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和土出[2022]30号 | 宗地总面积: | *.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历阳镇城西社区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其他商服用地 | *.27 | 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出让范围内杆、管线 (略) 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
宗地编号: | 和土出[2022]31号 | 宗地总面积: | *.2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历阳镇城西社区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3 | 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出让范围内杆、管线 (略) 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
宗地编号: | 和土出[2022]32号 | 宗地总面积: | *.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历阳镇双严社区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7 | | | 主要用途: | (略) 场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略) 场用地 | *.59 | 五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出让范围内杆、管线 (略) 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 (略) 章程以备核查) (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24日 至 2022年09月21日 到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24日 至 2022年09月21日 到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9月22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2年09月23日16时00分在 (略) 第二开标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12个月内付清余款。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 (略) 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由历阳镇、征管中心负责净地交付。 (4)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5)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县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6)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7)竞得人竞得和土出[2022]30号、和土出[2022]31号土地后,必须 (略) 《关于 (略)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马政〔2012〕130号)要求配建幼儿园或缴纳幼儿园配套建设资金。 三、关于参与和土出[2022]30号、和土出[2022]31号地块竞买的其他相关要求 (1) (略) (略) (略) 交口西北角为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平方米,竞得人须按收费停车场、街头游园及公共活动空间功能同步规划设计并无偿代建,投资标准不低于每平方米500元。竞得人或竞得 (略) 管养期限不低于10年,管养期间的收益归竞得人。 (2)竞得人须沿地块一东侧北侧规划设计一条商业街。商业街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地上一层、二层与梵谷广场负一层、一层做互连互通设计;商业街地下室与梵谷广场地下室做互连互通设计,并提供不少于300辆地下停车位与梵谷广场共享使用,机动车出入口统筹设置,商业街须在土地竞得后12个月内开街。 (3)竞得人须同步规划设计配建拆迁居民原地回迁安置房约*㎡,竞得人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注明安置房楼栋号、房号。回迁居民名单及回迁方案、户型、建筑面积由县征管中心书面提供。回迁安置房套内为毛坯交付,其它建设标准、交付标准、交付时间、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间及办证费用承担方式、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等,同开发的商品房一致。回迁安置房享受配套费、契税等减免政策,竞得人须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七日内与回迁居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回迁安置房回购价格按项目综合开发成本计算,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支付回迁房回购款。 (4)因该二个地块为同一街区,为保证风格统一,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同时竞得人须承担无偿代建停车场、街心公园等义务,因此,上述二地块为整体出让,需一同报名、一同报价、加价,整体竞得。 五、竞拍方式 拍卖(竞买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可于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9月8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同时向我 (略) 401受理室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分别提交竞买相关材料,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9月9日确认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根据竞买人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出让方式,3人或以上采用拍卖方式,拍卖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5时30分 。 本次出让的地块若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22年9月21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9月22日确认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3日15时30分。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申请报名地 (略) 4楼401(受理室);挂牌地 (略) 第二开标大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和县历阳 (略) 259号 联 系 人:舒磊、王忠明 联系电话:0555-* 开户单位:和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和县支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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