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纬五路校区部分房屋出租公告-k228ib46460b00a0f2334xi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纬五路校区部分房屋出租公告-k228ib46460b00a0f2334xi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河 (略) (略) (略) 分房屋出租 | (略) : | ZL 点击查看>>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2年08月23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2年09月06日 |
资产出租方式 : | 单个出租 |
标的信息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买方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1、第一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第二年租金与第一年持平,第三年租金按成交价的105%收取,第四年租金按成交价的105%计算出日租金后按实际承租天数收取; 2、租金采用预付款方式支付,前两年租金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三、四年租金须在当期开始前3个月一次性付清; 3、承租方需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25%。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存在不良记录(意向承租方应提交中国人 (略) 出具的书面信用报告)和失信行为(意向承租方应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书面查询报告),截止 (略) 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意向承租方应提交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书面查询报告)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报名; 3、标的1(实验楼4层,图书楼2、3、4层)意向承租方应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政府或教育行政机构颁布的全日制教育办学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4、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 点击查看>> 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首期租金。 处置方式:若承租成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未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书或未按规定签署房产租赁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用于优先冲抵造 (略) 或者其他第三人的损失,然后冲抵出租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 | ||
相关附件: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河 (略) (略) (略) 分房屋出租 | (略) : | ZL 点击查看>>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2年08月23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2年09月06日 |
资产出租方式 : | 单个出租 |
标的信息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买方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1、第一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第二年租金与第一年持平,第三年租金按成交价的105%收取,第四年租金按成交价的105%计算出日租金后按实际承租天数收取; 2、租金采用预付款方式支付,前两年租金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三、四年租金须在当期开始前3个月一次性付清; 3、承租方需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向出租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25%。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存在不良记录(意向承租方应提交中国人 (略) 出具的书面信用报告)和失信行为(意向承租方应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书面查询报告),截止 (略) 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意向承租方应提交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书面查询报告)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报名; 3、标的1(实验楼4层,图书楼2、3、4层)意向承租方应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政府或教育行政机构颁布的全日制教育办学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4、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 点击查看>> 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首期租金。 处置方式:若承租成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未按规定签署成交文书或未按规定签署房产租赁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的,均视为违约,其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用于优先冲抵造 (略) 或者其他第三人的损失,然后冲抵出租方成交价款和其他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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