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3e3a2819c8412e9ca2b5e813bc07a2)广安市武胜县万隆镇场镇商铺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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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3e3a2819c8412e9ca2b5e813bc07a2)广安市武胜县万隆镇场镇商铺竞价公告

(略) 武胜县万隆镇场镇商铺
标的名称 (略) 武胜县万隆镇场镇商铺
项目编码GR2022SC* 挂牌价格42.5277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08-30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09-13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详见资产明细表,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1000元/次,延时报价120秒。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名称

(略) 武胜县万隆镇场镇商铺

地理位置

(略) 武胜县万隆镇场镇

房屋用途

商铺

所在楼层

2层

建筑面积

256.5平方米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

装修情况

/

抵押信息

/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o 空置 o 自用 t 出租 o 出借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元/平方米或o业务无法提供 t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0.*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 (略) (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E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武胜县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武胜县沿口镇上东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邓勇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批发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8Q
批准单位名称武胜县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十七届武胜县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2021-06-29
批准文号武胜府纪〔2021〕7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42.527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出售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房屋出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报名受让;

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交易标的均存在租赁,不涉及抵押、担保等,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本次转让标的交易成功后由转让方负责协调房屋产权过户事宜。

二、交易标的按现状单套转让。不动产证载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看房联系人:熊先生,电话:*,看房时间:周三、周五下午3:00至6:00),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交易标的状态和状况以实际勘察情况为准,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此项目事宜即表示对房屋状态和状况无异议,受让方在确定受让资格时不得以房屋存在任何瑕疵为借口拖延合同签订或支付转让价款,取得房屋产权后发生的一切与房屋状态、状况及质量有关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四、转让方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90个工作日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办理产权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涉及土地变更的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五、广安分所在收到生效的《房屋出售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从受让方已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的1%)后,将剩余部分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六、其他内容详见《房屋出售合同》等资料。

七、特别提醒注意事项: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次日为标的物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移日,租赁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 (略) 转让方已收取全部租金,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将享有后续租金,转让方据实无息划转至受让方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3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9-13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3458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出售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房屋出售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略) 武胜县万隆镇场镇商铺
标的名称 (略) 武胜县万隆镇场镇商铺
项目编码GR2022SC* 挂牌价格42.5277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08-30
是否联合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2-09-13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详见资产明细表,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加价幅度1000元/次,延时报价120秒。

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名称

(略) 武胜县万隆镇场镇商铺

地理位置

(略) 武胜县万隆镇场镇

房屋用途

商铺

所在楼层

2层

建筑面积

256.5平方米

产权年限

/

房屋户型

/

建成时间

/

装修情况

/

抵押信息

/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o 空置 o 自用 t 出租 o 出借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元/平方米或o业务无法提供 t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加价幅度:0.*元,延时报价周期:120秒。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 (略) (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E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略) 武胜县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武胜县沿口镇上东街1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邓勇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批发业
经营规模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8Q
批准单位名称武胜县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十七届武胜县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2021-06-29
批准文号武胜府纪〔2021〕7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 42.5277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出售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房屋出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报名受让;

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交易标的均存在租赁,不涉及抵押、担保等,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本次转让标的交易成功后由转让方负责协调房屋产权过户事宜。

二、交易标的按现状单套转让。不动产证载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看房联系人:熊先生,电话:*,看房时间:周三、周五下午3:00至6:00),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结构、过户、租赁情况以及转让标的接收等)。交易标的状态和状况以实际勘察情况为准,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此项目事宜即表示对房屋状态和状况无异议,受让方在确定受让资格时不得以房屋存在任何瑕疵为借口拖延合同签订或支付转让价款,取得房屋产权后发生的一切与房屋状态、状况及质量有关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四、转让方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90个工作日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办理产权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涉及土地变更的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五、广安分所在收到生效的《房屋出售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从受让方已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的1%)后,将剩余部分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六、其他内容详见《房屋出售合同》等资料。

七、特别提醒注意事项: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次日为标的物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移日,租赁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 (略) 转让方已收取全部租金,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将享有后续租金,转让方据实无息划转至受让方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3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9-13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广安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3458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出售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房屋出售合同(样本)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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