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沥北湖马盟冲农田租赁竞投公告
大沥镇沥北湖马盟冲农田租赁竞投公告
一、招租物业情况<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出租方: (略) 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集体资产交易方案明细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型 | 资产地点 | 面积(亩) | 租赁时间(年) | 上一年租金 (元/年/亩) | 准入条件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交易底价 (元/年/亩)含税 |
1 | 盟冲农田 | 农用地 | 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股份经济合作社盟冲农田( (略) 大沥往和顺方向大冲跨线桥东侧雅瑶水道对岸) | 127.858 | 18 | 18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 300 | 3950 |
(三)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当日先交首年租金,之后每年收取一次,于每年第一个月的10号前缴纳当年租金;租金每满3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另沥北社区沥北经联社合同期内收取承租人180元/年/亩的综合服务款,不设递增;租赁范围内所有工业、建筑、生活等垃圾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及保洁,社区不收取垃圾处理费。
(四)承租方不得对所承租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2)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3)搭建永久或临时的建(构)筑物;(4)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5)将农用地改造成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6)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农地农用性质,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承租方若进行上述禁止事项的属违法用地及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1)须承担改变农地农用的违约责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以下情况取高者:①不低于*仟元/亩的违约金;②因破坏农用地行为的违约金总数不少于承租方破坏农用地行为后出租方复耕复绿所需的款项。(2)除了因合同违约产生的经济责任外,承租方还应承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
(五)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做到以下五点,否则作承租方违约处理,由此引起的各方面责任和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不得把经营项目整体转让给第三方的;
2.承租方把经营项目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的,须与出租方协商,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注分租期限每份不得超过两年,分租面积每份不得超过30亩,且分租份数不得超过6份);
3.若承租方把经营项目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第三方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租金,且一次性收取的租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履行保证金的两倍,租金收取间隔不得少于两年;
4.若承租方把经营项目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的,其转租租赁期不得超过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租赁期限。
5.承租方必须保证在租赁期间内在“该土地”上搭建的建筑物内不得违规住人和经营非农业行业。
(六)禁止危化、危废、电池、金属类易燃易爆物品(如镁铝、铝花、铝粉、钛粉等易燃金属)、废旧塑料及电池、废旧家电、电脑等设备拆解、水洗、破碎的行业及产业在招标物内经营、生产或存放;化学、化工等易燃易爆行业,石油液化气行业,烧、碰焊行业,环境污染严重或噪音污染严重的行业等。如有以上行为,视作承租人违约处理,出租方收回招标物使用权并解除合同。
(七)承租方不能将租赁物改作禽畜屠宰加工场(点)或非法食品加工点;严禁在租赁物内储存,转运未经检疫的私宰肉品等。
(八)签定合同前,承租方需一次性支付*元给出租方,作为农田项目范围原租户提前解除合同补偿。
(九)此资产地块有约100亩鱼塘涉及大沥镇的全域鱼塘改造范围,承租方需配合政府的要求自行完成改造,费用自行承担,如不按要求的,视作承租人违约处理,出租方收回招标物使用权并解除合同。
(十)承租方需在2年内出资修建 (略) 辅道到该地块的机耕桥,桥面宽不低于8米,具体位置见地理位置示意图;如不按时建成的,则扣除*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不作退回,建造成功后,合同期满将资产移交给本经济社所有。
(十一)承租方如需搭建大棚等一切设施农用及土地硬底化的,必须按政府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不得违规搭建,合同期满需按政府要求恢复耕作,如地上固定设施等无强制要求拆除的,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所有(设备除外)。
(十二)承租方办理高标农田等投资的所有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有违规用地、复耕复绿、安全生产等处罚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投入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十三)如承租方符合各级政府高标农田、高新农业项目、高科技成效、复耕复绿等政策的,出租方只负责协助办理,不收取相关奖励,也不负责担保是否成功办理。
(十四)若征收、征用给予补偿的,属于对租赁土地所给予的补偿归*方所有,搬迁的补偿、有关青苗补偿款则归*方所有,*方在租赁期间投资建设的固定设施、附属设施的补偿款按以下方式计算:*方所得补偿款=(*方剩余使用期限÷合同约定租赁期限)×*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属设施补偿款总额。
(十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只能将本项目土地用作农业用途(垂直种植及无土栽培种植等现代农业),需向相关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如没办设施农用地,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不是从事垂直种植和无土栽培的现代农业和不配合鱼塘改造的,视为承租者违约,终止合同,出租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六)疫情防控期间,各竞投人须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办理电子通行证,配合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防疫工作,如有不配合,视情节可以取消其竞投资格。
