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0801715cfb4364bc948df7b289b6d7)南凤小区9幢E182号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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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801715cfb4364bc948df7b289b6d7)南凤小区9幢E182号竞价公告

南凤小区9幢E182号
标的名称南凤小区9幢E182号
项目编码DSCQ2022BBD* 挂牌价格0.66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09-06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2-09-2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招租标的名称:茂县凤仪镇48间商铺

(二)招租模式:标的物单间招租

(三)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茂县城区“城北小区”、“安心工程(雪花井印象)(凤禹阳光)”等小区商铺,总建筑面积8486.43平方米(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详见明细表)。其中,城南电梯公寓5-7层、城南小区1间、 (略) 场6间、南凤小区2间、河西A区5间、河西C区1间、老居名点3楼,凤禹阳光8间,雪花井印象14间,干部周转房商铺2层。经营权人:茂县 (略) ;用途:商业。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

3.出租形式:按现状对外出租。该资产具体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4.出租底价确定依据:成天合房估字【2021】第B*号。

5.租赁期限:1年,商铺商铺租赁合同均一年一签。

6.租赁标的现状:空置

7.出租业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不得从事易燃、农药、化肥、噪声大等对环境有损害以及违法、违规的行业)。

8.承租户为满足自身经营,确需对水电改造的承 (略) 及电力公司等部门要求进行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9.承租方承租资产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所经营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租赁标的交付前办理经营所要求的证照后合法经营。

10.自行负责安全生产,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11.项目咨询及查看电话*(庞先生)。

12.本次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的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茂县凤仪镇48间商铺

地理位置

南凤小区9幢E182号

房屋用途

商用

所在楼层

1层(共1层)

建筑面积

30.55平方米

产权年限

房屋户型

商铺

建成时间

2009年

装修情况

抵押信息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t 有:元/平方米或¨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茂县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2F1BL6H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阿坝州 茂县
住所/注册地址茂县凤仪镇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四楼
注册资本(万元)2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庞启斌
所属行业房地产租赁经营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茂县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3M47X6T
批准单位名称茂县 (略)
批准文件类型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茂县 (略) 关于同意茂县 (略) 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公开招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08-09
批准文号茂州投资【2022】96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0.66 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每间商铺按不低于三个月租金的标准收取;合同期满或终止,在承租方缴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出租方凭开具的收据无息退还承租方押金。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1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具有从事商业经营管理经历,具备一定经营能力(经验)和具有一定经济实力。

2、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能够认真履行合同,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种费用。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缴纳交易相应标的物的保证金。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招租事项说明

(一)出租价:租赁标的在租赁期限内年租金不变,执行竞租价。

(二)交易保证金:标的物起拍价为*元及以上的缴纳*元保证金;标的物起拍价为*元以下的缴纳起拍价的30%作为保证金。本次招租交易保证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若意向承租方成功租赁交易标的,该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自动转为首年度租金,差额部分补足;若意向承租方未能成功租赁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额/押金:3个月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生效之日支付首年度租金。首年度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以后每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按时缴纳给出租方。

(五)重要披露事项:

1.承租方应自《商铺租赁合同》生效之日,支付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将履约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茂县支行, 账户名称:茂县 (略) , 账 号:*61,承租方支付完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标的。

2.该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维修改造等,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因政策调整、人民政府另有用途或因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收回,双方无条件解除协议,承租方从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无条件撤除场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并完成租赁场地移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剩余房租应退还给承租方。

4.承租方对标的进行装修、维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且必须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安装(增添)使用空调、机械等各类设施设备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破坏房屋外部整体风格,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条例》,排放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生活及其他正常活动,否则,承租方对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因承租方维修所租标的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维修维护责任出租方不再负责,所有维护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7.有关租赁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8.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承租方提供单位、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司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等有效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服务费细化标准》中资产招租项目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交易服务费。

10.承租方装修和设计方案须事先书面经出租方同意,涉及政府及其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的各类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于出租方批准装修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装修入场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施工队*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承租方装修引发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应按出租方批准的装修和设计方案、详细说明进行装修。装修期间,承租方应聘请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监理施工全过程,除非得到出租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变更已批准的装修和设计方案、详细说明。《商铺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

