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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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杭州交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2022-09-05

一、增资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杭州产 (略) (以下称“杭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3、本次增资对投资方资格条件的设置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任何指向性。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 (略) 络竞价或在线报价方式实施企业增资,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 (略) 络竞价实施办法》或《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或在线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略) 络竞价或在线报价时适用)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杭州交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标的编号

HJS2022ZZ0929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09-05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2-10-08

融资方所在地区

(略)

融资方所属行业

建筑业

拟募集资金金额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51%

联系人及电话

楼先生、于小姐 *、*

联系地址

(略) 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二、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交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拟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51%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12,*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完成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持股比例杭州交通投资 (略)  12,*%投资者 12,*%合计 24,*%最终股东实际出资额和持股比例以最终增资结果为准,各股东最终持股比例 (略) 实际注册资本予以确定。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的,本次增资扩股成交:征集到一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者,且每元注册资本认购报价不低于本次公开增资底价。2、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本次增资扩股终结:(1)未征集到满足资格条件的投资者;(2)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者,但投资者每元注册资本认购报价均低于本次公开增资底价;(3)若本次增资扩股确定最终投资者和增资价格后,该投资者未履行本次增资公告中约定的义务,导致本次增资扩股无法完成的,本次增资扩股终结,增资企业有权没收该投资者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4)增资企业认为需终结的。

募集资金用途

企业发展所需。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拟通过杭州产 (略) (以下简称“杭交所”)公开引入一家非公资本投资者。该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增资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48.*万元,对应增资扩股后增资方的51%股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增资方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448.*万元。

2、本次公开增资扩股每元注册资本的增资底价为人民币*,最终增资价格以最终确定的结果为准。

3、本次增资扩股拟募集资金为不低于上述每元注册资本增资低价与12,*的乘积,最终募集资金为每元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乘以12,*注册资本确定,所募集资金中12,*计入增资方的实收资本,溢价部分计入增资方资本公积,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增资方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权益。

4、根据有关规定,增资方在增资扩股完成后,企业名称中不得有“交投”字号,需在《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名称变更。 增资方现有的养护一类、二类(*、*级)施工资质及省建设厅颁发的特种加固补强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完成增资扩股后可以继续使用。

5、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于2022年8月2日印发《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略) 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及许可条件等进行了规定。该实施细则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6、本次增资扩股项目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者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有义务自行对增资方进行全面了解,应认真全面阅读本次增资扩股增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意向投资者递交投资申请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增资所披露之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增资信息披露之内容及增资方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参与本次增资,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7、 (略) 坤元评报[2022]559号《杭州 (略) 拟通过公开挂牌方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报告。

8、其他信息详见杭州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意向投资者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后,方可查阅增资方置于杭交所的相关文件。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方名称

杭州 (略)

基本情况

住所

(略) 拱墅 (略) 111号702室

法定代表人

竺乘锋

成立日期

2015-05-04

注册资本

12,*

实收资本

12,*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经营规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50

“新三板”挂牌企业

经济性质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经营范围

建筑加固工程、交通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技术开发、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承接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凡涉及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书经营);起重吊装服务(凡涉及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书经营);防雷工程的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受托工程检测(凭资质证书经营);实业投资;房地产营销策划;楼宇综合布线;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通讯设备的销售;机械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个)

1

职工人数(人)

25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杭州交通投资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年度项目

2019年度年度

2020年度年度

2021年度年度

资产总额

104,*

104,*

109,*

负债总额

68,*

68,*

92,*

所有者权益

35,*

36,*

17,*

营业收入

104,*

75,*

98,*

利润总额

7,*

*

-19,*

净利润

5,*

1,*

-19,*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报表日期

2022年7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5,*

51,*

1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5,*

-2,*

-2,*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6T

批准单位

(略) (略)

批准日期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略) -杭交投集团董决议【2022】61号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投资者须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2、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投资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1)投资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不接受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报名,同一家企业集团内或关联企业之间只接受一家报名);【执行标准:提供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营业执照,证载成立时间至信息披露截止日满一年及以上; (略) 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档件)、股权结构图及投资者为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承诺函;提供投资者承诺无同一家企业集团内或关联企业报名的承诺函】(2)投资者业务需具有建 (略) 养护相关的业务或资质;【执行标准:提供投资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 (略) 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或经营范围内有“建筑”或“ 公路养护”或“交通工程”字样的营业执照】(3)经审计的2021年年末实收资本、净资产或2021年度营业收入三项中至少有一项不低于人民币*元。【执行标准:提供投资者2021年度审计报告】

