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配套服务中心7号门面房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配套服务中心7号门面房
池州 (略) 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配套服务中心7号门面房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配套服务中心7号门面房出租 | 标的编号 | 22FCZZ*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8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8月31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略) 389号(池州 (略) 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业 | 所在层数 | 1层/10层 | ||||
租赁面积 | 约49.68㎡ | 租赁期限 | 3年,租赁期自2022年9月1日起算。 | |||||
租金支付 方式 | 按合同年度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不涉及)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 2、出租标的钢混结构,通电、不通水,毛坯。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3年期租金评估价为人民币*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安徽中诚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 | 3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池州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W 机构地址: (略) (略) 389号 法定代表人:许信旺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池州 (略) )拟公开出租持有的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配套服务中心7号门面房,现委托安徽长 (略) (以下简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配套服务中心7号门面房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6、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
特别 告知 | 1、经营业态:文印室。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须填写《房屋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 2、特别提示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 (略) 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 (略) 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由出租方、主管部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由出租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4、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确定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5、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内资非法人组织(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竞租方应具有打字、复印及其他相关印刷服务经营范围。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最长不超过1个月),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权证、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等情况,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最长不超过1个月),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截至报名截止日,承租方须具有连续经营文印室一年及以上经验,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经营业态,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房屋主体结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每次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5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电、物业(如有)等各项费用(电 (略) 居民生活用电标准交纳),逾期1个月未交,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的金额,逾期2个月未交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1、意向竞租方承诺:竞得标的后,按照出租方要求按时开业(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依法合规经营,自负盈亏,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安全责任及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经营范围仅限打印、复印及其他印刷品印刷服务等相关业务,主要经营项目具体价格:打印、复印/单面/A4不高于*/张;打印、复印/双面/A4不高于*/张;打印、复印/单面/A3不高于*/张,打印、复印/双面/A3不高于*/张,彩色激光打印、复印不高于*/张,其他项目价 (略) 场平均价格,所有服务项目须明码标价且在室内上墙公示。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在出租标的房屋内部营业,不得外设经营及摆放桌椅,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对承租方环境卫生、经营品种、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进行监督管理及日常检查,对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出租方提出的整改意见须及时整改,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发现承租方主要经营项目具体价格超过限价或其他项 (略) 场平均价格、或因外设经营及摆放桌椅、或因涉及整改事项未按出租方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或因承租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师生有效投诉的,以上五种情形出租方每发现一次按人民币500元的标准对承租方进行处罚,承租方自行到学校财务处缴纳或出租方可直接在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当年处罚次数超过三次以上,或出租方认为承租方经营行为给学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如非出租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视同承租方违约,且不退还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经营出租标的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提前3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5个工作日腾空出租标的,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18、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人民币*)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31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出租文件》),每套报名资料1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出租文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另行通知 | 增价幅度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 另行通知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张经理(0566-*)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0553-*)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单位地址 | 安徽长江 (略) ( (略) (略) 2号(原人社局办公楼)) | |||||||
其他 |
池州 (略) 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配套服务中心7号门面房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 (略) 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池州 (略)
2022年8月18日
池州 (略) 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配套服务中心7号门面房出租公告
项目名称 |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配套服务中心7号门面房出租 | 标的编号 | 22FCZZ*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8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8月31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略) 389号(池州 (略) 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业 | 所在层数 | 1层/10层 | ||||
租赁面积 | 约49.68㎡ | 租赁期限 | 3年,租赁期自2022年9月1日起算。 | |||||
租金支付 方式 | 按合同年度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不涉及)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 2、出租标的钢混结构,通电、不通水,毛坯。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3年期租金评估价为人民币*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12日 | |||||||
评估机构 | 安徽中诚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 | 3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池州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W 机构地址: (略) (略) 389号 法定代表人:许信旺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池州 (略) )拟公开出租持有的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配套服务中心7号门面房,现委托安徽长 (略) (以下简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配套服务中心7号门面房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6、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局 | |||||||
特别 告知 | 1、经营业态:文印室。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须填写《房屋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 2、特别提示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 (略) 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 (略) 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由出租方、主管部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由出租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商定。 4、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如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确定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 (略) 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5、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内资非法人组织(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竞租方应具有打字、复印及其他相关印刷服务经营范围。 | |||||||
标的交割 | 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最长不超过1个月),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权证、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等情况,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最长不超过1个月),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5、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移交后的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截至报名截止日,承租方须具有连续经营文印室一年及以上经验,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费用自行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经营业态,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房屋主体结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每次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5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电、物业(如有)等各项费用(电 (略) 居民生活用电标准交纳),逾期1个月未交,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的金额,逾期2个月未交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1、意向竞租方承诺:竞得标的后,按照出租方要求按时开业(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依法合规经营,自负盈亏,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安全责任及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经营范围仅限打印、复印及其他印刷品印刷服务等相关业务,主要经营项目具体价格:打印、复印/单面/A4不高于*/张;打印、复印/双面/A4不高于*/张;打印、复印/单面/A3不高于*/张,打印、复印/双面/A3不高于*/张,彩色激光打印、复印不高于*/张,其他项目价 (略) 场平均价格,所有服务项目须明码标价且在室内上墙公示。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在出租标的房屋内部营业,不得外设经营及摆放桌椅,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对承租方环境卫生、经营品种、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进行监督管理及日常检查,对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出租方提出的整改意见须及时整改,整改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发现承租方主要经营项目具体价格超过限价或其他项 (略) 场平均价格、或因外设经营及摆放桌椅、或因涉及整改事项未按出租方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或因承租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师生有效投诉的,以上五种情形出租方每发现一次按人民币500元的标准对承租方进行处罚,承租方自行到学校财务处缴纳或出租方可直接在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当年处罚次数超过三次以上,或出租方认为承租方经营行为给学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不予退还承租方交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如非出租方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视同承租方违约,且不退还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经营出租标的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提前3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5个工作日腾空出租标的,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18、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人民币*)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19、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31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出租文件》),每套报名资料1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出租文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另行通知 | 增价幅度 | 另行通知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 另行通知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张经理(0566-*)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0553-*)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单位地址 | 安徽长江 (略) ( (略) (略) 2号(原人社局办公楼)) | |||||||
其他 |
池州 (略) 内8#学生公寓楼一层配套服务中心7号门面房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 (略) 站(http://**)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池州 (略)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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