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运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部分设备、办公家俱转让及一宗土地使用权、三处房产出租公告
芜湖市运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部分设备、办公家俱转让及一宗土地使用权、三处房产出租公告
标的编号 | 22FCZZ* | 查看次数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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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地区 | 芜湖 | 标的类型 | 商/办房产(租) |
标的挂牌价格(底价) | *元 | 交易情况 | |
公告状态 | 公告中 | ||
报名开始日期 | 2022年09月05日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2年09月02日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2年09月16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2年09月16日 |
项目名称 | (略) 运 (略) 部分设备、办公家俱转让及一宗土地使用权、三处房产出租 | 标的编号 | 22FCZZ*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9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9月1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弋江区火龙岗205国道东侧。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工业用地/工业、办公 | 所在层数 | 1/1、1-3/3。 | |||
租赁面积 | 土地面积*㎡;三处房产面积合计*㎡。 | 租赁期限 | 6年,租赁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算。 | ||||
租金支付 方式 | 按合同年度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区域周边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工业企业较多,集聚度高,基础设施完善,市政配套齐全,道路状况良好,交通便捷。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中的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略) 弋江区205国道以东、 (略) 以西、永胜小区以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使用权期限为自2004年8月26日至2054年8月25日。 2、出租标的中的三处房产基本情况:(1)两处工业用房为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分别为937.44㎡、704.94㎡,外墙为砖砌墙及压型钢板,彩钢瓦屋面,双层PVC排窗,室内水泥地坪,保温层。(2)一处办公楼为三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外墙涂料粉刷,室内地面铺地砖、部分铺木地板,内墙面及顶棚白色乳胶漆粉刷,PVC窗。水电配套齐全。 3、出租标的中的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皖天恒估价其字(2022)第0185号)。 4、本次转让的部分设备、办公家俱包括1套机动车安检环检线、1台汽车底盘测功机、1台汽车侧滑检测台、1台汽车制动检验台等共计23台机器设备以及9张办公桌、4组文件柜、7台空调等共计68台/张/组电子设备及办公家俱。关于本次转让资产明细及评估情况可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皖天恒估价资字(2022)第0037号),具体资产种类、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为准,如产生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人民币3,*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8月22日 | ||||||
评估机构 | 安徽天恒房 (略) | ||||||
底价 | 人民币4,*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运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X 住所: (略) 火龙岗205国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吕磊 经济类型: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 (略) 运 (略) )拟公开出租 (略) 弋江区火龙岗205国道东侧一宗土地使用权、三处房产并转让部分设备、办公家俱,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及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及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及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及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及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芜湖市运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部分设备、办公家俱转让及一宗土地使用权、三处房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及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芜湖寅运 (略) | ||||||
特别 告知 | 1、出租标的用途:工业及办公。 2、特别提示 (1)评估价中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6年期租金评估价格为人民币3,*;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资产评估价格为人民币*。 (2)底价中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6年期出租底价为人民币3,*;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转让底价为人民币*。如本项目溢价成交,则一宗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6年期出租成交价、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转让成交价依照各自的底价按比例进行分摊。 (3)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如低于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底价,并以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承租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转让资产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1/6。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一次性付清转让资产全部转让价款。 5、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内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地区除外)。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权证、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转让标的,对转让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均放弃对转让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提出种类、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的异议,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底价中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6年期出租底价为人民币3,*;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转让底价为人民币*。如本项目溢价成交,则一宗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6年期出租成交价、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转让成交价依照各自的底价按比例进行分摊”的事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6、意向竞租方承诺:转让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种类、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为准,如与本公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皖天恒估价资字(2022)第0037号)列示的信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7、意向竞租方承诺:自行判断转让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竞得标的后,因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8、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装修改造后,自行向相关机构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因达不到要求导致无法营业或造成相应损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及场地用途,不得利用房屋及场地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及场地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所列的装修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如《产权交易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受让方同意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8、意向竞租方承诺:按不低于标的底价(人民币4,*)进行报价,如未按要求报价,则视同意向竞租方接受底价,并以底价作为报价。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6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出租文件》),每套报名资料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出租文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履约并且《产权交易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 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 (略) 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7)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另行通知 | 增价幅度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 另行通知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李经理(0553-*)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0553-*)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1号( (略) 人大原办公楼) | ||||||
其他 | |||||||
(略) 运 (略) 部分设备、办公家俱转让及一宗土地使用权、三处房产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 (略) 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