11.其他事项详见《商铺租赁合同》等。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198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9-2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挂牌申请人可视交易情况自行设置)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南凤小区9幢E182号
标的名称南凤小区9幢E182号
项目编码DSCQ2022BBD* 挂牌价格0.66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2-09-06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2-09-2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招租标的名称:茂县凤仪镇48间商铺

(二)招租模式:标的物单间招租

(三)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茂县城区“城北小区”、“安心工程(雪花井印象)(凤禹阳光)”等小区商铺,总建筑面积8486.43平方米(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详见明细表)。其中,城南电梯公寓5-7层、城南小区1间、 (略) 场6间、南凤小区2间、河西A区5间、河西C区1间、老居名点3楼,凤禹阳光8间,雪花井印象14间,干部周转房商铺2层。经营权人:茂县 (略) ;用途:商业。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税费等。

3.出租形式:按现状对外出租。该资产具体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4.出租底价确定依据:成天合房估字【2021】第B*号。

5.租赁期限:1年,商铺商铺租赁合同均一年一签。

6.租赁标的现状:空置

7.出租业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不得从事易燃、农药、化肥、噪声大等对环境有损害以及违法、违规的行业)。

8.承租户为满足自身经营,确需对水电改造的承 (略) 及电力公司等部门要求进行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9.承租方承租资产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所经营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租赁标的交付前办理经营所要求的证照后合法经营。

10.自行负责安全生产,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11.项目咨询及查看电话*(庞先生)。

12.本次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的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超过10倍。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茂县凤仪镇48间商铺

地理位置

南凤小区9幢E182号

房屋用途

商用

所在楼层

1层(共1层)

建筑面积

30.55平方米

产权年限

房屋户型

商铺

建成时间

2009年

装修情况

抵押信息

优先购买权

o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t 有:元/平方米或¨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茂县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2F1BL6H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四川 阿坝州 茂县
住所/注册地址茂县凤仪镇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四楼
注册资本(万元)2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庞启斌
所属行业房地产租赁经营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茂县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3M47X6T
批准单位名称茂县 (略)
批准文件类型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茂县 (略) 关于同意茂县 (略) 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公开招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2-08-09
批准文号茂州投资【2022】96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0.66 万元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每间商铺按不低于三个月租金的标准收取;合同期满或终止,在承租方缴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出租方凭开具的收据无息退还承租方押金。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1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具有从事商业经营管理经历,具备一定经营能力(经验)和具有一定经济实力。

2、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能够认真履行合同,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种费用。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缴纳交易相应标的物的保证金。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招租事项说明

(一)出租价:租赁标的在租赁期限内年租金不变,执行竞租价。

(二)交易保证金:标的物起拍价为*元及以上的缴纳*元保证金;标的物起拍价为*元以下的缴纳起拍价的30%作为保证金。本次招租交易保证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若意向承租方成功租赁交易标的,该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自动转为首年度租金,差额部分补足;若意向承租方未能成功租赁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金额/押金:3个月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生效之日支付首年度租金。首年度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以后每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度期满前1个月内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按时缴纳给出租方。

(五)重要披露事项:

1.承租方应自《商铺租赁合同》生效之日,支付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将履约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茂县支行, 账户名称:茂县 (略) , 账 号:*61,承租方支付完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标的。

2.该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维修改造等,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因政策调整、人民政府另有用途或因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收回,双方无条件解除协议,承租方从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无条件撤除场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并完成租赁场地移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剩余房租应退还给承租方。

4.承租方对标的进行装修、维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且必须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安装(增添)使用空调、机械等各类设施设备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破坏房屋外部整体风格,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条例》,排放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妨碍人们生活及其他正常活动,否则,承租方对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因承租方维修所租标的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维修维护责任出租方不再负责,所有维护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7.有关租赁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8.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承租方提供单位、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司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等有效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服务费细化标准》中资产招租项目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交易服务费。

10.承租方装修和设计方案须事先书面经出租方同意,涉及政府及其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的各类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于出租方批准装修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装修入场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施工队*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承租方装修引发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应按出租方批准的装修和设计方案、详细说明进行装修。装修期间,承租方应聘请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监理施工全过程,除非得到出租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变更已批准的装修和设计方案、详细说明。《商铺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

11.其他事项详见《商铺租赁合同》等。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0.198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2-09-2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挂牌申请人可视交易情况自行设置)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明细表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 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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