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海南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中“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海南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中“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0年度海南 (略) 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中“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岗室、下属单位:
经7月20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澄迈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度海南 (略) 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中“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落实。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2日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0年度海南 (略) 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中“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做好2022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分配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度海南 (略) 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中“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的分配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二是规范发放程序,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明确时间节点,原则上在本年度10月底,完成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的全部支出工作。
二、分配比例
省交通厅下达我县2020年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共计280.*元。按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 (略) 创建(权重5%、约*)、国家 (略) 创建(权重5%、约*)、交通运输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权重5%、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使用(权重35%、约*)、新能源出租车推广使用(权重5%、约*)以及农村客运发展(权重45%、约126.*)。补贴资金统筹用于支持 (略) 创建项目、国家 (略) 创建项目、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使用奖励、新能源出租车推广使用奖励、县乡客运站建设和改造项目、农村客运候车亭养护、 (略) 客运信息化建设、建制村通车保障等事项。 ?
三、责任分工
按照上述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对资金使用做如下统筹安排:
(一) (略) 创建、国家 (略) 创建、交通运输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新能源出租车推广使用(2020年我县未投入新能源出租车,该笔资金调剂)总权重(20%,约*元)统筹用于金马大道候车亭的改建、修缮、金江主城区临时公交站牌的更新维护以及交通场站公共区域的运营环境改造等。(牵头领导:李道生;责任单位:运管所、运输岗)
(二)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使用(权重35%、约*),用于2020年度投运新能源公交的补贴。一是只补贴在本年度内运行公交的车辆。二是年度运营不足*公里的车辆,按年度总补贴的80%发放;运营不足一年的,以实际运营的月数核算,每月不少于2500公里,未达到总里程要求的按运营月的80%发放。所扣除的20%用于平均分配,奖励*公里的车辆数。四是该笔资金总量不得突破*,即若年度运营没有低于*公里的,或运营不足一年的,实际运营月总里程不低于每月2500公里的,则不再进行二次调配。(牵头领导:张正桥;责任单位:运输岗)
(三)农村客运发展(权重45%、约126.*),用于城乡客货邮融合发展及农村候车亭的新建、修缮及日常维护等。(牵头领导:李道生;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其他资金。2020年 (略) 客运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 (略) 客运32.*元、出租车13.*元)由运输岗牵头完成;2020年岛际 (略) 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25.*元)由港航局牵头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是要依法依规开展补助资金分配,二是要紧扣时间节点完成,三是要强化协作配合。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0年度海南 (略) 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中“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各岗室、下属单位:
经7月20日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澄迈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度海南 (略) 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中“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落实。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2日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0年度海南 (略) 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中“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做好2022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分配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度海南 (略) 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中“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的分配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二是规范发放程序,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明确时间节点,原则上在本年度10月底,完成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的全部支出工作。
二、分配比例
省交通厅下达我县2020年涨价补助资金(统筹资金)共计280.*元。按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 (略) 创建(权重5%、约*)、国家 (略) 创建(权重5%、约*)、交通运输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权重5%、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使用(权重35%、约*)、新能源出租车推广使用(权重5%、约*)以及农村客运发展(权重45%、约126.*)。补贴资金统筹用于支持 (略) 创建项目、国家 (略) 创建项目、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使用奖励、新能源出租车推广使用奖励、县乡客运站建设和改造项目、农村客运候车亭养护、 (略) 客运信息化建设、建制村通车保障等事项。 ?
三、责任分工
按照上述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对资金使用做如下统筹安排:
(一) (略) 创建、国家 (略) 创建、交通运输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新能源出租车推广使用(2020年我县未投入新能源出租车,该笔资金调剂)总权重(20%,约*元)统筹用于金马大道候车亭的改建、修缮、金江主城区临时公交站牌的更新维护以及交通场站公共区域的运营环境改造等。(牵头领导:李道生;责任单位:运管所、运输岗)
(二)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使用(权重35%、约*),用于2020年度投运新能源公交的补贴。一是只补贴在本年度内运行公交的车辆。二是年度运营不足*公里的车辆,按年度总补贴的80%发放;运营不足一年的,以实际运营的月数核算,每月不少于2500公里,未达到总里程要求的按运营月的80%发放。所扣除的20%用于平均分配,奖励*公里的车辆数。四是该笔资金总量不得突破*,即若年度运营没有低于*公里的,或运营不足一年的,实际运营月总里程不低于每月2500公里的,则不再进行二次调配。(牵头领导:张正桥;责任单位:运输岗)
(三)农村客运发展(权重45%、约126.*),用于城乡客货邮融合发展及农村候车亭的新建、修缮及日常维护等。(牵头领导:李道生;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其他资金。2020年 (略) 客运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 (略) 客运32.*元、出租车13.*元)由运输岗牵头完成;2020年岛际 (略) 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25.*元)由港航局牵头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是要依法依规开展补助资金分配,二是要紧扣时间节点完成,三是要强化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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