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道置业有限公司3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苗木处置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8月29日20:43
武汉天道置业有限公司3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苗木处置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8月29日20:43
(略) 3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苗木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8月29日 20:43
(略) 清算组将于2022年9月14日10时至2022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 (略) 清算组,监督单位: (略) 江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名 (略) 江夏区大桥新区红旗村的3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苗木。
宗地一位于文化大道欧亚达旁,宗地二和宗地三毗邻,位于红旗岛汤逊湖*号旁。宗地一和宗地二未开发,宗地三部分已开发(含在建工程)。宗地三上有苗木。
拍卖标的整体拍卖。
三宗土地及在建工程评估价为2,448,029,500元,苗木评估价为4,694,700元,合计2,452,724,200元。
起拍价:2,452,724,200元,保证金:10亿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信息
宗地一 | 宗地二 | 宗地三 | |
证号 | 夏国用(2010)第857号 | 夏国用(2013)第641号 | 夏国用(2008)第051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略) | (略) | (略) |
座落 | (略) 江夏区大桥新区红旗村 | (略) 江夏大桥新区红旗村 | (略) 江夏区纸坊街红旗村 |
地号 | J*-2 | J* | * |
图号 | 365.60-529.20 | 365.15-531.00 | 364.80-530.90 |
地类(用途) | 商服、住宅用地 | 住宅、批发零售用地 | 住宅用地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出让 | 出让 |
终止日期 | 商业2048年9月4日 住宅2078年9月4日 | 商业2052-12-29 住宅2082-12-29 | 2077年11月1日 |
使用权面积 | *.31㎡ | *.28㎡ | *.4㎡ |
其中独用面积 | *.31㎡ | *.28㎡ | *.4㎡ |
发证时间 | 2010年9月29日 | 2013年6月14日 | 2008年2月4日 |
注:摘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一 | 宗地二 | 宗地三 | |
规划用地总面积 | *.31平方米 | *.28平方米 | *.4平方米 |
其中 | 可建设用地面积*.66平方米;绿化控制面积3590.65平方米 | 净用地面积*.28平方米 | 可建设用地面积*.4平方米;绿化控制面积5694.0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居住用地 |
用地位置 | 江夏区大桥产业园红旗村 | 江夏区大桥产业园红旗村 | 江夏区大桥产业园红旗村 |
最大计容建筑面积 | 控制在12.*平方米以内,其中商业建筑控制在4.*平方米以内,居住建筑控制在8.*平方米以内 | 控制在2.*平方米以内,其中商业控制在0.*平方米以内,居住建筑控制在1.*平方米以内 | 总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26.*平方米以内(含现状已建计容建筑面积11.*平方米;新建最大计容建筑面积14.*平方米,其中含幼儿园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 |
最高容积率 | 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总面积的比值计算(约2.4) | 按计容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1.92) | 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总面积的比值计算(约1.4) |
建筑高度 | 控制在80米以内 | 控制在80米以内 | 控制在80米以内 |
建筑密度 | 结合具体方案确定 | 结合具体方案确定 | 结合具体方案确定 |
绿地率 | 遵照《 (略) 绿化条例》执行 | 遵照《 (略) 绿化条例》执行 | 遵照《 (略) 绿化条例》执行 |
注:
①其中面积均“以实测为准”。
(略)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略) 强制清算案资产处置相关问题的报告》(2022年1月28日)。
地上建筑物状况
序号 | 建筑物 名称 | 建筑层数 | 建筑结构 | 建成年代 | 建筑面积(m2) | 建筑物现状 | |
1 | A-1 | 17 | 钢混 | 2009 | 9769.40 | 主体结构已完工 | |
2 | D-6 | 17 | 钢混 | 2009 | 9722.55 | 主体结构已完工,配建地下车库 | |
3 | D-7 | 18 | 钢混 | 2009 | *.97 | 主体结构已完工,配建地下车库 | |
4 | 独栋洋房 | 5 | 砖混 | 2008 | 5475.90 | 共4栋 | 外墙面贴墙砖,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安装塑钢玻璃窗,内墙刷白,一层设有专用车库及储藏室,顶层为复式结构 |
5 | 双拼洋房 | 5 | 砖混 | 2008 | *.26 | 共24栋 | |
6 | 独栋洋房 | 4 | 砖混 | 2008 | *.48 | 共16栋 | |
7 | 砖1 | 1 | 砖混 | 2008 | 90.55 | 内墙为水泥砂浆墙面、室内安装塑钢玻璃窗 | |
8 | 值班房 | 1 | 砖混 | 2008 | 43.51 | 内墙刷白、室内安装塑钢玻璃窗 | |
合计 | *.62 |
注:摘自评估报告。
苗木
序号 | 树种 | 数量(株) |
1 | 樟树 | 1242 |
樟树桩 | ||
2 | 对节白蜡 | 2 |
3 | 棕榈 | 130 |
4 | 桑树 | 103 |
5 | 乌桕 | 83 |
6 | 垂柳 | 297 |
7 | 构树 | 277 |
8 | 苦楝 | 183 |
9 | 杜英 | 284 |
10 | 银杏 | 63 |
11 | 红叶李 | 268 |
12 | 椴树 | 18 |
13 | 石楠 | 46 |
14 | 桂花 | 1705 |
15 | 雪松 | 96 |
16 | 女贞 | 102 |
17 | 枇杷 | 9 |
18 | 广玉兰 | 28 |
19 | 栾树 | 51 |
20 | 杨梅 | 30 |
21 | 枫香 | 34 |
22 | 紫薇 | 81 |
23 | 杨树 | 41 |
24 | 红叶石楠 | 197 |
25 | 淡竹 | 50 |
26 | 刺槐 | 92 |
27 | 榆树 | 7 |
28 | 桃树 | 4 |
29 | 中国樱 | 66 |
合计 | / | 5589 |
注:摘自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公告期内每周五安排看样,其他时间竞买人可自行看样。
联系人:刘律师,咨询电话:*。
三、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公告之日起7日(自然日,下同)内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清算组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违约金及余款交纳
保证金为10亿元。