增资条件

一、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增资方情况,意向投资者在向杭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其符合本项目意向投资者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后可对增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增资方在合法合规并符合相关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予以配合。二、若意向投资者成为最终战略投资者,应承诺同意以下增资扩股完成后法人治理结构和党建工作: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增资企业由杭州交通投资 (略) 持有49%股权,投资者持有51%股权,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规范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具体如下:(1)股东会。 (略) 全体股东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依照《 (略) 法》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股 (略) 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及利润分配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 (略) 形式的决议,以及公司对外借款、担保、捐赠、利润分配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它决议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杭州交通投资 (略) 推荐2人,投资者推荐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杭州交通投资 (略) 推荐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 (略) 法》 (略) 章程之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需获得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赞成方可做出决议。(3)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3人,杭州交通投资 (略) 推荐1人,投资者推荐1人,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由投资者推荐并经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 (略) 法》 (略) 章程之规定行使职权。(4)经理层。设总经理1人,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投资者推荐,董事会聘任和解聘,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略) 法》 (略) 章程以及董事会授予的职权。(5)党组织及党建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根据党员人数成立相应类别的党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提供党务工作基础保障,保障党建工作经费,确保党的活动正常开展。三、本次增资扩股实施完成后,增资方及投资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指资产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与增资扩股实施完成日之间的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四、本次公开增资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增资方所有债权、债务等均由增资完成且股权变更后的增资方承担。五、投资者须承诺同意《杭州 (略) 增资扩股人员安置方案》。增资扩股完成后,增资方应继续依法履行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增资扩股股权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且不低于原标准缴纳职工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维护和保障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职工正常履职尽责的前提下,不减损职工原有待遇和福利。对增资扩股中不同意承继及履行原劳动合同而自谋职业者,增资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六、投资者须承诺履行的事项(1)投资者须承诺,本次增资扩股股权变更完成后三年内,不以增资企业控股方的地位,提交和实施对企业员工的裁员或减薪方案,以保证员工队*的稳定性。(2)投资者需承诺州 (略) 在增资完成后约三个年度(具体时间起止日为本次增资扩股股权变更完成次月至2025年年末)扣非净利润累计数不低于*元,具体金额以投资者在本次增资扩股项目所提交的认购报价书或综合评议文件中的承诺金额确定。投资者在所提交的综合评议文件中须同时承诺,如上述约定时间期间过后经审计的州 (略) 实际累计扣非净利润未达到该承诺金额的,差额由投资者向州 (略) 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投资者须对此说明及承诺该差额的支付保证方式。七、意向投资者应在2022年10月8日下午16: 00信息披露截止前(节假日除外)以意向投资者本人名义缴纳交易保证金(以信息披露截止前款到下述帐户为准,保证金缴纳帐户:户名:杭州产 (略) ;开户行: (略) 民中心支行;帐号:*)并向杭州产权交易所递交投资申请材料,办理投资申请登记。意向投资者交易保证金缴纳到账且投资申请材料递交完成即视为完成投资申请登记手续。八、杭州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投资者的投资申请进行登记,并将登记情况书面反馈至增资方。增资方对意向投资者的投资资格进行审查后将资格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杭州产权交易所,杭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增资方的资格审查结果意见后向合格意向投资者发出《投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合格意向投资者应当按照《投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本次增资的综合评议。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者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杭州产权交易所在发出《投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 (略) 退还,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不计息)。九、《增资扩股协议》的签署和增资款项的支付:投资者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者后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及杭州交通投资 (略) 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于《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增资款。十、本次增资扩股成交后,按照增资方的要求,杭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后,在其要求的时间内将已收款项划转至增资方指定账户。增资方和投资者对本次增资扩股交割有异议的,由增资方和投资者自行解决,杭州产权交易所、会员单位杭州企业 (略) 不承担责任。十一、本次增资扩股的交割,在增资方、增资方原股东与投资者之间进行,具体交割相关约定以增资方提供的《增资扩股协议》(样本)为准。

交易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增资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增资方启动遴选程序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支付增资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投资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增资扩股协议》签署当日,投资者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冲抵相应等额的最后一笔应付款项。未被确定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最多延长1个周期。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个20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信息披露要求。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六、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

(可多选)

综合评议

择优方案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公告发布期满,对于仅征集到1名合格意向投资人时,在不变更公告交易的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增资方根据该合格意向投资者报名时提交的《认购报价书》,经增资方股东审议决策确定最终投资者及增资价格;2、本次增资公告发布期满,当产生2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者时,采用“综合评议”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者进行遴选,增资方及其原股东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并在经增资方股东审议决策后确定最终投资者、增资价格以及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承诺、企业资信与规模、预计业务协同性、整合及发展方案等。专家评审组由增资方负责组建,人数为5人,由财务、法律、行业、投资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杭州交通投资 (略) 1 名,外部专家 4 名。3、综合评议办法详见《杭州 (略) 增资扩股综合评议办法》。

附件下载:

评估结果特别事项说明.pdf
杭州交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2022-09-05

