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新华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40567
临沧新华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40567
(略) 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临沧新华 (略) | ||
注册地(地址) |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瓦窑坝滨 (略) | ||
法定代表人 | 赵忠军 | ||
企业类型 | (略) (内资) | ||
成立时间 | 2011-08-17 | ||
注册资本 | 7, 点击查看>> 00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83Y | ||
经营范围 | 电力生产、电力资源投资开发;输配电、配售电服务;供水及资产经营;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不得从事融资、集资及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50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云南新华 (略) | 100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1 | 营业收入 | 5, 点击查看>> 00 | ||||||||||||
利润总额 | -97, 点击查看>> 00 | 净利润 | -97, 点击查看>> 00 | ||||||||||||
资产总计 | 98, 点击查看>> 00 | 负债总计 | 202, 点击查看>> 00 | ||||||||||||
所有者权益 | -104, 点击查看>> 00 | 审计机构 | 天健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2-07-31 | 营业收入 | 3, 点击查看>> 00 | ||||||||||||
利润总额 | -3, 点击查看>> 00 | 净利润 | -3, 点击查看>> 00 | ||||||||||||
资产总计 | 54, 点击查看>> 00 | 负债总计 | 163, 点击查看>> 00 | ||||||||||||
所有者权益 | -108, 点击查看>> 00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
评估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8-10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健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98, 点击查看>> 00 | 172, 点击查看>> 00 | |||||||||||||
负债总计 | 202, 点击查看>> 00 | 202, 点击查看>> 00 | |||||||||||||
净资产 | -104, 点击查看>> 00 | -29, 点击查看>> 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9, 点击查看>> 00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决定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2022年06月2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工业和 (略) 向临沧新华 (略) 发出《关于告知临沧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处置意见的函》,明确南 (略) 列 (略) 。 (略) 装机5600kw(2*2800kw),现 (略) 门要求已退出发电。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上海联 (略) 备查文件。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详见置于上海联 (略) 备查的《资产评报告》以及 (略) 备查的《债权债务确认书》等文件,其他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之日期间产生的债权金额以审计为准。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万元,由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底价人民币0.0001万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人民币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万元债权组成,如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形成溢价, (略) 分为股权溢价。2、其他事项详见公告附件《资产评估特别事项说明》及置于上海联 (略) 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云南新华 (略) | ||
注册地(住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关坡片区融城金阶广场B座23层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略) (略) 门名称 |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按《临沧新华 (略) 职工安置方案》执行。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3、产权转让涉及 (略) 置要求:除转让标的中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外,其他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价款支付条款: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其他:5.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到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受让方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 (略) 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5.2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标的,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 (略) 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 (略) 责任和风险。5.5 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签署《债务加入协议》( (略) 备查);(3)本方同意上海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 (略) 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本方承诺已查阅置于上海联 (略) (略) (略) 资料,已完成对标 (略) 尽职调查工作,知悉并认同标的企业债权债务;(5)本方同意在上海联 (略) 出具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6)本方同意并接受置于上海联 (略) 备查的职工安置方案及职工大会 (略) 内容,已了解标的企业职工状况;(7)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 (略) 、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同意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修改标的企业名称,不再继续使用“新华”字样;(8)本方已知悉本产权转让公告中的“其他披露内容”,同意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 点击查看>> 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docx |
(略) 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临沧新华 (略) | ||
注册地(地址) |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瓦窑坝滨 (略) | ||
法定代表人 | 赵忠军 | ||
企业类型 | (略) (内资) | ||
成立时间 | 2011-08-17 | ||
注册资本 | 7, 点击查看>> 00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83Y | ||
经营范围 | 电力生产、电力资源投资开发;输配电、配售电服务;供水及资产经营;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不得从事融资、集资及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50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云南新华 (略) | 100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1 | 营业收入 | 5, 点击查看>> 00 | ||||||||||||
利润总额 | -97, 点击查看>> 00 | 净利润 | -97, 点击查看>> 00 | ||||||||||||
资产总计 | 98, 点击查看>> 00 | 负债总计 | 202, 点击查看>> 00 | ||||||||||||
所有者权益 | -104, 点击查看>> 00 | 审计机构 | 天健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2-07-31 | 营业收入 | 3, 点击查看>> 00 | ||||||||||||
利润总额 | -3, 点击查看>> 00 | 净利润 | -3, 点击查看>> 00 | ||||||||||||
资产总计 | 54, 点击查看>> 00 | 负债总计 | 163, 点击查看>> 00 | ||||||||||||
所有者权益 | -108, 点击查看>> 00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
评估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8-10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健 (略) (特殊普通合伙)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98, 点击查看>> 00 | 172, 点击查看>> 00 | |||||||||||||
负债总计 | 202, 点击查看>> 00 | 202, 点击查看>> 00 | |||||||||||||
净资产 | -104, 点击查看>> 00 | -29, 点击查看>> 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9, 点击查看>> 00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决定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2022年06月21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工业和 (略) 向临沧新华 (略) 发出《关于告知临沧市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处置意见的函》,明确南 (略) 列 (略) 。 (略) 装机5600kw(2*2800kw),现 (略) 门要求已退出发电。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上海联 (略) 备查文件。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详见置于上海联 (略) 备查的《资产评报告》以及 (略) 备查的《债权债务确认书》等文件,其他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之日期间产生的债权金额以审计为准。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1、本项目转让底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万元,由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底价人民币0.0001万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人民币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万元债权组成,如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形成溢价, (略) 分为股权溢价。2、其他事项详见公告附件《资产评估特别事项说明》及置于上海联 (略) 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云南新华 (略) | ||
注册地(住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关坡片区融城金阶广场B座23层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略) (略) 门名称 | (略) 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按《临沧新华 (略) 职工安置方案》执行。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3、产权转让涉及 (略) 置要求:除转让标的中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外,其他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价款支付条款: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其他:5.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到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受让方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 (略) 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 (略) 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5.2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标的,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 (略) 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 (略) 责任和风险。5.5 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签署《债务加入协议》( (略) 备查);(3)本方同意上海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 (略) 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本方承诺已查阅置于上海联 (略) (略) (略) 资料,已完成对标 (略) 尽职调查工作,知悉并认同标的企业债权债务;(5)本方同意在上海联 (略) 出具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6)本方同意并接受置于上海联 (略) 备查的职工安置方案及职工大会 (略) 内容,已了解标的企业职工状况;(7)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 (略) 、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同意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修改标的企业名称,不再继续使用“新华”字样;(8)本方已知悉本产权转让公告中的“其他披露内容”,同意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 点击查看>> 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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