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鹤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鹤新名苑(公职小区)地下停车场A库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鹤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鹤新名苑(公职小区)地下停车场A库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鹤岗市鹤新名苑(公职小区)车库转让公告
(GYCQ2022-024)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评估价值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底价 (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备注 |
1 | (A区)K05车库 | 个 | 1 | 5 | 35 | 0.05 | ||
2 | (A区)K06车库 | 个 | 1 | 5 | 35 | 0.05 | ||
3 | (A区)K07车库 | 个 | 1 | 5 | 35 | 0.05 | ||
4 | (A区)K08车库 | 个 | 1 | 5 | 35 | 0.05 | ||
5 | (A区)K09车库 | 个 | 1 | 5 | 0.05 | |||
6 | (A区)K10车库 | 个 | 1 | 5 | 0.05 | |||
7 | (A区)K11车库 | 个 | 1 | 5 | 45 | 0.05 | ||
8 | (A区)K12车库 | 个 | 1 | 5 | 45 | 0.05 | ||
9 | (A区)K13车库 | 个 | 1 | 5 | 45 | 0.05 | ||
10 | (A区)K14车库 | 个 | 1 | 5 | 45 | 0.05 | ||
11 | (A区)K15车库 | 个 | 1 | 5 | 45 | 0.05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 鹤岗市城市建 (略) (略) 。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资产转让经鹤岗市城市建 (略) (略) 专题会议决策,已经 鹤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备案并授权。
3.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省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2022) (略) 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7月26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点击查看>> 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 点击查看>> ),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查看>> “线上培训”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 点击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承诺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承诺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8日9时30分至2022年9月14日16时30分。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 (略) ”,意向竞买人须在2022年9月 14日16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 (略) 。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9月15日9时30分至 2022年9月22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2年9月22日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保证金退还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 (略) 申请,省平台审核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竞得方按合同规定将价款转给权益方, (略) 申请退还报名保证金,省公 (略) 以不计息的方式退还竞得方。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竞得人必须在报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鹤岗市城市建 (略) (略) 签署转让合同,并在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购买价款,交款后办理相关资产交接手续。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
八、注意事项
(一)转让标的不存在欠缴费用,现无房屋产权证,成交后资产权益方可协助竞得人办理产权事宜。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 (略) 接受。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 (略) 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 (略) 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四)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各自负责承担。
(五)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三日内需向转让方交纳成交价的全额资金,资产转让项目结束。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费用。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也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2.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全部内容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六)鹤岗市城市建 (略)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谢士鑫
联系电话:0468- 点击查看>>
标的物查看地点:鹤岗市鹤新名苑
(二)鹤岗市公 (略) :
联系人:汝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468- 点击查看>>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客服电话1:0451- 点击查看>>
客服电话2:0451- 点击查看>>
客服电话3:0451- 点击查看>>
客服电话4: 点击查看>>
十、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 (略) 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鹤岗市鹤新名苑(公职小区)车库转让公告
(GYCQ2022-024)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评估价值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底价 (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备注 |
1 | (A区)K05车库 | 个 | 1 | 5 | 35 | 0.05 | ||
2 | (A区)K06车库 | 个 | 1 | 5 | 35 | 0.05 | ||
3 | (A区)K07车库 | 个 | 1 | 5 | 35 | 0.05 | ||
4 | (A区)K08车库 | 个 | 1 | 5 | 35 | 0.05 | ||
5 | (A区)K09车库 | 个 | 1 | 5 | 0.05 | |||
6 | (A区)K10车库 | 个 | 1 | 5 | 0.05 | |||
7 | (A区)K11车库 | 个 | 1 | 5 | 45 | 0.05 | ||
8 | (A区)K12车库 | 个 | 1 | 5 | 45 | 0.05 | ||
9 | (A区)K13车库 | 个 | 1 | 5 | 45 | 0.05 | ||
10 | (A区)K14车库 | 个 | 1 | 5 | 45 | 0.05 | ||
11 | (A区)K15车库 | 个 | 1 | 5 | 45 | 0.05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 鹤岗市城市建 (略) (略) 。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资产转让经鹤岗市城市建 (略) (略) 专题会议决策,已经 鹤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备案并授权。
3.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省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2022) (略) 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7月26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点击查看>> 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 点击查看>> ),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查看>> “线上培训”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 点击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承诺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承诺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8日9时30分至2022年9月14日16时30分。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 (略) ”,意向竞买人须在2022年9月 14日16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 (略) 。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2年9月15日9时30分至 2022年9月22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2年9月22日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保证金退还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 (略) 申请,省平台审核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竞得方按合同规定将价款转给权益方, (略) 申请退还报名保证金,省公 (略) 以不计息的方式退还竞得方。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竞得人必须在报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鹤岗市城市建 (略) (略) 签署转让合同,并在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购买价款,交款后办理相关资产交接手续。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
八、注意事项
(一)转让标的不存在欠缴费用,现无房屋产权证,成交后资产权益方可协助竞得人办理产权事宜。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 (略) 接受。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 (略) 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 (略) 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四)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各自负责承担。
(五)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三日内需向转让方交纳成交价的全额资金,资产转让项目结束。
1.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费用。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也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2.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全部内容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 (略) 承担。
(六)鹤岗市城市建 (略)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谢士鑫
联系电话:0468- 点击查看>>
标的物查看地点:鹤岗市鹤新名苑
(二)鹤岗市公 (略) :
联系人:汝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468- 点击查看>>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客服电话1:0451- 点击查看>>
客服电话2:0451- 点击查看>>
客服电话3:0451- 点击查看>>
客服电话4: 点击查看>>
十、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 (略) 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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