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金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电梯、空调电器、客房及餐厅家具等一批资产转让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徐州市金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电梯、空调电器、客房及餐厅家具等一批资产转让公告

徐州市金盾酒店 (略) 电梯、空调电器、客房及餐厅家具等

一批资产转让公告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 (略)

项目名称

徐州市 (略) 电梯、空调、客房及餐厅家具等一批资产转让项目

(略)

hhcq-zc 点击查看>>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略)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交易徐州市 (略) 资产的批复》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8月24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9月7日

转让方名称

徐州市 (略)

标的物概况

具体清单详见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明细表》(清单仅供参考,具体实物和数量以现场为准)。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徐州兴彭资 (略)

评 (略)

(略) 评报字【2022】第3-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年6月27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具体详见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明细表》

特别事项

说明

1.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本次资产转让,转让方和徐州 (略) 不保证转让范围内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本次转让为分类转让,总共分为四类,分别是餐厅家具、客房家具、电梯、空调电器。

2.本次交易资产的拆除、搬迁及运输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一旦进场与委托方进行标的交割,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标的物如果发生毁损、短缺、灭失等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3.电梯和空调电器两个标的的受让方进场实施交割、施工前须向 点击查看>> 方一次性交纳拆除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电梯类资产的拆除保证金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元、安全保证金为 点击查看>> 元;空调电器类的拆除保证金为人民币4500元、安全保证金为4500元。

如在标的交割过程中受让方人员出现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事故,事故赔偿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拆除能力,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企业实施拆除,受让方须为参加拆除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受让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在整个设备拆除过程中必须实施全程安全管理,对所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自负,转让方和徐州 (略) 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须在签订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3天内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拆除工期为15天,自受让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如逾期未能完成标的交割,则转让方有权按1000元/天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6.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 (略) 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7.转让方在挂牌公告截止前,协助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现状,做好标的现场展示工作。

8.转让方转让的该批资产不涉及共有或设置的其他权利、相关权利人,且该资产不存在被占用的情况。

9. 转让方同意按上述有关内容对外进行交易信息发布和实施交易,并承诺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徐州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10.每类资产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须按照《 (略) 转发〈 (略) 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徐价费〔2017〕 (略) )标准分别向徐州 (略) 缴纳交易服务费,具体如下:

序号

计费金额

(成交金额)分档

按协议方式交易(每笔)

按竞价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收费基础上加收)

基础价

(底价)部分

(略) 分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3000元

0.8%

0.6%

2

101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0.2%

3

501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

0.16%

4

2001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12%

5

5001万元至 点击查看>> 万元(含 点击查看>> 万元)

0.08%

6

点击查看>> 万元至 点击查看>> 万元(含 点击查看>> 万元)

0.06%

0.6%

7

点击查看>> 万元及以上

0.04%

0.4%

说明:以上收费方式为按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累进收费。

若受让方未按以上要求向徐州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不向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交易服务费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徐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150

转让底价

每类资产转让底价详见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明细表》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六)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转让总价款, (略) 汇入徐州 (略) 指定银行账户;

(七)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关于同意公开挂牌交易徐州市 (略) 资产的批复》;

2.《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评估报告( (略) 评报字【2022】第3- (略) );

4.《徐州市 (略) 股东决定》;

5.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方登记表》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 (略) 决策文件(原件);

3. 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 (略) 报名(地址:徐 (略) (略) 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交易方式

每类资产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每类资产如产生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 (略)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三)保证金

1.各类资产的交易保证金详见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明细表》。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保证 (略) 分交易价款,待委托人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司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徐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150

2.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 (略) 列情形的,徐州 (略) 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转让方的申请,公司可以冻结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2)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法律 (略) 决策程序和相关国家审批程序;

(3)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者其他意向受让方合法权益的;

(5)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交易合同的;

(7)交易合同等文件中约定应当赔偿受损方利益损失的其他情形;

(8)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公告附件

《意向受让方登记表》、《资产转让明细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乔女士 邵先生

联系电话

0516- 点击查看>> 0516- 点击查看>>

徐州市金盾酒店 (略) 电梯、空调电器、客房及餐厅家具等

一批资产转让公告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 (略)

