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垫规资告[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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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垫规资告[2022]11号)
垫规资告[2022]11号2022/8/23

经垫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009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垫江县新华街中段西侧、 (略) 南侧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区位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零售商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20
场地平整:土地以挂牌时的现状为准基础设施:
起始价: *.*元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09月14日1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14日11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 (略) 、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23日 至 2022年09月14日 到 (略)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24日 至 2022年09月14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4日1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9月14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009 号地块:2022年09月14日10时00分 至 2022年09月14日11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土地成交价款收取方法。竞得者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20日内在税务部门缴清全部价款。竞得者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在税务部门缴纳滞纳金。竞得者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未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合同签订的,以及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放弃土地的,均视为违约,经出让人告知后仍不履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所交保证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竞得者应对本文件以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垫江规资条件〔2021〕36号)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违规要求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指标。F01-18/03(二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不得大于0.6,可建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9579.6㎡,且不包含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限高20米;F01-18/03(三号)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不得大于3.256,可建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3㎡,且不包含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80米。该项目若修建地下建筑,修建地下建筑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竞得者缴纳全部交易服务费,并承担一切税费。
3.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垫江规资条件﹝2021﹞0038号)文件:(1)F01-18/03(三号)地块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为零。(2)F01-18/03(一号)地块与F01-18/03(三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系同一建设单位取得,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以及停车位可统筹平衡、布局。 (3)F01-18/03(三号)地块与F01-18/03(二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系同一建设单位取得,除容积率规划指标外,其建筑密度、绿地率指标以及停车位可统筹平衡、布局。(4)F01-18/03(二号)地块与F01-18/03(一号)地块与F01-18/03(三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系同一建设单位取得,除容积率规划指标外,其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以及停车位可统筹平衡、布局。 (5)为做好与杠家安居苑西南侧交合地带的现状衔接,F01-18/03(二号)地块北侧应布置一条可供杠家安居苑进出的车行通道,该车行通道可结合项目整体布局,具体宽度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论证落实,且由建设单位自行建设,建成后应无偿对外开放,确保杠家安居苑正常通行。
4.该宗地需与F01-18/03(一号)地块统一规划、统一缴纳保证金、统一竞买、统一整体形象设计。竞买者注册地是在垫江县以外的,竞得土地后需在垫江 (略) 进行开发建设, (略) 名义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以挂牌时的现状为准,用地范围内以挂牌时现状作为交地条件。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管线、 (略) 、 (略) 等由竞得者自行负责迁改和处理。地上10KV及以上高 (略) (略) 筹集资金搬迁。用地范围平场后与邻近地块若形成高切坡,由竞 (略) 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进行处理。本宗土地来源为:渝府地〔2014〕239号,面积1033㎡,渝府地〔2018〕761号,面积*㎡,国有存量土地3175㎡。土地需补充使用地票,由土地供应方负责补充,补充地票面积360㎡。
6.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出让人在竞得者按时缴清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交付土地,竞得者在出让人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2.5年内竣工。延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按出让价款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未按时开竣工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法处置。出让人在达到约定交地条件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交地,受让人应予以接地,未接地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竞买人参加竞买时需提交土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有支付土地价款的资金的承诺书。对发现和核实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和缴清所欠土地出让价款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竞买人需提供竞买申请人签署意见的《竞买须知》2份。
8.未尽事宜,以现场答疑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桂西大道南阳公园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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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垫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009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垫江县新华街中段西侧、 (略) 南侧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区位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零售商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0020
场地平整:土地以挂牌时的现状为准基础设施:
起始价: *.*元加价幅度: *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09月14日10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14日11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 (略) 、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23日 至 2022年09月14日 到 (略)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24日 至 2022年09月14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4日1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9月14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009 号地块:2022年09月14日10时00分 至 2022年09月14日11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土地成交价款收取方法。竞得者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20日内在税务部门缴清全部价款。竞得者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在税务部门缴纳滞纳金。竞得者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未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合同签订的,以及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放弃土地的,均视为违约,经出让人告知后仍不履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所交保证金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竞得者应对本文件以及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垫江规资条件〔2021〕36号)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违规要求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指标。F01-18/03(二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不得大于0.6,可建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9579.6㎡,且不包含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限高20米;F01-18/03(三号)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不得大于3.256,可建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3㎡,且不包含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80米。该项目若修建地下建筑,修建地下建筑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竞得者缴纳全部交易服务费,并承担一切税费。
3.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垫江规资条件﹝2021﹞0038号)文件:(1)F01-18/03(三号)地块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为零。(2)F01-18/03(一号)地块与F01-18/03(三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系同一建设单位取得,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以及停车位可统筹平衡、布局。 (3)F01-18/03(三号)地块与F01-18/03(二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系同一建设单位取得,除容积率规划指标外,其建筑密度、绿地率指标以及停车位可统筹平衡、布局。(4)F01-18/03(二号)地块与F01-18/03(一号)地块与F01-18/03(三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系同一建设单位取得,除容积率规划指标外,其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以及停车位可统筹平衡、布局。 (5)为做好与杠家安居苑西南侧交合地带的现状衔接,F01-18/03(二号)地块北侧应布置一条可供杠家安居苑进出的车行通道,该车行通道可结合项目整体布局,具体宽度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论证落实,且由建设单位自行建设,建成后应无偿对外开放,确保杠家安居苑正常通行。
4.该宗地需与F01-18/03(一号)地块统一规划、统一缴纳保证金、统一竞买、统一整体形象设计。竞买者注册地是在垫江县以外的,竞得土地后需在垫江 (略) 进行开发建设, (略) 名义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以挂牌时的现状为准,用地范围内以挂牌时现状作为交地条件。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管线、 (略) 、 (略) 等由竞得者自行负责迁改和处理。地上10KV及以上高 (略) (略) 筹集资金搬迁。用地范围平场后与邻近地块若形成高切坡,由竞 (略) 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进行处理。本宗土地来源为:渝府地〔2014〕239号,面积1033㎡,渝府地〔2018〕761号,面积*㎡,国有存量土地3175㎡。土地需补充使用地票,由土地供应方负责补充,补充地票面积360㎡。
6.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出让人在竞得者按时缴清成交价款后3个月内交付土地,竞得者在出让人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2.5年内竣工。延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按出让价款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未按时开竣工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法处置。出让人在达到约定交地条件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交地,受让人应予以接地,未接地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竞买人参加竞买时需提交土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有支付土地价款的资金的承诺书。对发现和核实竞买人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和缴清所欠土地出让价款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竞买人需提供竞买申请人签署意见的《竞买须知》2份。
8.未尽事宜,以现场答疑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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