(略) 运 (略)
2022年9月2日
标的编号 | 22FCZZ* | 查看次数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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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地区 | 芜湖 | 标的类型 | 商/办房产(租) |
标的挂牌价格(底价) | *元 | 交易情况 | |
公告状态 | 公告中 | ||
报名开始日期 | 2022年09月05日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2年09月02日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2年09月16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2年09月16日 |
项目名称 | (略) 运 (略) 部分设备、办公家俱转让及一宗土地使用权、三处房产出租 | 标的编号 | 22FCZZ*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9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9月16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弋江区火龙岗205国道东侧。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工业用地/工业、办公 | 所在层数 | 1/1、1-3/3。 | |||
租赁面积 | 土地面积*㎡;三处房产面积合计*㎡。 | 租赁期限 | 6年,租赁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算。 | ||||
租金支付 方式 | 按合同年度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区域周边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工业企业较多,集聚度高,基础设施完善,市政配套齐全,道路状况良好,交通便捷。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中的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略) 弋江区205国道以东、 (略) 以西、永胜小区以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使用权期限为自2004年8月26日至2054年8月25日。 2、出租标的中的三处房产基本情况:(1)两处工业用房为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分别为937.44㎡、704.94㎡,外墙为砖砌墙及压型钢板,彩钢瓦屋面,双层PVC排窗,室内水泥地坪,保温层。(2)一处办公楼为三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外墙涂料粉刷,室内地面铺地砖、部分铺木地板,内墙面及顶棚白色乳胶漆粉刷,PVC窗。水电配套齐全。 3、出租标的中的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皖天恒估价其字(2022)第0185号)。 4、本次转让的部分设备、办公家俱包括1套机动车安检环检线、1台汽车底盘测功机、1台汽车侧滑检测台、1台汽车制动检验台等共计23台机器设备以及9张办公桌、4组文件柜、7台空调等共计68台/张/组电子设备及办公家俱。关于本次转让资产明细及评估情况可参考《资产评估报告》(皖天恒估价资字(2022)第0037号),具体资产种类、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为准,如产生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人民币3,*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8月22日 | ||||||
评估机构 | 安徽天恒房 (略) | ||||||
底价 | 人民币4,*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运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7X 住所: (略) 火龙岗205国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吕磊 经济类型: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 (略) 运 (略) )拟公开出租 (略) 弋江区火龙岗205国道东侧一宗土地使用权、三处房产并转让部分设备、办公家俱,现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及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及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及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及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及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芜湖市运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部分设备、办公家俱转让及一宗土地使用权、三处房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及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芜湖寅运 (略) | ||||||
特别 告知 | 1、出租标的用途:工业及办公。 2、特别提示 (1)评估价中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6年期租金评估价格为人民币3,*;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资产评估价格为人民币*。 (2)底价中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6年期出租底价为人民币3,*;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转让底价为人民币*。如本项目溢价成交,则一宗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6年期出租成交价、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转让成交价依照各自的底价按比例进行分摊。 (3)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如低于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底价,并以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承租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转让资产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1/6。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一次性付清转让资产全部转让价款。 5、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内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地区除外)。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权证、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转让标的,对转让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均放弃对转让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提出种类、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的异议,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底价中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6年期出租底价为人民币3,*;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转让底价为人民币*。如本项目溢价成交,则一宗土地使用权及三处房产6年期出租成交价、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转让成交价依照各自的底价按比例进行分摊”的事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6、意向竞租方承诺:转让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种类、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为准,如与本公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皖天恒估价资字(2022)第0037号)列示的信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7、意向竞租方承诺:自行判断转让部分设备及办公家俱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竞得标的后,因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8、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装修改造后,自行向相关机构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因达不到要求导致无法营业或造成相应损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及场地用途,不得利用房屋及场地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及场地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自行承担物业费用,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所列的装修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如《产权交易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7、意向竞租方承诺:受让方同意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8、意向竞租方承诺:按不低于标的底价(人民币4,*)进行报价,如未按要求报价,则视同意向竞租方接受底价,并以底价作为报价。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6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出租文件》),每套报名资料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出租文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履约并且《产权交易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 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 (略) 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7)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另行通知 | 增价幅度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 另行通知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李经理(0553-*)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0553-*)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1号( (略) 人大原办公楼) | ||||||
其他 | |||||||
(略) 运 (略) 部分设备、办公家俱转让及一宗土地使用权、三处房产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 (略) 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
(略) 运 (略)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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