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县财政局罚没资产及房屋建(构)筑物拆除项目拍卖公告
榆社县财政局罚没资产及房屋建(构)筑物拆除项目拍卖公告
晋亿信拍公字[2022]第35号
晋中产交〔2022〕第52号
受榆社县财政局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罚没资产及房屋建(构)筑物拆除项目:1、位于 (略) 榆社县城关村的房屋建(构)筑物2项,厦工装载机一台,挖掘机一台,脱硫塔一座;2、位于 (略) 榆社县马兰村榆社县众 (略) 院内的房屋建筑物8项,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8项,机器设备18项,厦工50装载机一台,车辆6辆,分别为:晋ER2506长城牌-嘉誉MPV一辆,长城牌CC1031PS6J轻型普通货车一辆,无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一辆,冀FJ003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一辆,晋K*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一辆,晋K*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一辆;标的整体打包拍卖,参考价值*;
注:本次竞价拍卖的各种文件表格资料和系统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二、拍卖时间及方式:拍卖时间定于2022年9月18日上午10时开始,通过中国 (略) (http://**) (略) 络公开拍卖。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四、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报名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线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办理“交纳竞买保证金”前, (略) (http://**)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操作;截止时间:2022年9月17日17:00;因逾期未完成上述准备工作而 (略) 络竞买资格导致不能进行竞买的风险和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办理完毕“线上报名”的竞买人于2022年9月17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竞买人竞拍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账户名称:山西 (略)
账 号:**
开 户 行:山西榆次农村 (略) 书林世家支行
行 号:*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截止时间:2022年9月17日17:00前,以上“线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9月17日17:00截止。
七、联系人:
1.山西 (略)
地址: (略) 榆次区西顺城街尚座商务楼613室
刘先生*
2. (略) 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张先生 *
八、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形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承诺自行审查拍卖标的原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并签署《资产移交协议》。
3.拍卖标的成交后,买 (略) 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山西 (略) 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5%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4%的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拍卖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须持《电子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移交标的,标的移交之后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再负责;若五个工作日内未办理接收手续,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5.委托人自移交之日起,视为标的物责、权、利已移交,买受人须自行看管,如因任何意外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建筑及机器设备必须限期拆除,拆除期限:从委托人移交买受人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若买受人未在限期内将拍卖标的拆除需同标的所在地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延期事宜,之后的权利与义务由买受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双方协商,责任自负。
7.拍卖标的拆除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拆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一切经济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现场踏勘中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 (略) 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9.此次拍卖成交的车辆,委托人移交车辆后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须在标的交接完毕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证照、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应当补缴的税、费及违章罚款、扣分、漏检、滞纳金、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我公司仅负责协助出具相应拍卖文件。过户完毕后,买受人提供换发的新证件复印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金;若成交车辆无法办理过户事宜的,买受人须将车 (略) 范围内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视为违约,履约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10.拍卖成交时, (略)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 (略) 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11.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12.现场踏勘时间和联系人: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张先生*。
(略) 产权交易中心
山西 (略) ?
2022年9月7日
晋亿信拍公字[2022]第35号
晋中产交〔2022〕第52号
受榆社县财政局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罚没资产及房屋建(构)筑物拆除项目:1、位于 (略) 榆社县城关村的房屋建(构)筑物2项,厦工装载机一台,挖掘机一台,脱硫塔一座;2、位于 (略) 榆社县马兰村榆社县众 (略) 院内的房屋建筑物8项,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8项,机器设备18项,厦工50装载机一台,车辆6辆,分别为:晋ER2506长城牌-嘉誉MPV一辆,长城牌CC1031PS6J轻型普通货车一辆,无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一辆,冀FJ003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一辆,晋K*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一辆,晋K*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一辆;标的整体打包拍卖,参考价值*;
注:本次竞价拍卖的各种文件表格资料和系统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
二、拍卖时间及方式:拍卖时间定于2022年9月18日上午10时开始,通过中国 (略) (http://**) (略) 络公开拍卖。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四、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报名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线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办理“交纳竞买保证金”前, (略) (http://**)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操作;截止时间:2022年9月17日17:00;因逾期未完成上述准备工作而 (略) 络竞买资格导致不能进行竞买的风险和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办理完毕“线上报名”的竞买人于2022年9月17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竞买人竞拍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账户名称:山西 (略)
账 号:**
开 户 行:山西榆次农村 (略) 书林世家支行
行 号:*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截止时间:2022年9月17日17:00前,以上“线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9月17日17:00截止。
七、联系人:
1.山西 (略)
地址: (略) 榆次区西顺城街尚座商务楼613室
刘先生*
2. (略) 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张先生 *
八、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形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承诺自行审查拍卖标的原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并签署《资产移交协议》。
3.拍卖标的成交后,买 (略) 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山西 (略) 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5%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4%的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拍卖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须持《电子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移交标的,标的移交之后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再负责;若五个工作日内未办理接收手续,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5.委托人自移交之日起,视为标的物责、权、利已移交,买受人须自行看管,如因任何意外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建筑及机器设备必须限期拆除,拆除期限:从委托人移交买受人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若买受人未在限期内将拍卖标的拆除需同标的所在地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延期事宜,之后的权利与义务由买受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双方协商,责任自负。
7.拍卖标的拆除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拆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一切经济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现场踏勘中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 (略) 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9.此次拍卖成交的车辆,委托人移交车辆后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须在标的交接完毕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证照、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应当补缴的税、费及违章罚款、扣分、漏检、滞纳金、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我公司仅负责协助出具相应拍卖文件。过户完毕后,买受人提供换发的新证件复印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金;若成交车辆无法办理过户事宜的,买受人须将车 (略) 范围内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视为违约,履约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10.拍卖成交时, (略) (略) 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 (略) 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11.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12.现场踏勘时间和联系人: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张先生*。
(略) 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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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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