二、竞投注意事项:
报名人是指报名参与竞价的人员。
竞价意向人是指已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报名人。
竞价人是指被确认有竞价资格的竞价意向人。
(一)如仅有1名竞价意向人,无论是否到场,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价意向人为竞得人,若该竞得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本交易场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二)如有2名或以上竞价人参与竞价,则按以下方式确定竞得人。
1.若竞价人到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若全体竞价人到场但均没有参与竞价造成无法确定最终竞得人的,则以摇珠或抽签等随机抽取方式在全体竞价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3.若全体竞价意向人均不到场参与竞价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以摇珠或抽签等随机抽取方式在全体竞价意向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4.若竞投标的存在原承租方,原合同已约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且原承租方进场参与竞价并现场表示愿意按最高报价成交的,则原承租方为最终的竞得人(注:原承租方身份证明文件由出租方出具,并与其他立项资料一起送审)。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价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四)经相关部门及出租方认定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竞投租赁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行保证金和复耕复绿违约保证金);
5.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6.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方案规定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一)有意参加竞投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报名须提供:
(1)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如经办人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委托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地点:大 (略) 54号行政 (略) 四号楼镇交易所一楼大堂综合室。
(三)报名时间:2022年 9 月 7 日至2022年 9 月 19 日16: 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开标时间、地点
(一)确认身份时间:2022年 9 月 27 日上午9:30-10:00
(二)竞拍会议时间:2022年 9 月 27 日上午 10:00
(三)递交资料及开标地点:大 (略) 54号行政 (略) 四号楼镇交易所一楼开标三室
五、联系方式
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人:朱小姐 、沈小姐 联系电话:0757-*
出租方联系人:陈社长 联系电话:*、*、*、*
出租方: (略) 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9月6日
一、招租物业情况<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出租方: (略) 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集体资产交易方案明细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型 | 资产地点 | 面积(亩) | 租赁时间(年) | 上一年租金 (元/年/亩) | 准入条件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交易底价 (元/年/亩)含税 |
1 | 盟冲农田 | 农用地 | 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股份经济合作社盟冲农田( (略) 大沥往和顺方向大冲跨线桥东侧雅瑶水道对岸) | 127.858 | 18 | 18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 300 | 3950 |
(三)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当日先交首年租金,之后每年收取一次,于每年第一个月的10号前缴纳当年租金;租金每满3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另沥北社区沥北经联社合同期内收取承租人180元/年/亩的综合服务款,不设递增;租赁范围内所有工业、建筑、生活等垃圾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及保洁,社区不收取垃圾处理费。
(四)承租方不得对所承租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2)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3)搭建永久或临时的建(构)筑物;(4)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5)将农用地改造成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6)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农地农用性质,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承租方若进行上述禁止事项的属违法用地及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1)须承担改变农地农用的违约责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以下情况取高者:①不低于*仟元/亩的违约金;②因破坏农用地行为的违约金总数不少于承租方破坏农用地行为后出租方复耕复绿所需的款项。(2)除了因合同违约产生的经济责任外,承租方还应承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
(五)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做到以下五点,否则作承租方违约处理,由此引起的各方面责任和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不得把经营项目整体转让给第三方的;
2.承租方把经营项目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的,须与出租方协商,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注分租期限每份不得超过两年,分租面积每份不得超过30亩,且分租份数不得超过6份);
