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润北方种衣剂有限公司100%股权
天津科润北方种衣剂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科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西青区(西青区杨柳青 (略) 15号) | 法定代表人 | 贾娜 |
成立日期 | 1988-05-21 | 注册资本 | 2200.*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83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农药生产、加工(凭《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批准的产品生产);农药销售;农药制造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职工人数 | 5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天津 (略) | 71.27 | ||
天津科润 (略) | 28.73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331.91 | -847.68 | -849.5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346.11 | 1749.74 | 596.37 | |
审计机构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 ||
2022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8.08 | -9.24 | -9.2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901.40 | 1601.91 | 290.48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天津观海律师事务所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天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4-30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8-12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28.1 | 629.58 | |
负债总计(万元) | 102.02 | 102.02 | |
净资产(万元) | 326.08 | 527.5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527.56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一、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一)关于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特别说明2019年、2020年经天津中鼎 (略) 审计并出具津中鼎审字【2020】001号、津中鼎审字【2021】271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出具的中审亚太津审字(2022)*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1-4月经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广信审字(2022)第263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二)关于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特别说明1.存货中原材料44项经被评估单位提供情况说明确认由于库龄较长已无使用价值,本次评估以零值确认,未考虑相关的处置费用。2.存货中包装物有35项经被评估单位提供情况说明确认由于印刷信息不符合现行标准已无使用价值,本次评估以零值确认,未考虑相关的处置费用。3.产成品中重量为*.81kg的产品经被评估单位提供情况说明确认,由于库龄较长已无使用价值,本次评估以零值确认,未考虑相关的处置费用。4.车辆中有一台轿车(津CR8762)以及一台客车(津CQ7826)经被评估单位介绍截止评估基准日该车辆已无法使用。(三)根据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广信审字(2022)第263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2022年8月1日,天津科 (略) 2022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天津科 (略) 资产调整方案的议案》,对于现实阶段无法核实及核销的资产,上划至上级股东单位,资产调整基准日为2022年4月30日。截止评估报告出具日, (略) 划拨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尚未完成纳税及过户手续,未考虑相关税费影响,提前报告使用人注意。(四)根据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广信审字(2022)第263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天津科 (略) 2022年1-4月将以前年度未确认收入、成本及盘盈存货计入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金额为1,*,提前报告使用人注意。二、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1)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略) 银行存款:中国建设银行南开支行账面金额*,根据我们获取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显示,不存在该账户, (略) 也未能提供该账户的其他相关资料,对于该金额我们无法确认。(2)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略) 存货账面余额8,*,通过执行盘点程序,我 (略) 存货数量账实不符,且部分存货已过保质期,存在减值迹象。 (略) 未对存在减值迹象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且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就上述存货的完整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于存货金额我们无法确认。(3)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已获取询证函回函*;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已获取询证函回函2,*。除上述回函金额外,其余应收帐款账面余额6,*、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受客观条件所限,我们无法实施函证及有效替代程序; (略) 未按照会计准则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未回函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金额我们无法确认。 (4)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略) 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应付账款*、预收账款2,*, (略) 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对上述往来款实施函证及有效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于以上往来款金额我们无法确认。(5)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略) 长期借款*, (略) 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实施函证及其它我们认为必要的有效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于长期借款金额我们无法确认。(6)202 (略) 营业收入13,* 元、营业成本11,*,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我们无法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得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2021年度的收入、成本金额。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附件:职工安置方案.pdf,尽职调查清单.pdf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内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田猛 | 成立日期 | 2003-11-25 | |
注册资本 | 151.*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农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6D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2022-08-09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天津科 (略) 股权公开挂牌交易事项的回复意见 | |
决议文号 |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科润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经济技术开 (略) 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号楼310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李戍彤 | 成立日期 | 2001-11-28 | |
注册资本 | 3669.*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1N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8.*%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8.*%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5J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2022-08-09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天津科 (略) 股权公开挂牌交易事项的回复意见 | |
决议文号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津科润北方种衣剂有限公司100%股权 |
转让底价 | 527.*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等相关事项,并按《尽职调查清单》提供相应材料供转让方审核,转让方审核通过后开具《尽职调查确认函》(联系人:韩礼伟,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元人民币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2、意向受让方办理本项目受让登记时须书面承诺:(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天津科 (略) 企业混改方案》《职工安置补偿方案》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尾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2)意向受让方保证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来源合法、数额充足,均为我方可自主支配的自有资金;(3)意向受让方保证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注册地仍在天津,立足于天津发展,主营业务仍保持在标的企业,不向外转移;(4)意向受让方同意接受《职工安置补偿方案》,并确保受让标的股权后,企业在职职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5) (略) 农业发 (略) 的要求,标的公司全部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房屋附属设备不纳入此次股权转让资产范围,此资产划转上级主管单位,受让方无条件配合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同意转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交易款。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4、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金额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5、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全额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天津产权的相应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的;(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8、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9、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按照实际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7.*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科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注册地(住所) | (略) 西青区(西青区杨柳青 (略) 15号) | 法定代表人 | 贾娜 |
