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备品备件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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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及备品备件整体转让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挂牌价格(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福建湄 (略) 部分固定资产及备品备件(整体转让)

*.16

5000

备注:上述转让标的以现状整体转让。本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含增值税。

本次转让标的为BDO、PBT、PPG生产线上可正常使用的设备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设备、备品备件等,涉及4257项设备资产和3249项备品备件,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构建物(具体参考附件《转让资产清单》)。

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的部分标的已使用十三年,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对其数量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不再因现场数量差异或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附件《转让资产清单》仅做参考,可能出现账物不符的情况,不作为实物交付的依据)。

2、本次竞价转让成交价格不包含固定资产清洗、拆除、清渣、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所产生费用。受让方需自行承担固定资产清洗、拆除、清渣、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所产生费用。

3、受让方负责现场固定资产的拆卸,转让方未实施转让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道及其他辅助设施由受让方按标的现状予以妥善保护。严禁出现转让标的物拆卸后导致未实施转让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道及其他辅助设施出现倾斜、悬空、倒塌、损坏等情况,若因拆卸固定资产给转让方或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4、竞买人至现场看样后须到转让方处签署看样现场确认书(一式两份)。竞买人为企事业法人现场看样时,须提供竞买人加盖公章的看样授权委托书,未提供的转让方将拒绝竞买人现场看样。

二、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

2、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受让方须在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税务法律法规,按如下原则向受让方提供发票:

①2009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税率3%(具体金额及投入使用日期可参照附件《转让资产清单》),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2009年1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税率13%(具体金额及投入使用日期可参照附件《转让资产清单》),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备品备件税率13%,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产转让合同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进场安全保证金*佰万元整,作为受让方现场作业管理过程的保证。进场安全保证金在完成全部转让标的拆除、拆卸、移离(含建筑渣土等垃圾,下同)、清洗、复原等工作后,经转让方确认相关作业未给转让方或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且未出现其他违约情况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4、受让方不遵守转让方的规定,擅自将不属于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拆除运走或损坏,应承担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按照该资产原值或 (略) 场价值(二者就高原则)进行赔偿,并在进场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及由此导致进场安全保证金减少的,受让方须于收到相关赔偿通知3个工作日内补齐,否则转让方有权留置未拆运的资产,并保留追究受让方违约的权利。

5、若有相关安全、环保法规要求,受让方须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能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守拆除作业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和操作细则。受让方为拆除施工安全责任人,自行负责施工安全并承担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在拆除中对相邻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转、受让双方须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进场安全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办理转让标的的交割手续并共同签署《交割完毕反馈函》。

7、交割手续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指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格证书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机构进场作业(若进场作业的机构不具备上述资质,转让方有权拒绝该机构进场作业),包括转让标的拆除、拆卸、移离复原和清洗等。拆除、拆卸、移离、复原和清洗工作应在办理交割手续后45个自然日历日内完成。

8、其他交易条件以《资产转让合同书》约定为准。

四、特别提示

1、竞买人须到标的现场看样确认标的,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与组织方对其数量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不再因现场数量差异或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附件《转让资产清单》仅做参考,不作为实物交付的依据)。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作出任何保证及现场状况或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变化作出任何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竞买规则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五、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六、竞价保证金:详见“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七、公告期限:2022年9月9日—2022年10月12日。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刘先生、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监督电话:0591-*;

地址: (略) 鼓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转让资产清单》.pdf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挂牌价格(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福建湄 (略) 部分固定资产及备品备件(整体转让)

*.16

5000

备注:上述转让标的以现状整体转让。本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含增值税。

本次转让标的为BDO、PBT、PPG生产线上可正常使用的设备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设备、备品备件等,涉及4257项设备资产和3249项备品备件,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构建物(具体参考附件《转让资产清单》)。

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的部分标的已使用十三年,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对其数量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不再因现场数量差异或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附件《转让资产清单》仅做参考,可能出现账物不符的情况,不作为实物交付的依据)。

2、本次竞价转让成交价格不包含固定资产清洗、拆除、清渣、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所产生费用。受让方需自行承担固定资产清洗、拆除、清渣、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所产生费用。

3、受让方负责现场固定资产的拆卸,转让方未实施转让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道及其他辅助设施由受让方按标的现状予以妥善保护。严禁出现转让标的物拆卸后导致未实施转让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道及其他辅助设施出现倾斜、悬空、倒塌、损坏等情况,若因拆卸固定资产给转让方或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4、竞买人至现场看样后须到转让方处签署看样现场确认书(一式两份)。竞买人为企事业法人现场看样时,须提供竞买人加盖公章的看样授权委托书,未提供的转让方将拒绝竞买人现场看样。

二、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

2、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受让方须在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税务法律法规,按如下原则向受让方提供发票:

①2009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税率3%(具体金额及投入使用日期可参照附件《转让资产清单》),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2009年1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税率13%(具体金额及投入使用日期可参照附件《转让资产清单》),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备品备件税率13%,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资产转让合同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进场安全保证金*佰万元整,作为受让方现场作业管理过程的保证。进场安全保证金在完成全部转让标的拆除、拆卸、移离(含建筑渣土等垃圾,下同)、清洗、复原等工作后,经转让方确认相关作业未给转让方或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且未出现其他违约情况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4、受让方不遵守转让方的规定,擅自将不属于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拆除运走或损坏,应承担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按照该资产原值或 (略) 场价值(二者就高原则)进行赔偿,并在进场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及由此导致进场安全保证金减少的,受让方须于收到相关赔偿通知3个工作日内补齐,否则转让方有权留置未拆运的资产,并保留追究受让方违约的权利。

5、若有相关安全、环保法规要求,受让方须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能组织施工,并严格遵守拆除作业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和操作细则。受让方为拆除施工安全责任人,自行负责施工安全并承担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在拆除中对相邻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转、受让双方须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进场安全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办理转让标的的交割手续并共同签署《交割完毕反馈函》。

7、交割手续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指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格证书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机构进场作业(若进场作业的机构不具备上述资质,转让方有权拒绝该机构进场作业),包括转让标的拆除、拆卸、移离复原和清洗等。拆除、拆卸、移离、复原和清洗工作应在办理交割手续后45个自然日历日内完成。

8、其他交易条件以《资产转让合同书》约定为准。

四、特别提示

1、竞买人须到标的现场看样确认标的,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准,转让方与组织方对其数量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不再因现场数量差异或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附件《转让资产清单》仅做参考,不作为实物交付的依据)。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作出任何保证及现场状况或标的质量及数量等具体情况变化作出任何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竞买规则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五、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六、竞价保证金:详见“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七、公告期限:2022年9月9日—2022年10月12日。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刘先生、张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监督电话:0591-*;

地址: (略) 鼓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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