项目名称

徐州市 (略) 电梯、空调、客房及餐厅家具等一批资产转让项目

(略)

hhcq-zc 点击查看>>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略) 《关于同意公开挂牌交易徐州市 (略) 资产的批复》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8月24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9月7日

转让方名称

徐州市 (略)

标的物概况

具体清单详见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明细表》(清单仅供参考,具体实物和数量以现场为准)。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徐州兴彭资 (略)

评 (略)

(略) 评报字【2022】第3- (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年6月27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具体详见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明细表》

特别事项

说明

1.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本次资产转让,转让方和徐州 (略) 不保证转让范围内的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本次转让为分类转让,总共分为四类,分别是餐厅家具、客房家具、电梯、空调电器。

2.本次交易资产的拆除、搬迁及运输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一旦进场与委托方进行标的交割,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标的物如果发生毁损、短缺、灭失等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3.电梯和空调电器两个标的的受让方进场实施交割、施工前须向 点击查看>> 方一次性交纳拆除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电梯类资产的拆除保证金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元、安全保证金为 点击查看>> 元;空调电器类的拆除保证金为人民币4500元、安全保证金为4500元。

如在标的交割过程中受让方人员出现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事故,事故赔偿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拆除能力,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企业实施拆除,受让方须为参加拆除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受让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在整个设备拆除过程中必须实施全程安全管理,对所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自负,转让方和徐州 (略) 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受让方须在签订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3天内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拆除工期为15天,自受让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如逾期未能完成标的交割,则转让方有权按1000元/天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6.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 (略) 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7.转让方在挂牌公告截止前,协助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现状,做好标的现场展示工作。

8.转让方转让的该批资产不涉及共有或设置的其他权利、相关权利人,且该资产不存在被占用的情况。

9. 转让方同意按上述有关内容对外进行交易信息发布和实施交易,并承诺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徐州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10.每类资产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须按照《 (略) 转发〈 (略) 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徐价费〔2017〕 (略) )标准分别向徐州 (略) 缴纳交易服务费,具体如下:

序号

计费金额

(成交金额)分档

按协议方式交易(每笔)

按竞价方式交易(在协议方式收费基础上加收)

基础价

(底价)部分

(略) 分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3000元

0.8%

0.6%

2

101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0.2%

3

501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

0.16%

4

2001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12%

5

5001万元至 点击查看>> 万元(含 点击查看>> 万元)

0.08%

6

点击查看>> 万元至 点击查看>> 万元(含 点击查看>> 万元)

0.06%

0.6%

7

点击查看>> 万元及以上

0.04%

0.4%

说明:以上收费方式为按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累进收费。

若受让方未按以上要求向徐州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不向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交易服务费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徐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150

转让底价

每类资产转让底价详见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明细表》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协商签署《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六)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转让总价款, (略) 汇入徐州 (略) 指定银行账户;

(七)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关于同意公开挂牌交易徐州市 (略) 资产的批复》;

2.《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评估报告( (略) 评报字【2022】第3- (略) );

4.《徐州市 (略) 股东决定》;

5.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意向受让方登记表》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 (略) 决策文件(原件);

3. 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请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料递至徐州 (略) 报名(地址:徐 (略) (略) 财富广场A座1701室),递交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交易方式

每类资产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

每类资产如产生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徐州 (略)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组织网络竞价,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

(三)保证金

1.各类资产的交易保证金详见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明细表》。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保证 (略) 分交易价款,待委托人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司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保证金须交纳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徐州 (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徐 (略)

账 号: 点击查看>> 150

2.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 (略) 列情形的,徐州 (略) 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转让方的申请,公司可以冻结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1)意向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2)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法律 (略) 决策程序和相关国家审批程序;

(3)意向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者其他意向受让方合法权益的;

(5)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交易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交易合同的;

(7)交易合同等文件中约定应当赔偿受损方利益损失的其他情形;

(8)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公告附件

《意向受让方登记表》、《资产转让明细表》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乔女士 邵先生

联系电话

0516- 点击查看>> 0516- 点击查看>>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