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中医医院、衢州市急救中心的报废资产一批
衢州市中医医院、衢州市急救中心的报废资产一批
标的名称 | 衢州市中医医院、衢州市急救中心的报废资产一批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的废旧物资的规格、单位、数量等清单仅供参考,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设备新或旧、数量少量(总数5%以内)多或少不影响成交价格。报废报损资产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清单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2.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竞价前竞买人需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确定标的物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略) (略) 杜医生(*) (略) 急救中心 沈医生(*)统一看样时间:工作日(看样请提前联系相关联系人确定具体看样时间)3.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4.本次转让标的存放于( (略) (略) :浙西大道汽车城109号15区3栋2号三楼),( (略) 急救中心:市公卫中心临时场地, (略) 对面)。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6、挂牌公告期(十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7、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发布的,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1年):信息披露终结。8、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 | (略) 柯城 (略) 288号3幢405室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6E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52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代理机构会员管理办法》承担。2、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衢州分行营业部,账号:*70),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中标方未按规定时间付清转让价款,逾期十天以上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另行组织转让。4、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6)交割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付清全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保证金500元/天。(7)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5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其他 |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祝先生 | 电话 | 0570-*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39.com | ||
地址 | (略) 柯城 (略) 288号创新大厦园区3号楼B405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祝俊夫 | 电话 | 0570-*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标的名称 | 衢州市中医医院、衢州市急救中心的报废资产一批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的废旧物资的规格、单位、数量等清单仅供参考,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设备新或旧、数量少量(总数5%以内)多或少不影响成交价格。报废报损资产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清单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2.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竞价前竞买人需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确定标的物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略) (略) 杜医生(*) (略) 急救中心 沈医生(*)统一看样时间:工作日(看样请提前联系相关联系人确定具体看样时间)3.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4.本次转让标的存放于( (略) (略) :浙西大道汽车城109号15区3栋2号三楼),( (略) 急救中心:市公卫中心临时场地, (略) 对面)。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6、挂牌公告期(十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7、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发布的,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1年):信息披露终结。8、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注册地 | (略) 柯城 (略) 288号3幢405室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6E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52 | ||
价款支付方式 | 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代理机构会员管理办法》承担。2、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衢州分行营业部,账号:*70),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中标方未按规定时间付清转让价款,逾期十天以上的,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另行组织转让。4、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6)交割的工作时间、人员登记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付清全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保证金500元/天。(7)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5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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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祝先生 | 电话 | 0570-*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39.com | ||
地址 | (略) 柯城 (略) 288号创新大厦园区3号楼B405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祝俊夫 | 电话 | 0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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