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福泰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2HL2000005)
七台河市福泰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2HL2000005)
项目名称 | (略) 福 (略) 增资扩股项目 | 项目编号 | 29ZZKG*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9/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1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略) 福 (略) | |||||||||||||||||||||||||||||||||||||||||||||||||||||||||
注册地(住所) | 黑龙 (略) 桃山区桃南街(大同街2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葛立波 | |||||||||||||||||||||||||||||||||||||||||||||||||||||||||
成立时间 | 2009/09/21 | 注册资本 (万元) | 18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92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对煤炭行业投资(涉及审批的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管理下属煤矿,煤炭生产(只限具备资格分支机构经营),制造、维修、销售矿山机械、电气设备,生产、销售煤炭加工用助剂、净水材料,市场设施及场地租赁、市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68人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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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并通过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黑龙江联交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namespace prefix = "o" /> 1、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产权权属清晰,增资扩股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增资扩股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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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资产总额 | - | |||||||||||||||||||||||||||||||||||||||||||||||||||||||||||
负债总额 | - | |||||||||||||||||||||||||||||||||||||||||||||||||||||||||||
净资产 | *.*元 | |||||||||||||||||||||||||||||||||||||||||||||||||||||||||||
每股对应估值 | *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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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本次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金:*元; 投资方拟认购资本金不得少于*元; 投资方投资额不得低于*.*元; | 拟增资底价 | *.*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七台河福泰来一井改造升级工程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完成后,增 (略) 51.01%;新增投资方持股比例48.99%。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略) 福 (略) 股东决定2022年8月29日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 (略) 、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黑龙江龙煤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黑龙江龙煤 (略) ; (略) 福 (略) 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批复(龙股发【2022】10号) |
特别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4月13日核 (略) 福 (略) 一井(下称“福泰来一井”)《采矿许可证》中,福泰来一井的采矿权人由增资 (略) 。根据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略) 福 (略) 获取福泰来一井采矿经营权方案的法律意见书》意见, (略) 签署了《福泰来一井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七矿公司作为福泰来一井目前的采矿权人,自其取得福泰来一井的《采矿许可证》之日起将福泰来一井承包给增资企业,增资企业须按照《福泰来一井承包合同》 (略) 支付相关费用;意向投资方应认可且应无条件配合增资企业履行《福泰来一井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安排。 2、目前,七矿公司取得的福泰来一井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将于2024年4月12日到期,到期后需申请延期,可能存在不能延期的风险,意向投资方应明确知悉该等风险。福泰来一井的设计开采年限为12.6年,自福泰来一井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之日起算, 在福泰来一井开采年限到期后不再进行扩储;在设计开采期限内,存在着福泰来一井《采矿许可证》不能延期的风险,意向投资方应明确知悉该等风险。 3、目前,福泰来一井正在进行改造升级,本次增资款将用于福泰来一井的改造升级,对于福泰来一井的改造升级,存在福泰来一井没有按期完成扩建,或不能通过技改验收等可能导致福泰来一井关停的风险,意向投资方应明确知悉上述情况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损失。 4、根据《黑龙 (略) (龙湖矿区)福 (略) 一井(扩大矿区范围)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关于《黑龙 (略) (龙湖矿区)福 (略) 一井(扩大矿区范围)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资源储量分割报告》及“关于转发《 (略) 部分矿井分割资源储量报告》的通知”,福泰来一井资源储量为760.*吨,可研报告利用可采储量约为533.*吨,而根据资源实际情况测算经济可采储量约为387.*吨,实际上该区域开采历史较长、地质构造程度复杂多变,受采动、地质构造复杂影响,存在实际可采储量小于经济可采储量的风险;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投资方同意接受该等事项可能给增资企业带来的一切费用、税负、义务、责任和风险。 5、 (略) 福 (略) 五井(以下简称“福泰来五井”)已于2019年11月11日关闭,增资企业计划在本次增资完成前将福泰来五井剩余部分资产处理完毕。为了不虚增增资企业资产,故本次增资企业的评估范围不包括福泰来五井的相关资产及权益。同时,福泰来五井未来资产损失费用及返还福泰来五井采矿权价 (略) 承担和享有,与意向投资方无关。 意向投资方应明确知悉福泰来五井的上述情况,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投资方愿意接受该等事项可能给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带来的一切义务、责任和风险。 6、 (略) 福 (略) 八井(以下简称“福泰来八井”)由第三方进行管理且由第三方享有福泰来八井的全部权益,根据七政【2022】43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龙煤七函【2022】3号文件的复函》意见“福泰来八井的安全监管责任由茄子河区人民政府负责,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责任由其兼并 (略) 承担, (略) 福 (略) 无关”。故本次增资企业的评估范围不包括福泰来八井的相关资产及权益,但存在着福泰来八井的实际管理人不承担福泰来八井的相关责任时,增资后的增资企业作为福泰来八井的采矿权人以及分支 (略) 福 (略) (略) 可能要承担有关费用、税负、义务和责任等风险。意向投资方应明确知悉福泰来八井以及分支 (略) 福 (略) (略) 的上述情况,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投资方愿意接受该等事项可能给融资后的增资企业带来的一切费用、税负、义务、责任和风险。 7、本次增资完成后, (略) 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工龄合并计算,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妥善安排工作。增资企业的退休人员及工亡和私亡遗属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继续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增资企业应支付员工的各项债务、补偿以及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等事宜,均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承担。意向投资方应充分知悉上述事项,并无条件配合增资企业、七矿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增资企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处理、履行与现有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8、增资企业目前托管的独立法人单位共34户家;其中,有七台河矿业精 (略) 等集体企业30户家, (略) (略) 、 (略) 正源 (略) 、七台河多力 (略) 、 (略) 广晟 (略) 场有限责任公 司4户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资企业与托管的34户家企业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增资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全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后勤副总经理 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对托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信访稳定、党的建设、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管理,承担对托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及安全、稳定、防疫等方面工作的责任;意向投资方应明确知悉前述事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意向投资方不参与对托管企业的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9、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基金,该基金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专项资金,不得挪做他用,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于福泰来一井完成技改项目正式开工后一次性向该安全基金专用账户内注入不低于*元的资金,意向投资人对此不能提出任何异议,安全基金专用账户的开设及管理由董事会选派专人负责。 