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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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交易公告

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竞拍公告

(略) 人民政府第17届13次常务会议精神, (略) 人民政府委托,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基本情况

1. 出让人: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2. 出让标的名称: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

3.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包括:镜泊湖风景名胜区内综 (略) 面特许经营权,包含且不限于各种机动及非机动车类、船类、飞行类的客运、出租、自驾及其它涉及风景名胜区内交通的商业观光娱乐活动等,游路、索道、及其它涉及风景名 (略) 的商业观光娱乐活动特许经营;镜泊湖风景名胜区内水面(包含结冰期水面)特许经营权,包含且不限于湖岸、滩涂水域、水面(包含结冰期水面)、水上(冰上)、水下(冰层及冰下)等客运、货运、养殖、商业观光娱乐活动等的特许经营;镜泊湖风景名胜区内综合商业特许经营权(部分辖区内景区外经营项目需经镜管委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实施),包含且不限于旅游讲解咨询服务、超市、广告牌、户外拓展训练、户外营地、住宿、餐饮、移动式商摊、会务承接、主题婚礼、现代农业、旅游演艺、主题乐园、观光设施等特许经营。

出让年限:20年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8,*元

增价幅度:*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包含以上范围镜泊湖风景名胜区20年特许经营权,镜泊湖风景名胜区内已有且合法的商业经营项目(即:取得合法经营执照或合法承租手续的经营项目)继续经营,已有且合法的商业经营项目期满后,须经特许经营权买受方同意方可继续开展经营,原则上已有的商业经营项目只减不增。

2.该特许经营权竞得者需严格按照《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规定进行实施。

3.标的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委托人交付予买受人。

4.参加竞买者在报名前须到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了解相关情况,按规定办理手续。

三、竞买人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方可参与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元,有设施、设备、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经营项目需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修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旅游项目开发、策划、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停车场设施运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

3.竞买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无违法经营、无经济纠纷诉讼案及违法诉讼案发生;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买。

4.符合其它法律法规要求。

四、竞买保证金

(一) (略) 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

(二)竞买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元整;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三)开户银行及账号

1.收款人:

2.竞买保证金账号:

3.开户银行全称:

4.银行账号:

5.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16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未及时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权。

(四)退还竞买保证金

1.退还时间、方式

自拍卖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退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具体由组织拍卖方在中心系统执行发起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中心人员核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还竞买保证金。

2.提交材料

退还竞买保证金所需材料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在竞买有限期间内,竞买人发生违约行为的;

②法律法规及拍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竞拍要求

本次特许经营权出让不低于竞拍起始价进行,各意向受让人的最终报价以现场提交的报价书为准,本次竞拍出让不接受单项经营权出让;本次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即报价最高者为本次竞拍确定的受让人,竞拍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拍卖时限

1、拍卖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16时 (由于竞买人注册资格审核需在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 (略) 进行核验,建议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登*“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注册及报名完毕,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竞买人主体、诚信库、申报材料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期限有所延长,望交易参与各方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特此提示。

3、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拍卖,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4、付款方式及签订成交确认书:本次特许经营权竞拍出让成交确认且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于180日内向出让方付清拍卖成交尾款,确认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冲抵拍卖款,相 (略) 直接转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内;竞得者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取消竞得者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特许经营协议签署: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联系《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竞拍出让成交后的相关事宜

1.本次竞拍成交后,竞得者需按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含代理服务费等)。

2.本次竞拍项目涉及到的相关手续,竞得者当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九、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发布。

十、重要提示

1.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出让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出让方审核确认。出让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限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2.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3.本次竞拍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有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5.竞拍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 (略) (略) 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竞买人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咨询:

出让方: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联系人:曲洪峰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参与竞拍需提供材料清单.doc


附件:

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竞拍公告

(略) 人民政府第17届13次常务会议精神, (略) 人民政府委托,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基本情况

1. 出让人: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2. 出让标的名称: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

3.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权包括:镜泊湖风景名胜区内综 (略) 面特许经营权,包含且不限于各种机动及非机动车类、船类、飞行类的客运、出租、自驾及其它涉及风景名胜区内交通的商业观光娱乐活动等,游路、索道、及其它涉及风景名 (略) 的商业观光娱乐活动特许经营;镜泊湖风景名胜区内水面(包含结冰期水面)特许经营权,包含且不限于湖岸、滩涂水域、水面(包含结冰期水面)、水上(冰上)、水下(冰层及冰下)等客运、货运、养殖、商业观光娱乐活动等的特许经营;镜泊湖风景名胜区内综合商业特许经营权(部分辖区内景区外经营项目需经镜管委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实施),包含且不限于旅游讲解咨询服务、超市、广告牌、户外拓展训练、户外营地、住宿、餐饮、移动式商摊、会务承接、主题婚礼、现代农业、旅游演艺、主题乐园、观光设施等特许经营。

出让年限:20年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8,*元

增价幅度:*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包含以上范围镜泊湖风景名胜区20年特许经营权,镜泊湖风景名胜区内已有且合法的商业经营项目(即:取得合法经营执照或合法承租手续的经营项目)继续经营,已有且合法的商业经营项目期满后,须经特许经营权买受方同意方可继续开展经营,原则上已有的商业经营项目只减不增。

2.该特许经营权竞得者需严格按照《镜泊湖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规定进行实施。

3.标的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委托人交付予买受人。

4.参加竞买者在报名前须到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了解相关情况,按规定办理手续。

三、竞买人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方可参与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元,有设施、设备、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经营项目需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修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旅游项目开发、策划、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停车场设施运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

3.竞买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无违法经营、无经济纠纷诉讼案及违法诉讼案发生;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买。

4.符合其它法律法规要求。

四、竞买保证金

(一) (略) 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

(二)竞买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元整;大写:*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三)开户银行及账号

1.收款人:

2.竞买保证金账号:

3.开户银行全称:

4.银行账号:

5.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16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未及时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权。

(四)退还竞买保证金

1.退还时间、方式

自拍卖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退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具体由组织拍卖方在中心系统执行发起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中心人员核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还竞买保证金。

2.提交材料

退还竞买保证金所需材料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在竞买有限期间内,竞买人发生违约行为的;

②法律法规及拍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竞拍要求

本次特许经营权出让不低于竞拍起始价进行,各意向受让人的最终报价以现场提交的报价书为准,本次竞拍出让不接受单项经营权出让;本次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即报价最高者为本次竞拍确定的受让人,竞拍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拍卖时限

1、拍卖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16时 (由于竞买人注册资格审核需在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 (略) 进行核验,建议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登*“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注册及报名完毕,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竞买人主体、诚信库、申报材料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期限有所延长,望交易参与各方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特此提示。

3、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拍卖,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4、付款方式及签订成交确认书:本次特许经营权竞拍出让成交确认且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于180日内向出让方付清拍卖成交尾款,确认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冲抵拍卖款,相 (略) 直接转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内;竞得者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取消竞得者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特许经营协议签署: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联系《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竞拍出让成交后的相关事宜

1.本次竞拍成交后,竞得者需按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含代理服务费等)。

2.本次竞拍项目涉及到的相关手续,竞得者当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九、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发布。

十、重要提示

1.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出让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出让方审核确认。出让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限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让方承担。

2.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3.本次竞拍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有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5.竞拍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 (略) (略) 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竞买人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咨询:

出让方: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联系人:曲洪峰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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