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告字[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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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告字[2022]7号)

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告字[2022]7号)
太自然告字[2022]7号2022/9/5

(略) 太谷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2-37 宗地总面积: 5844.7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太谷区108国道南,烟草公司西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9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80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5844.74 十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45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备注: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属于整体公开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设底价。2、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共2项,包括:①办公楼,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928.50平方米,②库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507.94平方米;具体现状以实物为准。参考价格:人民币**万零*仟*佰元整(小写:*)。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零*仟*佰元整(小写:*)。3、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服40年,住宅70年。配套商业面积不超总建筑面积的20%,开竣工履约保证金114.*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满足公开拍卖出让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拍卖报名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四)此公告可登 (略) 场网、 (略) (略) 、 (略) (山西省. (略) )、中国 (略) 、 (略) 进行查阅。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公开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06日 至 2022年09月26日 到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06日 至 2022年09月26日 到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6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9月2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9月28日10时00分 在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宗地均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出让范围内的水、电、气等管线设施由竞得人结合规划设计方案决定保留与否,并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发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得人须拆除宗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并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内容使用土地,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拆除建筑物和附着物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本次出让宗地的出让面积如与实际面积不符,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规划设计要求及技术经济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太自然资规(2022)28号文件为准。
(四)本次拍卖的地上建筑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及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务必详细阅读《拍卖须知》、《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现场认真实地勘察了解标的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物转让交接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所产生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以及标的可能涉及的保管、防火、防盗、拆解、拆除、装卸、搬运、清理、运输、维修、销售、使用、质量、安全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六)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需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提交竞买资料,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后,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
(七)竞买申请人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前往山西 (略) 办理地上建筑物的报名手续,通过审查并在足额交纳了拍卖保证金后,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地上建筑物的竞买资格。
(八)竞买申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拍卖公司及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即可视为本标的报名成功,方能参加本次拍卖会。
(九)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下午17时前,以上“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报名”、“山西 (略) 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中有任何一下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属于整体公开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竞得人)。
(十一)报价不可撤回,拍卖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登记等有关费用。
(十二)买受人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略) 太谷区科学技术局、 (略) 产权交易中心和山西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拍卖会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付清地上建筑物价 (略) 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以地上建筑物成交价计4%交易费,向山西 (略) 支付以地上建筑物成交价计5%拍卖佣金。买受人(竞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拍卖标的方可进行移交。
(十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四)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十五)展示时间(实地勘察时间)及展示地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9月26日。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一)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太谷区108国道西4号
联系电话:0354-*
联 系 人: 荣女士 张女士
(二)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略) 榆 (略) (略) 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系电话:0354—*
联 系 人:李先生
(三)山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榆次区西顺城街尚座商务楼613室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刘先生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 (略) ,太谷区,晋中
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太自然告字[2022]7号)
太自然告字[2022]7号2022/9/5

(略) 太谷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2-37 宗地总面积: 5844.7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太谷区108国道南,烟草公司西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9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80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5844.74 十三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45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元 加价幅度: *元
备注: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属于整体公开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设底价。2、地上建筑物:地上建筑物共2项,包括:①办公楼,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928.50平方米,②库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507.94平方米;具体现状以实物为准。参考价格:人民币**万零*仟*佰元整(小写:*)。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零*仟*佰元整(小写:*)。3、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服40年,住宅70年。配套商业面积不超总建筑面积的20%,开竣工履约保证金114.*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满足公开拍卖出让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拍卖报名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四)此公告可登 (略) 场网、 (略) (略) 、 (略) (山西省. (略) )、中国 (略) 、 (略) 进行查阅。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公开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06日 至 2022年09月26日 到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06日 至 2022年09月26日 到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6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9月2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9月28日10时00分 在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宗地均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出让范围内的水、电、气等管线设施由竞得人结合规划设计方案决定保留与否,并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发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得人须拆除宗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并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内容使用土地,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拆除建筑物和附着物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本次出让宗地的出让面积如与实际面积不符,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规划设计要求及技术经济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太自然资规(2022)28号文件为准。
(四)本次拍卖的地上建筑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及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务必详细阅读《拍卖须知》、《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现场认真实地勘察了解标的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物转让交接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所产生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以及标的可能涉及的保管、防火、防盗、拆解、拆除、装卸、搬运、清理、运输、维修、销售、使用、质量、安全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六)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需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提交竞买资料,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后,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
(七)竞买申请人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前往山西 (略) 办理地上建筑物的报名手续,通过审查并在足额交纳了拍卖保证金后,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地上建筑物的竞买资格。
(八)竞买申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拍卖公司及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即可视为本标的报名成功,方能参加本次拍卖会。
(九)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截止时间:2022年9月26日下午17时前,以上“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报名”、“山西 (略) 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中有任何一下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属于整体公开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竞得人)。
(十一)报价不可撤回,拍卖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登记等有关费用。
(十二)买受人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略) 太谷区科学技术局、 (略) 产权交易中心和山西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拍卖会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付清地上建筑物价 (略) 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以地上建筑物成交价计4%交易费,向山西 (略) 支付以地上建筑物成交价计5%拍卖佣金。买受人(竞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拍卖标的方可进行移交。
(十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四)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十五)展示时间(实地勘察时间)及展示地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9月26日。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一)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 (略) 太谷区108国道西4号
联系电话:0354-*
联 系 人: 荣女士 张女士
(二)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略) 榆 (略) (略) 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系电话:0354—*
联 系 人:李先生
(三)山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榆次区西顺城街尚座商务楼6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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