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56号-出让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56号-出让公示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56号

发布时间:2022-08-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56号

经平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供地

状况

出让

年限

挂牌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容积率(R)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建筑

密度

%(JM)

建筑

系数

%(JX)

绿地率%(L)

平地(G)[2022]-20号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综合服务区3-3B#地块内

575平方米(合0.86亩)

商服

R<=1.5

JM<=50%

L>=10%

净地

40年

11.50

11.50

2022年09月16日 09时

2022年09月26日 16时30分

2022年09月28日 09时50分

平地(G)[2022]-21号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综合服务区3-3C#地块内

1491平方米(合2.24亩)

商服

R<=1.5

JM<=50%

L>=10%

净地

40年

29.82

29.82

2022年09月16日 09时

2022年09月26日 16时30分

2022年09月28日 10时20分

平地(G)[2022]-26号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综合服务区3-3D#地块内

2104平方米(合3.16亩)

商服

R<=1.5

JM<=50%

L>=10%

净地

40年

42.08

42.08

2022年09月16日 09时

2022年09月26日 16时30分

2022年09月28日 10时50分

平地(G)[2022]-27号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综合服务区3-3E#地块内

5259平方米(合7.89亩)

商服

R<=1.2

JM<=40%

L>=10%

净地

40年

106.76

106.76

2022年09月16日 09时

2022年09月26日 16时30分

2022年09月28日 11时20分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略) 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一)平地(G)[2022]-20号:

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它规费。

2.该宗地地上、地下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

3.该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二)平地(G)[2022]-21号:

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它规费。

2.该宗地地上、地下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

3.该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三)平地(G)[2022]-26号:

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它规费。

2.该宗地地上、地下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

3.该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四)平地(G)[2022]-27号:

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它规费。

2.该宗地地上、地下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

3.该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略) 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凤 (略) 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平罗 (略) 368号;

联系人:苏凤娟;联系电话:0952-*。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08月27日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56号

发布时间:2022-08-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2]156号

经平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供地

状况

出让

年限

挂牌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容积率(R)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建筑

密度

%(JM)

建筑

系数

%(JX)

绿地率%(L)

平地(G)[2022]-20号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综合服务区3-3B#地块内

575平方米(合0.86亩)

商服

R<=1.5

JM<=50%

L>=10%

净地

40年

11.50

11.50

2022年09月16日 09时

2022年09月26日 16时30分

2022年09月28日 09时50分

平地(G)[2022]-21号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综合服务区3-3C#地块内

1491平方米(合2.24亩)

商服

R<=1.5

JM<=50%

L>=10%

净地

40年

29.82

29.82

2022年09月16日 09时

2022年09月26日 16时30分

2022年09月28日 10时20分

平地(G)[2022]-26号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综合服务区3-3D#地块内

2104平方米(合3.16亩)

商服

R<=1.5

JM<=50%

L>=10%

净地

40年

42.08

42.08

2022年09月16日 09时

2022年09月26日 16时30分

2022年09月28日 10时50分

平地(G)[2022]-27号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综合服务区3-3E#地块内

5259平方米(合7.89亩)

商服

R<=1.2

JM<=40%

L>=10%

净地

40年

106.76

106.76

2022年09月16日 09时

2022年09月26日 16时30分

2022年09月28日 11时20分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略) 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一)平地(G)[2022]-20号:

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它规费。

2.该宗地地上、地下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

3.该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二)平地(G)[2022]-21号:

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它规费。

2.该宗地地上、地下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

3.该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三)平地(G)[2022]-26号:

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它规费。

2.该宗地地上、地下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

3.该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四)平地(G)[2022]-27号:

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它规费。

2.该宗地地上、地下未知管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

3.该宗地竞得后一年以上不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33%、投资额不足25%的,征收成交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略) 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凤 (略) 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平罗 (略) 368号;

联系人:苏凤娟;联系电话:0952-*。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08月2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