3.若承租方把经营项目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第三方三个月或三个月以上租金,且一次性收取的租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履行保证金的两倍,租金收取间隔不得少于两年;
4.若承租方把经营项目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的,其转租租赁期不得超过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租赁期限。
5.承租方必须保证在租赁期间内在“该土地”上搭建的建筑物内不得违规住人和经营非农业行业。
(六)禁止危化、危废、电池、金属类易燃易爆物品(如镁铝、铝花、铝粉、钛粉等易燃金属)、废旧塑料及电池、废旧家电、电脑等设备拆解、水洗、破碎的行业及产业在招标物内经营、生产或存放;化学、化工等易燃易爆行业,石油液化气行业,烧、碰焊行业,环境污染严重或噪音污染严重的行业等。如有以上行为,视作承租人违约处理,出租方收回招标物使用权并解除合同。
(七)承租方不能将租赁物改作禽畜屠宰加工场(点)或非法食品加工点;严禁在租赁物内储存,转运未经检疫的私宰肉品等。
(八)签定合同前,承租方需一次性支付*元给出租方,作为农田项目范围原租户提前解除合同补偿。
(九)此资产地块有约100亩鱼塘涉及大沥镇的全域鱼塘改造范围,承租方需配合政府的要求自行完成改造,费用自行承担,如不按要求的,视作承租人违约处理,出租方收回招标物使用权并解除合同。
(十)承租方需在2年内出资修建 (略) 辅道到该地块的机耕桥,桥面宽不低于8米,具体位置见地理位置示意图;如不按时建成的,则扣除*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不作退回,建造成功后,合同期满将资产移交给本经济社所有。
(十一)承租方如需搭建大棚等一切设施农用及土地硬底化的,必须按政府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不得违规搭建,合同期满需按政府要求恢复耕作,如地上固定设施等无强制要求拆除的,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所有(设备除外)。
(十二)承租方办理高标农田等投资的所有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有违规用地、复耕复绿、安全生产等处罚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投入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十三)如承租方符合各级政府高标农田、高新农业项目、高科技成效、复耕复绿等政策的,出租方只负责协助办理,不收取相关奖励,也不负责担保是否成功办理。
(十四)若征收、征用给予补偿的,属于对租赁土地所给予的补偿归*方所有,搬迁的补偿、有关青苗补偿款则归*方所有,*方在租赁期间投资建设的固定设施、附属设施的补偿款按以下方式计算:*方所得补偿款=(*方剩余使用期限÷合同约定租赁期限)×*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属设施补偿款总额。
(十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只能将本项目土地用作农业用途(垂直种植及无土栽培种植等现代农业),需向相关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如没办设施农用地,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不是从事垂直种植和无土栽培的现代农业和不配合鱼塘改造的,视为承租者违约,终止合同,出租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十六)疫情防控期间,各竞投人须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办理电子通行证,配合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防疫工作,如有不配合,视情节可以取消其竞投资格。
二、竞投注意事项:
报名人是指报名参与竞价的人员。
竞价意向人是指已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报名人。
竞价人是指被确认有竞价资格的竞价意向人。
(一)如仅有1名竞价意向人,无论是否到场,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价意向人为竞得人,若该竞得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本交易场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二)如有2名或以上竞价人参与竞价,则按以下方式确定竞得人。
1.若竞价人到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若全体竞价人到场但均没有参与竞价造成无法确定最终竞得人的,则以摇珠或抽签等随机抽取方式在全体竞价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3.若全体竞价意向人均不到场参与竞价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以摇珠或抽签等随机抽取方式在全体竞价意向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4.若竞投标的存在原承租方,原合同已约定或双方协议约定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且原承租方进场参与竞价并现场表示愿意按最高报价成交的,则原承租方为最终的竞得人(注:原承租方身份证明文件由出租方出具,并与其他立项资料一起送审)。
(三)若无人报名或无合资格的竞价意向人,另行组织交易。
(四)经相关部门及出租方认定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竞投租赁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行保证金和复耕复绿违约保证金);
5.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6.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方案规定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一)有意参加竞投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报名须提供:
(1)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如经办人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委托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地点:大 (略) 54号行政 (略) 四号楼镇交易所一楼大堂综合室。
(三)报名时间:2022年 9 月 7 日至2022年 9 月 19 日16: 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开标时间、地点
(一)确认身份时间:2022年 9 月 27 日上午9:30-10:00
(二)竞拍会议时间:2022年 9 月 27 日上午 10:00
(三)递交资料及开标地点:大 (略) 54号行政 (略) 四号楼镇交易所一楼开标三室
五、联系方式
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人:朱小姐 、沈小姐 联系电话:0757-*
出租方联系人:陈社长 联系电话:*、*、*、*
出租方: (略) 南海区大沥镇沥北社区湖马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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