一、增资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通过杭州产 (略) (以下称“杭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3、本次增资对投资方资格条件的设置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任何指向性。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 (略) 络竞价或在线报价方式实施企业增资,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 (略) 络竞价实施办法》或《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或在线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略) 络竞价或在线报价时适用)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杭州交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标的编号

HJS2022ZZ0929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09-05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2-10-08

融资方所在地区

(略)

融资方所属行业

建筑业

拟募集资金金额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51%

联系人及电话

楼先生、于小姐 *、*

联系地址

(略) 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二、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交投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拟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51%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12,*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完成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元)持股比例杭州交通投资 (略)  12,*%投资者 12,*%合计 24,*%最终股东实际出资额和持股比例以最终增资结果为准,各股东最终持股比例 (略) 实际注册资本予以确定。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的,本次增资扩股成交:征集到一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者,且每元注册资本认购报价不低于本次公开增资底价。2、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本次增资扩股终结:(1)未征集到满足资格条件的投资者;(2)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者,但投资者每元注册资本认购报价均低于本次公开增资底价;(3)若本次增资扩股确定最终投资者和增资价格后,该投资者未履行本次增资公告中约定的义务,导致本次增资扩股无法完成的,本次增资扩股终结,增资企业有权没收该投资者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4)增资企业认为需终结的。

募集资金用途

企业发展所需。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拟通过杭州产 (略) (以下简称“杭交所”)公开引入一家非公资本投资者。该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增资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48.*万元,对应增资扩股后增资方的51%股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增资方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448.*万元。

2、本次公开增资扩股每元注册资本的增资底价为人民币*,最终增资价格以最终确定的结果为准。

3、本次增资扩股拟募集资金为不低于上述每元注册资本增资低价与12,*的乘积,最终募集资金为每元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乘以12,*注册资本确定,所募集资金中12,*计入增资方的实收资本,溢价部分计入增资方资本公积,由本次增资完成后的增资方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权益。

4、根据有关规定,增资方在增资扩股完成后,企业名称中不得有“交投”字号,需在《增资扩股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名称变更。 增资方现有的养护一类、二类(*、*级)施工资质及省建设厅颁发的特种加固补强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完成增资扩股后可以继续使用。

5、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于2022年8月2日印发《 (略) 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略) 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及许可条件等进行了规定。该实施细则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6、本次增资扩股项目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者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有义务自行对增资方进行全面了解,应认真全面阅读本次增资扩股增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意向投资者递交投资申请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增资所披露之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增资信息披露之内容及增资方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参与本次增资,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7、 (略) 坤元评报[2022]559号《杭州 (略) 拟通过公开挂牌方 (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报告。

8、其他信息详见杭州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意向投资者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后,方可查阅增资方置于杭交所的相关文件。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方名称

杭州 (略)

基本情况

住所

(略) 拱墅 (略) 111号702室

法定代表人

竺乘锋

成立日期

2015-05-04

注册资本

12,*

实收资本

12,*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经营规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50

“新三板”挂牌企业

经济性质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经营范围

建筑加固工程、交通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技术开发、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承接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凡涉及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书经营);起重吊装服务(凡涉及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书经营);防雷工程的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受托工程检测(凭资质证书经营);实业投资;房地产营销策划;楼宇综合布线;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通讯设备的销售;机械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个)

1

职工人数(人)

25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杭州交通投资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年度项目

2019年度年度

2020年度年度

2021年度年度

资产总额

104,*

104,*

109,*

负债总额

68,*

68,*

92,*

所有者权益

35,*

36,*

17,*

营业收入

104,*

75,*

98,*

利润总额

7,*

*

-19,*

净利润

5,*

1,*

-19,*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报表日期

2022年7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65,*

51,*

14,*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5,*

-2,*

-2,*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增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6T

批准单位

(略) (略)

批准日期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略) (略) -杭交投集团董决议【2022】61号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投资者须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2、参与本次增资扩股的投资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1)投资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不接受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报名,同一家企业集团内或关联企业之间只接受一家报名);【执行标准:提供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营业执照,证载成立时间至信息披露截止日满一年及以上; (略) 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档件)、股权结构图及投资者为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承诺函;提供投资者承诺无同一家企业集团内或关联企业报名的承诺函】(2)投资者业务需具有建 (略) 养护相关的业务或资质;【执行标准:提供投资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 (略) 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或经营范围内有“建筑”或“ 公路养护”或“交通工程”字样的营业执照】(3)经审计的2021年年末实收资本、净资产或2021年度营业收入三项中至少有一项不低于人民币*元。【执行标准:提供投资者2021年度审计报告】

