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一期土地房产和设备资产
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一期土地房产和设备资产
标的名称 | (略) 一期土地房产和设备资产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转让标的房产目前为出租状态。转让标的房产租赁期限为2022年6月6日至2027年12月31日,原租户不放弃优先购买权。5.本次转让标的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附属设备。标的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新材料产业园。6.房屋建筑物 (略) 房及附属建筑等,建于2014年,主要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合计51, 点击查看>> 平方米。构筑物主要为钢棚、污 (略) 等,建于2014-2019年,主要结构为砼、钢结构和钢混等。土地使用权共1宗,证载面积65, 点击查看>> 平方米。附属设备包括动力设备(强弱电)、锅炉、柴油发电机组等公共工程设备和空调等办公设备,主要设备均已闲置,状况较差。7.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8.意向方须自 (略) 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9.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10.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1)本次评估结果为含税价(增值税),但不包含资产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该部分税费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经核实,现场勘查日产权持有人已停工停产,主要设备均已闲置,产权持有人仅剩零星设备管理人员管理设备,无专人对设备维修保养,同时因产权持有人主要从事中药注射剂的生产,现场环境对设备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导致主要设备状况较差。本次评估已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对宏观经济以及市场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目前该疫情对经济形势的后续影响难以准确预估,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该疫情后续发展对基准日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4)贵州 (略) (略) 置工作进程中,浙江康 (略) 于2021年9月在浙 (略) 公 (略) (略) 股权,经二轮挂牌后未有意向受让方。根据贵州拜特管理层提供的相关说明,鉴于贵州拜 (略) 置存在困难,其 (略) 置方式将更加灵活,为加快清理低效资产,考虑对于原用途 (略) 房的建筑物类 (略) 置中不限定原先的用途和使用方式。基于此,在本次评估中,对于原用途 (略) 房的建筑物类固定资 (略) 房进行考虑,对于涉及的GMP相关工程按照可变现净值确定。5)本次评估中,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专业人员在假定贵州拜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注册地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新材料产业园 | ||
证件类型 | 营业 (略) 会信用代码证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25P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价款支付方式 |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 (略) 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 (略) 径:浙交汇—— (略) ——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 (略) 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 (略) 分。2.本次转让标的为房产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标的如有溢价,则标的项下房产、土地使用权、附属设施溢价按照其挂牌价格占总挂牌价格的比例进行同比例溢价。3.受让方应承诺在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及附属设备转让合同》在内的相关文本。4.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产权 (略) 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 (略) 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6.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7.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8.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该资产涉及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上述相关费用依照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执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9.在受 (略) 转让价款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45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之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之日,视为标的资产完成交付。10.标的房产已出租,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转让方已收取的租金,房屋交付日前收 (略) 有,房屋交付日后的租金收 (略) 有。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租约到期后如涉及腾空事项,也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与转让方、 (略) 和“浙交汇”平台无关。11.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 (略) 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 点击查看>>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标的明细.pdf、贵州拜特一期土地房产转让合同.doc、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特别事项约定.doc、浙交汇意 (略) 需文本.doc、不动产清单.pdf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潘女士 | 电话 | 0571- 点击查看>> |
传真 | 邮箱 | @@@ j 点击查看>>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 (略) (略) (略) 楼18层 | 网址 | www.zj 点击查看>>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点击查看>> |
传真 | 邮箱 | @@@ onba 点击查看>>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 (略) (略) (略) 23楼 | 网址 |
标的名称 | (略) 一期土地房产和设备资产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转让标的房产目前为出租状态。转让标的房产租赁期限为2022年6月6日至2027年12月31日,原租户不放弃优先购买权。5.本次转让标的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附属设备。标的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新材料产业园。6.房屋建筑物 (略) 房及附属建筑等,建于2014年,主要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合计51, 点击查看>> 平方米。构筑物主要为钢棚、污 (略) 等,建于2014-2019年,主要结构为砼、钢结构和钢混等。土地使用权共1宗,证载面积65, 点击查看>> 平方米。附属设备包括动力设备(强弱电)、锅炉、柴油发电机组等公共工程设备和空调等办公设备,主要设备均已闲置,状况较差。7.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8.意向方须自 (略) 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9.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10.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1)本次评估结果为含税价(增值税),但不包含资产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该部分税费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经核实,现场勘查日产权持有人已停工停产,主要设备均已闲置,产权持有人仅剩零星设备管理人员管理设备,无专人对设备维修保养,同时因产权持有人主要从事中药注射剂的生产,现场环境对设备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导致主要设备状况较差。本次评估已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对宏观经济以及市场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目前该疫情对经济形势的后续影响难以准确预估,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该疫情后续发展对基准日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4)贵州 (略) (略) 置工作进程中,浙江康 (略) 于2021年9月在浙 (略) 公 (略) (略) 股权,经二轮挂牌后未有意向受让方。根据贵州拜特管理层提供的相关说明,鉴于贵州拜 (略) 置存在困难,其 (略) 置方式将更加灵活,为加快清理低效资产,考虑对于原用途 (略) 房的建筑物类 (略) 置中不限定原先的用途和使用方式。基于此,在本次评估中,对于原用途 (略) 房的建筑物类固定资 (略) 房进行考虑,对于涉及的GMP相关工程按照可变现净值确定。5)本次评估中,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专业人员在假定贵州拜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注册地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新材料产业园 | ||
证件类型 | 营业 (略) 会信用代码证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25P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价款支付方式 |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 (略) 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的存管银行, (略) 径:浙交汇—— (略) ——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 (略) 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 (略) 分。2.本次转让标的为房产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标的如有溢价,则标的项下房产、土地使用权、附属设施溢价按照其挂牌价格占总挂牌价格的比例进行同比例溢价。3.受让方应承诺在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及附属设备转让合同》在内的相关文本。4.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产权 (略) 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 (略) 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6.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7.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8.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该资产涉及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上述相关费用依照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执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9.在受 (略) 转让价款 (略) 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45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之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之日,视为标的资产完成交付。10.标的房产已出租,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转让方已收取的租金,房屋交付日前收 (略) 有,房屋交付日后的租金收 (略) 有。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租约到期后如涉及腾空事项,也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与转让方、 (略) 和“浙交汇”平台无关。11.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 (略) 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 点击查看>>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标的明细.pdf、贵州拜特一期土地房产转让合同.doc、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特别事项约定.doc、浙交汇意 (略) 需文本.doc、不动产清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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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潘女士 | 电话 | 0571-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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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 (略) (略) (略) 楼18层 | 网址 | www.zj 点击查看>>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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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 (略) (略) (略) 23楼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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