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46)杭州医学院附属义乌医院北侧空闲地块租赁权
(Z46)杭州医学院附属义乌医院北侧空闲地块租赁权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略) (略) 北侧, (略) 五街南侧空闲地 |
(略) | 无 |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
用途 | ||
类型 | 物流行业不可租赁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31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2、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退回。3、租期内租金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4、竞得人自第二年起租金交纳依照《土地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5、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 (略) 款项后五个工作日,与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6、按照 (略) 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标的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7、权证相关信息:无土地证。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点击查看>> .00 元(首年)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 点击查看>> 元,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9月8日16时前)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 (略) 的交易服务费《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 出租用途 | 物流行业不可租赁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 (略) 门做好创建工作。2、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3、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 (略) 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略) 有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承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标的的修缮。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标的结构前提下,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 (略) 有,不得拆除。4、承 (略) 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4.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自由报价:2022年8月25日上午8:00开始;2、限时报价:2022年9月1日上午9:00开始自动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限时报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报价时间周期。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浙江省金华市 (略) (略) 区居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叶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点击查看>>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区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祝女士 | 电话 | 0579- 点击查看>>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略) (略) 北侧, (略) 五街南侧空闲地 |
(略) | 无 |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点击查看>> 平方米 | |
用途 | ||
类型 | 物流行业不可租赁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31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2、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退回。3、租期内租金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4、竞得人自第二年起租金交纳依照《土地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5、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 (略) 款项后五个工作日,与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6、按照 (略) 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标的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7、权证相关信息:无土地证。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点击查看>> .00 元(首年)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 点击查看>> 元,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9月8日16时前)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 (略) 的交易服务费《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 出租用途 | 物流行业不可租赁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 (略) 门做好创建工作。2、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3、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 (略) 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略) 有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承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标的的修缮。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标的结构前提下,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 (略) 有,不得拆除。4、承 (略) 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4.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自由报价:2022年8月25日上午8:00开始;2、限时报价:2022年9月1日上午9:00开始自动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限时报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报价时间周期。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浙江省金华市 (略) (略) 区居民委员会 |
联系人 | 叶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点击查看>>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区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祝女士 | 电话 | 0579-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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