 09:00:00至2022-8-2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 (略) 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 (1)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3)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略) 置方式 | 1.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8-25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 (略) 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 (略) 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 (略) 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 (略) 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 (略) 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8)成交后,受让方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 (略) 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
咨询电话 | 0931- 点击查看>>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兰州市 (略) (略) 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褚经理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其他 | 1.甘肃 (略) 网站www.g 点击查看>> 2. (略) :GSCQ456 |
(略) :WL2022GC129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甘F 点击查看>> 别克商务车3.0L等6辆机动车转让项目 | (略) | ZZCQ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8-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8-2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继续顺延,顺延5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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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点击查看>> .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2月18日 | |||||||||||||||||||||||||||||||||||||||||||||||||||||||||||||||||
评估机构 | 甘肃广合 (略)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甘肃省分行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 (略) 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2022 (略) 置项目的批复-甘中银授信电复(2022)9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甘肃省分行 |
特别 告知 | 无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 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参与受让。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按《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标的交割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毕的,按500元/日·辆向转让方支付场地管理费。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略) 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过户条件(包括涉及异地登记变更的车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 (略) 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进行交割,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略) 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 (略) 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并按照《交易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 (略) 集团指定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4.《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交易价款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约金待标的交割完毕, (略) 集团收到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资产交割单》且完成交易价款结算后无息原渠道退还。 5.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并承担因解决车辆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托运、 (略) 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车辆移交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成交后, (略) 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7.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 (略) 集团不 (略) 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8-12 09:00:00至2022-8-2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 (略) 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 (1)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3)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略) 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略) 置方式 | 1.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8-25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 (略) 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 (略) 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 (略) 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 (略) 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 (略) 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8)成交后,受让方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 (略) 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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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
咨询电话 | 0931- 点击查看>>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兰州市 (略) (略) 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褚经理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其他 | 1.甘肃 (略) 网站www.g 点击查看>> 2. (略) :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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