竞买人须在2022年9月11日之前将保证金付至清算组账户,获取竞买人代码后方可参与竞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账户名称: (略) 清算组
开户银行:武汉农村 (略) 汤逊湖支行
账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 (略) 生成《竞价结果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付至清算组账户。买受人未按时足额付清尾款的,应按起拍价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490,544,840元),由清算组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后将余额无息退还给竞买人。
拍卖结束后7日内,未能竞得者的 (略) 退还、不计利息。
七、瑕疵披露
(1)2022年1月28日,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江夏区人民政府所作《关于 (略) 强制清算案资产处置相关问题的报告》中记载,原审批核发的三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武规(夏)条[2010]166号、武规(夏)条[2011]010号、武规(夏)地[2013]022号)因与相关规定和政策相冲突而无法实施,拟定了三宗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2)在建工程中有部分商品房办理了合同备案,由清算组和备案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一个月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合同备案解除手续,逾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3)土地被司法机关查封,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一个月内由清算组报请司法机关解除查封,逾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4)宗地一内场地不平整,有土方堆积,评估报告已扣减土方平场工程费用16,*。
(5)宗地一上有若干违章临时建筑、宗地三上2栋高楼地下车库有积水、宗地三上有人堆放机器设备和占地种菜、在建工程内有人擅自占用居住,以上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6)在建工程已停工约十三年,房屋安全、使用功能、质量等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7)上述已知或其他未知的瑕疵和风险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特别说明
(1)【竞买人条件】拍卖标的物有在建工程,竞买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询问具体资质等级要求及与续建该在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要求。竞买成功后,因开发主体的资质或标的物的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无法续建或进行后续开发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买受人还应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2)【清算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清算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规划设计、房屋安全、使用功能、质量、数量、与公告不符以及其他任何瑕疵的风险和责任。
(3)【评估价】清算组提供的评估价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竞买人可自行委托评估。
(4)【现状交付】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交付的现状为准,交付时间为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之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应自行进场接管标的物并清场,清算组不负责清场。苗木在交付时可能会与评估报告有出入,但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交付时不进行清点。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5)【规划设计条件等】房地产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清算组对规划设计条件、面积、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
(6)【权属变更】标的物能否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是否符合所有权变更条件以及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需要的时间,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询问确认,与清算组无涉。
(7)【续建办证】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现已停工,买受人进行续建的,相关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行政许可及审批文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资料】现有的前期施工资料欠缺、不完整,可能影响未来工程续建及验收,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算组不承担责任。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7日内,清算组向买受人移交现有的与标的物有关的资料。
(9)【尽调】拍卖信息不能替代竞买人的尽职调查,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显性、隐性瑕疵,竞买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承担投资风险,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看样】清算组于公告期内每周五安排看样,其他时间竞买人可自行看样。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1)【税费负担】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九、 (略) 络拍卖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 (略) 公开展示,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阅读。清算组已向竞买人披露和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承诺完全理解并不再提出异议。
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律师
电话:*
地址: (略) 江夏区北华街东5附6号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单位: (略) 江 (略)
监督电话:027-*
