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固镇县人民政府批准,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开区应急物资储备库东侧、 (略) 南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70 | 十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18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30日10时00分 |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207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仲兴镇孟庙村 (略) 东侧、亚飞家具厂南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仓储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仓储用地 | 2075.70 | 十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8月18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30日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竞买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在我县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承诺已实地进行踏勘无异议并按期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29日 至 2022年08月26日 到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自行下载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29日 至 2022年08月26日 到 固镇县投资大厦西 (略) (略) 固镇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6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8月26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固镇县投资大厦西 (略) (略) 固镇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2022年08月18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30日10时00分 ; *GB* 号地块:2022年08月18日08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30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用地出让规定 1.工业项目的产业类型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投产项目不属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确定的用地范围;项目生产工艺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环保治理和安全生产措施要求。 2.拟投产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要符合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不得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合同签订:土地出让确定的用地者在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出让金缴纳:受让人应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5.交地时间: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开工时间:成交后6个月内;竣工时间:开工后24个月。 6.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受让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和竣工。④出让宗地具体规划、建设条件相应指标的设定及实施问题分别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负责解释。⑤交地确认书签收后即完成宗地交付工作,出让方将积极协助受让方尽快开工建设。 7.(1)地块范围内如若涉及树木、供电、地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用地单位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用地单位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其所需费用。 (2)相关单位已出具承诺补偿到位证明,出让时如因征地、拆迁或其他权属纠纷,由承诺单位负责解决。 (3)宗地出让成交价不含土地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按规定另行计征。 (4)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按《固镇县土地出让拍卖会(挂牌)代理机构佣金标准》收取,拍卖成交的,不收取佣金。 8.土地竞得人可以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拿地即办证”办法,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当日,可以申请领取交地确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 9.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三)标准地公告事项 1.*GB*号宗地实行标准地出让,能耗、排放、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控制指标须按照标准地(详见出让文件)要求执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同时签订标准地投资协议书及承诺书。该条款内容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2.竞得人须详细了解“标准地”投资协议、“标准地”承诺书相关内容,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园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协议书。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略) (略) 固镇分中心 农业银行固镇县支行: 账号:*39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 账号:** 中国银行固镇支行: 账号:* 中国邮政 (略) 固镇县支行: 账号:*895 (五)联系方式 咨询人:苗股长 联系电话: 0552-*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联系地址: (略) (略) 固镇分中心 联系人:卫静婉 联系电话: 0552-*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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