增资条件

一、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增资方情况,意向投资者在向杭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其符合本项目意向投资者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后可对增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增资方在合法合规并符合相关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予以配合。二、若意向投资者成为最终战略投资者,应承诺同意以下增资扩股完成后法人治理结构和党建工作: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增资企业由杭州交通投资 (略) 持有49%股权,投资者持有51%股权,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规范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具体如下:(1)股东会。 (略) 全体股东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依照《 (略) 法》相关规定行使职权,股 (略) 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及利润分配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 (略) 形式的决议,以及公司对外借款、担保、捐赠、利润分配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它决议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杭州交通投资 (略) 推荐2人,投资者推荐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杭州交通投资 (略) 推荐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 (略) 法》 (略) 章程之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需获得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赞成方可做出决议。(3)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3人,杭州交通投资 (略) 推荐1人,投资者推荐1人,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由投资者推荐并经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 (略) 法》 (略) 章程之规定行使职权。(4)经理层。设总经理1人,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投资者推荐,董事会聘任和解聘,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略) 法》 (略) 章程以及董事会授予的职权。(5)党组织及党建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根据党员人数成立相应类别的党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提供党务工作基础保障,保障党建工作经费,确保党的活动正常开展。三、本次增资扩股实施完成后,增资方及投资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指资产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与增资扩股实施完成日之间的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四、本次公开增资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增资方所有债权、债务等均由增资完成且股权变更后的增资方承担。五、投资者须承诺同意《杭州 (略) 增资扩股人员安置方案》。增资扩股完成后,增资方应继续依法履行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增资扩股股权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且不低于原标准缴纳职工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等,维护和保障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职工正常履职尽责的前提下,不减损职工原有待遇和福利。对增资扩股中不同意承继及履行原劳动合同而自谋职业者,增资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六、投资者须承诺履行的事项(1)投资者须承诺,本次增资扩股股权变更完成后三年内,不以增资企业控股方的地位,提交和实施对企业员工的裁员或减薪方案,以保证员工队*的稳定性。(2)投资者需承诺州 (略) 在增资完成后约三个年度(具体时间起止日为本次增资扩股股权变更完成次月至2025年年末)扣非净利润累计数不低于*元,具体金额以投资者在本次增资扩股项目所提交的认购报价书或综合评议文件中的承诺金额确定。投资者在所提交的综合评议文件中须同时承诺,如上述约定时间期间过后经审计的州 (略) 实际累计扣非净利润未达到该承诺金额的,差额由投资者向州 (略) 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投资者须对此说明及承诺该差额的支付保证方式。七、意向投资者应在2022年10月8日下午16: 00信息披露截止前(节假日除外)以意向投资者本人名义缴纳交易保证金(以信息披露截止前款到下述帐户为准,保证金缴纳帐户:户名:杭州产 (略) ;开户行: (略) 民中心支行;帐号:*)并向杭州产权交易所递交投资申请材料,办理投资申请登记。意向投资者交易保证金缴纳到账且投资申请材料递交完成即视为完成投资申请登记手续。八、杭州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投资者的投资申请进行登记,并将登记情况书面反馈至增资方。增资方对意向投资者的投资资格进行审查后将资格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杭州产权交易所,杭州产权交易所收到增资方的资格审查结果意见后向合格意向投资者发出《投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合格意向投资者应当按照《投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本次增资的综合评议。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者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杭州产权交易所在发出《投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 (略) 退还,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不计息)。九、《增资扩股协议》的签署和增资款项的支付:投资者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者后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及杭州交通投资 (略) 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于《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增资款。十、本次增资扩股成交后,按照增资方的要求,杭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后,在其要求的时间内将已收款项划转至增资方指定账户。增资方和投资者对本次增资扩股交割有异议的,由增资方和投资者自行解决,杭州产权交易所、会员单位杭州企业 (略) 不承担责任。十一、本次增资扩股的交割,在增资方、增资方原股东与投资者之间进行,具体交割相关约定以增资方提供的《增资扩股协议》(样本)为准。

交易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1、若非增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增资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增资方启动遴选程序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支付增资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投资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增资扩股协议》签署当日,投资者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冲抵相应等额的最后一笔应付款项。未被确定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次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最多延长1个周期。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个20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信息披露要求。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六、遴选方案

遴选方案

(可多选)

综合评议

择优方案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公告发布期满,对于仅征集到1名合格意向投资人时,在不变更公告交易的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增资方根据该合格意向投资者报名时提交的《认购报价书》,经增资方股东审议决策确定最终投资者及增资价格;2、本次增资公告发布期满,当产生2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者时,采用“综合评议”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者进行遴选,增资方及其原股东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并在经增资方股东审议决策后确定最终投资者、增资价格以及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承诺、企业资信与规模、预计业务协同性、整合及发展方案等。专家评审组由增资方负责组建,人数为5人,由财务、法律、行业、投资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杭州交通投资 (略) 1 名,外部专家 4 名。3、综合评议办法详见《杭州 (略) 增资扩股综合评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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