本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http://**。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略) 清算组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略) 3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苗木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8月29日 20:43
(略) 清算组将于2022年9月14日10时至2022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处置单位: (略) 清算组,监督单位: (略) 江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名 (略) 江夏区大桥新区红旗村的3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和苗木。
宗地一位于文化大道欧亚达旁,宗地二和宗地三毗邻,位于红旗岛汤逊湖*号旁。宗地一和宗地二未开发,宗地三部分已开发(含在建工程)。宗地三上有苗木。
拍卖标的整体拍卖。
三宗土地及在建工程评估价为2,448,029,500元,苗木评估价为4,694,700元,合计2,452,724,200元。
起拍价:2,452,724,200元,保证金:10亿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信息
宗地一 | 宗地二 | 宗地三 | |
证号 | 夏国用(2010)第857号 | 夏国用(2013)第641号 | 夏国用(2008)第051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略) | (略) | (略) |
座落 | (略) 江夏区大桥新区红旗村 | (略) 江夏大桥新区红旗村 | (略) 江夏区纸坊街红旗村 |
地号 | J*-2 | J* | * |
图号 | 365.60-529.20 | 365.15-531.00 | 364.80-530.90 |
地类(用途) | 商服、住宅用地 | 住宅、批发零售用地 | 住宅用地 |
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出让 | 出让 |
终止日期 | 商业2048年9月4日 住宅2078年9月4日 | 商业2052-12-29 住宅2082-12-29 | 2077年11月1日 |
使用权面积 | *.31㎡ | *.28㎡ | *.4㎡ |
其中独用面积 | *.31㎡ | *.28㎡ | *.4㎡ |
发证时间 | 2010年9月29日 | 2013年6月14日 | 2008年2月4日 |
注:摘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规划设计条件
宗地一 | 宗地二 | 宗地三 | |
规划用地总面积 | *.31平方米 | *.28平方米 | *.4平方米 |
其中 | 可建设用地面积*.66平方米;绿化控制面积3590.65平方米 | 净用地面积*.28平方米 | 可建设用地面积*.4平方米;绿化控制面积5694.0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居住用地 |
用地位置 | 江夏区大桥产业园红旗村 | 江夏区大桥产业园红旗村 | 江夏区大桥产业园红旗村 |
最大计容建筑面积 | 控制在12.*平方米以内,其中商业建筑控制在4.*平方米以内,居住建筑控制在8.*平方米以内 | 控制在2.*平方米以内,其中商业控制在0.*平方米以内,居住建筑控制在1.*平方米以内 | 总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26.*平方米以内(含现状已建计容建筑面积11.*平方米;新建最大计容建筑面积14.*平方米,其中含幼儿园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 |
最高容积率 | 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总面积的比值计算(约2.4) | 按计容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约1.92) | 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总面积的比值计算(约1.4) |
建筑高度 | 控制在80米以内 | 控制在80米以内 | 控制在80米以内 |
建筑密度 | 结合具体方案确定 | 结合具体方案确定 | 结合具体方案确定 |
绿地率 | 遵照《 (略) 绿化条例》执行 | 遵照《 (略) 绿化条例》执行 | 遵照《 (略) 绿化条例》执行 |
注:
①其中面积均“以实测为准”。
(略)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略) 强制清算案资产处置相关问题的报告》(2022年1月28日)。
地上建筑物状况
序号 | 建筑物 名称 | 建筑层数 | 建筑结构 | 建成年代 | 建筑面积(m2) | 建筑物现状 | |
1 | A-1 | 17 | 钢混 | 2009 | 9769.40 | 主体结构已完工 | |
2 | D-6 | 17 | 钢混 | 2009 | 9722.55 | 主体结构已完工,配建地下车库 | |
3 | D-7 | 18 | 钢混 | 2009 | *.97 | 主体结构已完工,配建地下车库 | |
4 | 独栋洋房 | 5 | 砖混 | 2008 | 5475.90 | 共4栋 | 外墙面贴墙砖,入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安装塑钢玻璃窗,内墙刷白,一层设有专用车库及储藏室,顶层为复式结构 |
5 | 双拼洋房 | 5 | 砖混 | 2008 | *.26 | 共24栋 | |
6 | 独栋洋房 | 4 | 砖混 | 2008 | *.48 | 共16栋 | |
7 | 砖1 | 1 | 砖混 | 2008 | 90.55 | 内墙为水泥砂浆墙面、室内安装塑钢玻璃窗 | |
8 | 值班房 | 1 | 砖混 | 2008 | 43.51 | 内墙刷白、室内安装塑钢玻璃窗 | |
合计 | *.62 |
注:摘自评估报告。
苗木
序号 | 树种 | 数量(株) |
1 | 樟树 | 1242 |
樟树桩 | ||
2 | 对节白蜡 | 2 |
3 | 棕榈 | 130 |
4 | 桑树 | 103 |
5 | 乌桕 | 83 |
6 | 垂柳 | 297 |
7 | 构树 | 277 |
8 | 苦楝 | 183 |
9 | 杜英 | 284 |
10 | 银杏 | 63 |
11 | 红叶李 | 268 |
12 | 椴树 | 18 |
13 | 石楠 | 46 |
14 | 桂花 | 1705 |
15 | 雪松 | 96 |
16 | 女贞 | 102 |
17 | 枇杷 | 9 |
18 | 广玉兰 | 28 |
19 | 栾树 | 51 |
20 | 杨梅 | 30 |
21 | 枫香 | 34 |
22 | 紫薇 | 81 |
23 | 杨树 | 41 |
24 | 红叶石楠 | 197 |
25 | 淡竹 | 50 |
26 | 刺槐 | 92 |
27 | 榆树 | 7 |
28 | 桃树 | 4 |
29 | 中国樱 | 66 |
合计 | / | 5589 |
注:摘自评估报告。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公告期内每周五安排看样,其他时间竞买人可自行看样。
联系人:刘律师,咨询电话:*。
三、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公告之日起7日(自然日,下同)内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清算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应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与清算组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违约金及余款交纳
保证金为10亿元。
竞买人须在2022年9月11日之前将保证金付至清算组账户,获取竞买人代码后方可参与竞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
账户名称: (略) 清算组
开户银行:武汉农村 (略) 汤逊湖支行