成立日期 | 1988-05-21 | 注册资本 | 2200.*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83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农药生产、加工(凭《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批准的产品生产);农药销售;农药制造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是 | 职工人数 | 5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天津 (略) | 71.27 | ||
天津科润 (略) | 28.73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331.91 | -847.68 | -849.5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346.11 | 1749.74 | 596.37 | |
审计机构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 ||
2022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8.08 | -9.24 | -9.2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901.40 | 1601.91 | 290.48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天津观海律师事务所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天津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4-30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2-08-12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28.1 | 629.58 | |
负债总计(万元) | 102.02 | 102.02 | |
净资产(万元) | 326.08 | 527.5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527.56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一、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一)关于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特别说明2019年、2020年经天津中鼎 (略) 审计并出具津中鼎审字【2020】001号、津中鼎审字【2021】271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出具的中审亚太津审字(2022)*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1-4月经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广信审字(2022)第263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二)关于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特别说明1.存货中原材料44项经被评估单位提供情况说明确认由于库龄较长已无使用价值,本次评估以零值确认,未考虑相关的处置费用。2.存货中包装物有35项经被评估单位提供情况说明确认由于印刷信息不符合现行标准已无使用价值,本次评估以零值确认,未考虑相关的处置费用。3.产成品中重量为*.81kg的产品经被评估单位提供情况说明确认,由于库龄较长已无使用价值,本次评估以零值确认,未考虑相关的处置费用。4.车辆中有一台轿车(津CR8762)以及一台客车(津CQ7826)经被评估单位介绍截止评估基准日该车辆已无法使用。(三)根据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广信审字(2022)第263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2022年8月1日,天津科 (略) 2022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天津科 (略) 资产调整方案的议案》,对于现实阶段无法核实及核销的资产,上划至上级股东单位,资产调整基准日为2022年4月30日。截止评估报告出具日, (略) 划拨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尚未完成纳税及过户手续,未考虑相关税费影响,提前报告使用人注意。(四)根据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津广信审字(2022)第263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天津科 (略) 2022年1-4月将以前年度未确认收入、成本及盘盈存货计入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金额为1,*,提前报告使用人注意。二、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1)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略) 银行存款:中国建设银行南开支行账面金额*,根据我们获取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显示,不存在该账户, (略) 也未能提供该账户的其他相关资料,对于该金额我们无法确认。(2)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略) 存货账面余额8,*,通过执行盘点程序,我 (略) 存货数量账实不符,且部分存货已过保质期,存在减值迹象。 (略) 未对存在减值迹象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且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就上述存货的完整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于存货金额我们无法确认。(3)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已获取询证函回函*;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已获取询证函回函2,*。除上述回函金额外,其余应收帐款账面余额6,*、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受客观条件所限,我们无法实施函证及有效替代程序; (略) 未按照会计准则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未回函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金额我们无法确认。 (4)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略) 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应付账款*、预收账款2,*, (略) 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对上述往来款实施函证及有效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于以上往来款金额我们无法确认。(5)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略) 长期借款*, (略) 未能提供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实施函证及其它我们认为必要的有效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于长期借款金额我们无法确认。(6)202 (略) 营业收入13,* 元、营业成本11,*,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我们无法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得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2021年度的收入、成本金额。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附件:职工安置方案.pdf,尽职调查清单.pdf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内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田猛 | 成立日期 | 2003-11-25 | |
注册资本 | 151.*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农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6D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1.*%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2022-08-09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天津科 (略) 股权公开挂牌交易事项的回复意见 | |
决议文号 |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科润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经济技术开 (略) 276号泰达中小企业园2号楼310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李戍彤 | 成立日期 | 2001-11-28 | |
注册资本 | 3669.*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1N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8.*%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8.*%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5J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 批准日期 | 2022-08-09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天津科 (略) 股权公开挂牌交易事项的回复意见 | |
决议文号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津科润北方种衣剂有限公司100%股权 |
转让底价 | 527.*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等相关事项,并按《尽职调查清单》提供相应材料供转让方审核,转让方审核通过后开具《尽职调查确认函》(联系人:韩礼伟,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元人民币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2、意向受让方办理本项目受让登记时须书面承诺:(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天津科 (略) 企业混改方案》《职工安置补偿方案》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天津产权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尾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天津产权承担任何责任;(2)意向受让方保证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来源合法、数额充足,均为我方可自主支配的自有资金;(3)意向受让方保证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注册地仍在天津,立足于天津发展,主营业务仍保持在标的企业,不向外转移;(4)意向受让方同意接受《职工安置补偿方案》,并确保受让标的股权后,企业在职职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5) (略) 农业发 (略) 的要求,标的公司全部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房屋附属设备不纳入此次股权转让资产范围,此资产划转上级主管单位,受让方无条件配合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同意转让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交易款。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的情况下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4、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金额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5、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全额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天津产权的相应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具有效力等情形:(2)意向受让方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3)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6)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7)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的;(8)其他违反本次产权转让条件的情形。8、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9、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按照实际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7.*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公告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