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CAG937)大众汽车牌SVW71810HJ小型轿车1.8L(乌海市公交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2926)
(蒙CAG937)大众汽车牌SVW71810HJ小型轿车1.8L(乌海市公交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2NM1002926)
项目名称 | (蒙CAG937)大众汽车牌SVW*HJ小型轿车1.8L( (略) 公交汽车 (略) )车辆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CL*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8-30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9-05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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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7-12 | ||||||||||||||||||||||||||||||||||||||||
评估机构 | (略) 富臻源二手车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略) 公交汽车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公交 (略) |
特别 | 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了解车辆现状,报废年限,车辆变更、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 该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强制报废期限至2028年11月7日。该车变速箱有故障,需维修。 车辆是否具备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等业务条件需受让方自行了解核实,成交后车辆如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等业务,须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报废注销回收手续,并向中心提供相关手续! 1、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 | 无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 (略) 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转让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或车辆报废回收手续,须在提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或车辆报废回收注销手续。 3、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或车辆报废回收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 (略) 提供车辆转移登记证明或车辆报废回收注销证明。 4、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书》。 三、本次处置车辆的相关要求: 1、车辆必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车辆报废回收注销手续(车辆号牌不随车转让)。 2、车辆转让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3、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转移登记相关税费、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车辆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车辆停放地: (略) 公交汽车 (略) 预约车辆勘验联系人:杜谦:*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8-30 00:00:00 至 2022-09-05 23:59:59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9-05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8-30 00:00:00-2022-09-06 10:25: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无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安烃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 |
咨询地址 | (略) 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广源国际B座19楼 | |
技术支持 | 王经理 *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蒙CAG937)大众汽车牌SVW*HJ小型轿车1.8L( (略) 公交汽车 (略) )车辆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CL*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8-30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9-05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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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7-12 | ||||||||||||||||||||||||||||||||||||||||
评估机构 | (略) 富臻源二手车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略) 公交汽车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公交 (略) |
特别 | 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了解车辆现状,报废年限,车辆变更、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 该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强制报废期限至2028年11月7日。该车变速箱有故障,需维修。 车辆是否具备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等业务条件需受让方自行了解核实,成交后车辆如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等业务,须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报废注销回收手续,并向中心提供相关手续! 1、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 | 无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内蒙古产权 (略) 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转让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或车辆报废回收手续,须在提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或车辆报废回收注销手续。 3、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或车辆报废回收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 (略) 提供车辆转移登记证明或车辆报废回收注销证明。 4、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书》。 三、本次处置车辆的相关要求: 1、车辆必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车辆报废回收注销手续(车辆号牌不随车转让)。 2、车辆转让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3、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转移登记相关税费、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车辆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车辆停放地: (略) 公交汽车 (略) 预约车辆勘验联系人:杜谦:*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8-30 00:00:00 至 2022-09-05 23:59:59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2-09-05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8-30 00:00:00-2022-09-06 10:25: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无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安烃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工作时间内 | |
咨询地址 | (略) 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广源国际B座19楼 | |
技术支持 | 王经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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