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31cb49a6d04c21aa4f9d4ea8600248)川TKJ179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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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31cb49a6d04c21aa4f9d4ea8600248)川TKJ179竞价公告

川TKJ179
标的名称川TKJ179
项目编码GR2022SC* 挂牌价格1.35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08-29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09-09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一、本次处置资产标的1:川TA1965,排量2.0L,手动长城牌普通皮卡车,2017年12月购置,行驶里程*公里。该车车况较差,车身漆面多处脱落;内饰陈旧,方向盘磨损较大;发动机进水,不能启动,变速箱有拆卸修复痕迹。标的2:川TKJ179,排量1.5L,手动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2017年6月购置,行驶里程*公里。该车车况一般,无明显碰撞、擦挂痕迹,能正常使用。
二、看车联系人:高先生;电话:*。
三、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周期120秒,加价幅度0.02 万元,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名称

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川TKJ179

品牌/车型

1.5L手动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

车牌号

川TKJ179

车身

三厢

车身颜色

行驶公里数

*

上牌地区

四川雅安

变速箱

手动

排量

1.5L

排放标准

国Ⅳ

购置日期

2017年6月

注册日期

2017年6月

保险到期日

2022年10月

年检到期日

2022年10月

发动机号

8E*

车架号

LZWADAGA3E*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0.*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序号 车牌号 品牌型号 行驶里程(KM) 上牌地区 变速箱 排量 交易保证金(万元) 挂牌价(万元)
2 川TKJ179 五菱牌手动小型普通客车 * 四川雅安 手动 1.5L 0.5 1.35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 (略) (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雅安经开区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2C31N84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雅安经济开发 (略) 3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峰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j
批准单位名称雅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雅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处置车辆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08-02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1.3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价款和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处置的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以辆为单位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4、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应按本次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资产明细表为参考,进行交割。
5、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转受双方的相关税费及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6、由于本次转让标的在处置审批过程中或公告期内,部分车辆保险以及年审可能过期,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并在过户时,如确需补交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安检、环检)、交强险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7、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款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专用账户进行结算;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交易合同》; 转让价款须在《车辆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交易合同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车辆交易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8、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西南联交所将从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剩余部分划至转让方账户,由转让方处置。
9、若因转让方原因,不能完成车辆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0、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11、车辆停放位置及看车咨询请联系高老师,电话:*。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9-0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雅安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5510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及保险(川TA1965) 请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及保险(川TKJ179) 请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交易合同样本(川TA1965) 请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交易合同样本(川TKJ179) 请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子资产明细表 请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川TKJ179
标的名称川TKJ179
项目编码GR2022SC* 挂牌价格1.35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08-29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09-09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一、本次处置资产标的1:川TA1965,排量2.0L,手动长城牌普通皮卡车,2017年12月购置,行驶里程*公里。该车车况较差,车身漆面多处脱落;内饰陈旧,方向盘磨损较大;发动机进水,不能启动,变速箱有拆卸修复痕迹。标的2:川TKJ179,排量1.5L,手动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2017年6月购置,行驶里程*公里。该车车况一般,无明显碰撞、擦挂痕迹,能正常使用。
二、看车联系人:高先生;电话:*。
三、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周期120秒,加价幅度0.02 万元,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名称

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川TKJ179

品牌/车型

1.5L手动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

车牌号

川TKJ179

车身

三厢

车身颜色

行驶公里数

*

上牌地区

四川雅安

变速箱

手动

排量

1.5L

排放标准

国Ⅳ

购置日期

2017年6月

注册日期

2017年6月

保险到期日

2022年10月

年检到期日

2022年10月

发动机号

8E*

车架号

LZWADAGA3E*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0.*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序号 车牌号 品牌型号 行驶里程(KM) 上牌地区 变速箱 排量 交易保证金(万元) 挂牌价(万元)
2 川TKJ179 五菱牌手动小型普通客车 * 四川雅安 手动 1.5L 0.5 1.35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 (略) (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雅安经开区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2C31N84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雅安经济开发 (略) 3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峰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j
批准单位名称雅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雅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处置车辆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08-02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1.3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价款和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处置的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以辆为单位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4、转让成交后,转、受双方应按本次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资产明细表为参考,进行交割。
5、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转受双方的相关税费及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6、由于本次转让标的在处置审批过程中或公告期内,部分车辆保险以及年审可能过期,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并在过户时,如确需补交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安检、环检)、交强险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7、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款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专用账户进行结算;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交易合同》; 转让价款须在《车辆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交易合同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车辆交易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8、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西南联交所将从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剩余部分划至转让方账户,由转让方处置。
9、若因转让方原因,不能完成车辆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10、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11、车辆停放位置及看车咨询请联系高老师,电话:*。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9-0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雅安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5510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及保险(川TA1965) 请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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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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