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青客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4900万股股份)
嘉兴青客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4900万股股份)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嘉兴青客公共租赁住房 (略)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 (略) -南湖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人才公寓9幢201室 |
法定代表人 | 金光杰 | ||
成立日期 | 2017-02-14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8BF3B8K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清洁服务,家具家电租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的销售,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广告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投资管理,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计算机数据处理(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上海青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 (略) | 51.0000% | ||
(略) 实业 (略) | 49.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 | -6.* | -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216.* | 264.* | 1952.* | |
内部决策情况 | 备忘录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延长6个周期。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5.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原股东优先购买权。6.本次转让标的不涉及企业管理层参与受让。7.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变更登记、过户及办证等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8.截至挂牌前,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元人民币;转让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元人民币,已经缴清*元人民币;其余尚未缴纳的出资,按照标的企业章程规定,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足。受让方在受让本股权的同时,应继受其出资义务。9.因标的企业未实际开展经营,2021年度标的企业未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略) 实业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228号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姜铭恩 | 成立日期 | 2001-04-0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YA*Y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4F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2-02-15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转让嘉兴青客49%国有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嘉兴青客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4900万股股份)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3. 截至挂牌前,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元人民币;转让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元人民币,已经缴清*元人民币;其余尚未缴纳的出资,按照标的企业章程规定,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足。受让方在受让本股权的同时,应继受其出资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4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交易合同(样稿).docx、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授权委托书.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先生 | 电话 | 0573-*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尚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浙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嘉兴青客公共租赁住房 (略)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 (略) -南湖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人才公寓9幢201室 |
法定代表人 | 金光杰 | ||
成立日期 | 2017-02-14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8BF3B8K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清洁服务,家具家电租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的销售,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广告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投资管理,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计算机数据处理(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上海青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 (略) | 51.0000% | ||
(略) 实业 (略) | 49.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 | -6.* | -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216.* | 264.* | 1952.* | |
内部决策情况 | 备忘录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延长6个周期。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届时另 (略) 发布公告)。5.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原股东优先购买权。6.本次转让标的不涉及企业管理层参与受让。7.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变更登记、过户及办证等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8.截至挂牌前,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元人民币;转让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元人民币,已经缴清*元人民币;其余尚未缴纳的出资,按照标的企业章程规定,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足。受让方在受让本股权的同时,应继受其出资义务。9.因标的企业未实际开展经营,2021年度标的企业未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略) 实业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228号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姜铭恩 | 成立日期 | 2001-04-0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YA*Y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34F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2-02-15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转让嘉兴青客49%国有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嘉兴青客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4900万股股份)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3. 截至挂牌前,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元人民币;转让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元人民币,已经缴清*元人民币;其余尚未缴纳的出资,按照标的企业章程规定,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足。受让方在受让本股权的同时,应继受其出资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4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附件资料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交易合同(样稿).docx、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授权委托书.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叶先生 | 电话 | 0573-* |
手机号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尚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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