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27个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20年经营权整体出让
重庆市铜梁区27个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20年经营权整体出让
标的名称 | 重庆市铜梁区27个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20年经营权整体出让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9-13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9-19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铜梁区 | 资产类别 | 特许经营权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铜梁区27个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20年经营权整体出让 | ||
转让底价(万元) | *.*元 | ||
特许经营权类型 | 养老机构( (略) ) | 特许经营权证照号 | - |
特许经营项目所在地 | (略) 铜梁区石鱼镇、福果镇等(详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内明细) | 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 | 20年 |
特许经营权经营范围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 |
周边配套情况 | - | 公共交通设施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略) 铜梁区民政局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铜梁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重庆市铜梁区27个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20年经营权整体出让,养老机构( (略) )详情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待重庆联交所铜梁支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四、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为保护出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部分转为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剩余交易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生效后,可凭出让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剩余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重庆 (略) 径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标的运营必须优先保证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床位需求,剩余床位用于接收社会老人保障,社会老人不纳入财政保障范畴,由受让方向社会老人收取服务费,服务收费标准应实行普惠价格,并接受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七、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机构( (略) )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受让后其经营项目的合规性,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的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八、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出让方指定的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让。 九、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养老机构所需的行政审批备案手续费用、设施设备改造费用、房屋装修及经营产生的水、电、气、物业、人工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需出让方名义缴纳的以出让方名义缴纳)。 十、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网络竞价方案》。 十一、出让方负责在受让方结清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移交标的,若标的实际情况与本公告披露信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二、养老机构( (略) )房屋装修、设施设备改造等须提前向出让方提交装修改造方案,在出让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受让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外观,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对房屋进行加高加层,不得扩大使用面积,不得侵占公共区域,不得移动、损毁公共设备系统。出让期满,不再继续受让,受让方自行投入的设施、设备、装潢、装饰和增设的不可移动物品不得要求出让方给予经济补偿,也不得对房屋结构和固定设施、设备装修进行损毁,否则由受让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三、出让期内,受让方不得改变养老用途。受让方对养老机构的改造、经营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因受让方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相关处罚或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及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十四、出让期内,受让方负责养老机构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十五、该经营权未经出让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质押、租赁、投资入股或其他方式处分。 十六、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七、备查资料:《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网络竞价方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含养老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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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27个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20年经营权整体出让 | *.87 | 100 | 特许经营权 | 报名中 |
报价会名称 |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 最新价(万元) | 状态 | 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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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报价会! |
鉴证书编号 | 鉴证书名称 | 成交价(万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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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暂未出具!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铜梁区27个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20年经营权整体出让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9-13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2-09-19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铜梁区 | 资产类别 | 特许经营权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铜梁区27个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20年经营权整体出让 | ||
转让底价(万元) | *.*元 | ||
特许经营权类型 | 养老机构( (略) ) | 特许经营权证照号 | - |
特许经营项目所在地 | (略) 铜梁区石鱼镇、福果镇等(详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内明细) | 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 | 20年 |
特许经营权经营范围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 |
周边配套情况 | - | 公共交通设施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略) 铜梁区民政局 | |||
行为批准机构 | (略) 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评估备案机构 | (略) 铜梁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标的系重庆市铜梁区27个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20年经营权整体出让,养老机构( (略) )详情见《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待重庆联交所铜梁支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元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四、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 (略) 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为保护出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部分转为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剩余交易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生效后,可凭出让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剩余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重庆 (略) 径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标的运营必须优先保证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床位需求,剩余床位用于接收社会老人保障,社会老人不纳入财政保障范畴,由受让方向社会老人收取服务费,服务收费标准应实行普惠价格,并接受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七、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机构( (略) )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受让后其经营项目的合规性,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的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八、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出让方指定的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让。 九、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养老机构所需的行政审批备案手续费用、设施设备改造费用、房屋装修及经营产生的水、电、气、物业、人工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需出让方名义缴纳的以出让方名义缴纳)。 十、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网络竞价方案》。 十一、出让方负责在受让方结清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移交标的,若标的实际情况与本公告披露信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二、养老机构( (略) )房屋装修、设施设备改造等须提前向出让方提交装修改造方案,在出让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受让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外观,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对房屋进行加高加层,不得扩大使用面积,不得侵占公共区域,不得移动、损毁公共设备系统。出让期满,不再继续受让,受让方自行投入的设施、设备、装潢、装饰和增设的不可移动物品不得要求出让方给予经济补偿,也不得对房屋结构和固定设施、设备装修进行损毁,否则由受让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三、出让期内,受让方不得改变养老用途。受让方对养老机构的改造、经营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因受让方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相关处罚或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及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责任、经济赔偿等)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十四、出让期内,受让方负责养老机构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十五、该经营权未经出让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质押、租赁、投资入股或其他方式处分。 十六、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七、备查资料:《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网络竞价方案》。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含养老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标的名称 | 转让底价/租赁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标的类型 | 标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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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27个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20年经营权整体出让 | *.87 | 100 | 特许经营权 | 报名中 |
报价会名称 | 保留价(起始价)(万元) | 最新价(万元) | 状态 | 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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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编号 | 鉴证书名称 | 成交价(万元)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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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书暂未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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