账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价款, (略) 生成《竞价结果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付至清算组账户。买受人未按时足额付清尾款的,应按起拍价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490,544,840元),由清算组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后将余额无息退还给竞买人。
拍卖结束后7日内,未能竞得者的 (略) 退还、不计利息。
七、瑕疵披露
(1)2022年1月28日,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江夏区人民政府所作《关于 (略) 强制清算案资产处置相关问题的报告》中记载,原审批核发的三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武规(夏)条[2010]166号、武规(夏)条[2011]010号、武规(夏)地[2013]022号)因与相关规定和政策相冲突而无法实施,拟定了三宗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2)在建工程中有部分商品房办理了合同备案,由清算组和备案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一个月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合同备案解除手续,逾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3)土地被司法机关查封,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一个月内由清算组报请司法机关解除查封,逾期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4)宗地一内场地不平整,有土方堆积,评估报告已扣减土方平场工程费用16,*。
(5)宗地一上有若干违章临时建筑、宗地三上2栋高楼地下车库有积水、宗地三上有人堆放机器设备和占地种菜、在建工程内有人擅自占用居住,以上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6)在建工程已停工约十三年,房屋安全、使用功能、质量等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7)上述已知或其他未知的瑕疵和风险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八、特别说明
(1)【竞买人条件】拍卖标的物有在建工程,竞买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当地政府部门询问具体资质等级要求及与续建该在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要求。竞买成功后,因开发主体的资质或标的物的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无法续建或进行后续开发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买受人还应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2)【清算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清算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规划设计、房屋安全、使用功能、质量、数量、与公告不符以及其他任何瑕疵的风险和责任。
(3)【评估价】清算组提供的评估价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竞买人可自行委托评估。
(4)【现状交付】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交付的现状为准,交付时间为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之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应自行进场接管标的物并清场,清算组不负责清场。苗木在交付时可能会与评估报告有出入,但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交付时不进行清点。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5)【规划设计条件等】房地产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清算组对规划设计条件、面积、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
(6)【权属变更】标的物能否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是否符合所有权变更条件以及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需要的时间,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询问确认,与清算组无涉。
(7)【续建办证】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现已停工,买受人进行续建的,相关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行政许可及审批文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资料】现有的前期施工资料欠缺、不完整,可能影响未来工程续建及验收,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清算组不承担责任。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7日内,清算组向买受人移交现有的与标的物有关的资料。
(9)【尽调】拍卖信息不能替代竞买人的尽职调查,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当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显性、隐性瑕疵,竞买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承担投资风险,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看样】清算组于公告期内每周五安排看样,其他时间竞买人可自行看样。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1)【税费负担】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
九、 (略) 络拍卖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 (略) 公开展示,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阅读。清算组已向竞买人披露和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承诺完全理解并不再提出异议。
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律师
电话:*
地址: (略) 江夏区北华街东5附6号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单位: (略) 江 (略)
监督电话:027-*
本公告在“ (略) ”上发布,网址:http://**。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略) 清算组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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