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行社总社(宁夏)有限公司90%股权
中国旅行社总社(宁夏)有限公司90%股权
(略) 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总社(宁夏)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张小兵 | ||
企业类型 | (略) (内资) | ||
成立时间 | 2010-12-27 |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00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522 | ||
经营范围 | 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略) 线、旅游项目开发;自驾旅游信息咨询; (略) 管理服务、会议会展活动的组织、策划及服务;承办会议及会务;票务代理;代办签证;商务信息咨询;旅游保险代理;户外拓展服务;汽车租赁;旅游商品、工艺美术品、日用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未表示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略) (略) | 90 | |
2 | 马建军 | 4 | |
3 | 童雨峰 | 3 | |
4 | 仲维民 | 3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1 | 营业收入 | 0 | ||||||||||||
利润总额 | - 点击查看>> 00 | 净利润 | - 点击查看>> 00 | ||||||||||||
资产总计 | 点击查看>> 00 | 负债总计 | 点击查看>> 00 |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00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2-06-30 | 营业收入 | 0 | ||||||||||||
利润总额 | -7. 点击查看>> | 净利润 | -7. 点击查看>> | ||||||||||||
资产总计 | 点击查看>> 00 | 负债总计 | 点击查看>> 00 |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00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8-01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
负债总计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
净资产 | - 点击查看>> 00 | - 点击查看>> 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点击查看>> 00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 (略) 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公示附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住所) | 陕西省西安市 (略) (略) 天域凯莱大饭店6013室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略) (略) 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立约保证金扣除交易价款后退还至受让方;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或扣除交易价款后退还至受让方。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 (略) 分。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 (略) 分。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 (略) 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本项目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 (略) 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6、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 (略) 、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特别事项说明.pdf |
(略) 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 (略) (以下简称“ (略) ”)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 (略) 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总社(宁夏)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张小兵 | ||
企业类型 | (略) (内资) | ||
成立时间 | 2010-12-27 | ||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 00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略) 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点击查看>> 522 | ||
经营范围 | 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略) 线、旅游项目开发;自驾旅游信息咨询; (略) 管理服务、会议会展活动的组织、策划及服务;承办会议及会务;票务代理;代办签证;商务信息咨询;旅游保险代理;户外拓展服务;汽车租赁;旅游商品、工艺美术品、日用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有人未表示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略) (略) | 90 | |
2 | 马建军 | 4 | |
3 | 童雨峰 | 3 | |
4 | 仲维民 | 3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1 | 营业收入 | 0 | ||||||||||||
利润总额 | - 点击查看>> 00 | 净利润 | - 点击查看>> 00 | ||||||||||||
资产总计 | 点击查看>> 00 | 负债总计 | 点击查看>> 00 |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00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2-06-30 | 营业收入 | 0 | ||||||||||||
利润总额 | -7. 点击查看>> | 净利润 | -7. 点击查看>> | ||||||||||||
资产总计 | 点击查看>> 00 | 负债总计 | 点击查看>> 00 | ||||||||||||
所有者权益 | - 点击查看>> 00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8-01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 (略) (特殊普通合伙)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
负债总计 | 点击查看>> 00 | 点击查看>> 00 | |||||||||||||
净资产 | - 点击查看>> 00 | - 点击查看>> 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点击查看>> 00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 (略) 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公示附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住所) | 陕西省西安市 (略) (略) 天域凯莱大饭店6013室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内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略) (略) 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立约保证金扣除交易价款后退还至受让方;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 (略) 分交易价款或扣除交易价款后退还至受让方。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 (略) 分。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 (略) 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 (略) 分。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 (略) 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本项目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 (略) 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略) 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略) 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6、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 (略) 、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 点击查看>>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特别事项说明.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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