10、增资企业在开发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风险及合规性问题、所有债权债务、全部合同及全部诉讼、仲裁、执行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等争议纠纷均由增资后的增资企业继续承继并履行,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投资方愿意接受该等事项可能给融资后的增资企业带来的一切费用、税负、义务、责任和风险。 11、对于目前增资企业已向第三方借入的建设资金,则在增资企业收到投资方按照增资协议支付的首笔增资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由增资企业偿还第三方提供的前期建设资金借款。如在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除投资人支付的增资价款外,如增资企业还需要资金投入,则通过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筹资提供资金支持,筹资的利率、利息支付时间及还款时间由各方另行协商确认。 12、除上述事项和风险外,如增资企业还存在其他任何可能的纠纷、债务、或有负债、违约、处罚等事宜和风险,均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继续承担及履行,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投资方愿意接受该等事项可能给融资后的增资企业带来的一切费用、税负、义务、责任和风险。 13、本次增资按照增资企业的现状进行增资,即意向投资方应自行了解、评估增资企业存在及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七矿公司、增资企业不对增资企业(包括其名下任何资产)、福泰来一井的任何事项做任何承诺、保证。意向投资方确认,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增资企业(包括其名下任何资产)、福泰来一井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并自行承担该等瑕疵及风险。意向投资方承诺不以增资企业(包括其名下任何资产)、福泰来一井的任何瑕疵和风险为由, (略) 、增资企业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对于目前增资企业已向第三方借入的建设资金,则在增资企业收到投资方按照增资协议支付的第一笔增资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由增资企业偿还第三方提供的前期建设资金借款。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1、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 (略) 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2、意向投资方最终投资金额、持股比例以签订增资协议为准。 3、本次引入投资方须以货币方式向增资企业进行出资。增资企业不接受货币以外的支付方式。 4、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增资企业董事会席位和监事会席位将按照股权比例进行调整配置,并经增资企业大股东审批同意后确定。 5、其他详见黑龙江联交所备查文件。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如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以协议增资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如征集2家及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最终投资方。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如信息披露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经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与增资企业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当是依法注册于中国境内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投资方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增资扩股申请书》、《增资扩股委托合同》等申请材料及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2、公告期满后,黑龙江联交所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并将审核意见通知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就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向黑龙江联交所书面确认。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增资企业投资资格书面确认通知之日5个工作日协助增资 (略) 络竞价方式选定最终投资方。增资企业确定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书,通知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 3、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黑龙江联交所公开披露信息及备查资料所载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增资企业(包括其名下任何资产)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并承诺自行承担该等情况和信息、风险、瑕疵以及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进行增资给其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增资信息公告的全部内容,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同意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进行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意向投资方承诺不以增资企业(包括其名下任何资产)的任何瑕疵和风险为由, (略) 和增资企业承担任何责任。 4、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完成日期间,增资企业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的享有和承担按照增资企业提供的增资协议中的约定执行。 5、意向投资方须同意本次增资前涉及的增资企业存在的各项风险及合规性问题、所有债权债务、全部合同及全部诉讼、仲裁、执行程序以及行政处罚、争议纠纷等由增资后的企业承继。 6、本次增资不接受任何对赌条款、兜底条款、股权回购条款、一票否决权条款。 7、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并同意:(1)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的30个工作日内(或增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认的时间)与增资企业股东和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协议的文本由增资企业提供,最终选定的投资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在增资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首期增资款和服务费汇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增资协议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保证金转至增资款后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剩余增资款按增资协议约定交纳。 | |
标的交付 | 由融资方与投资方在增资协议中约定。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1、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货币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 意向投资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5、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投资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现场尽调 | 公告期内,意向投资方自行尽调,并签署保密协议,如有必要可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增资企业与黑龙江联交所予以配合。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9/13至2022/11/10 | |
报名手续 | 一、投资申请 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6时前,登录黑龙 (略) 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本项目提交投资申请,并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意向投资方须提交材料 1、意向投资方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增资投资申请书,包括增资金额和增资比例等。 3、财务报告。意向投资方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 4、决策文件。同意意向投资方参加本次增资的决策或批准文件。 5、承诺书。意向投资方应以书面形式承诺以下内容: (1)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股东和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增资款和服务费汇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增资协议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保证金转至增资款后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剩余增资款按增资协议约定交纳。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交纳*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6时前,以资金到账为准,逾期视为保证金无效。汇入交易机构如下账户: 户 名:黑龙江联合产 (略) 账 号:*02 行号:* 开户行:哈 (略) 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 2、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投资价款;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确定最终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 3、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转为违约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进入择优程序,未参与后续竞争性谈判的;③意向投资方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放弃增资的;④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额增资款的。⑤意向投资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
服务费 | 收费标准:交易机构按照增资金额差额累进计算向投资方收取,其中*以下部分,按照*元收费;*-*元部分,按照1%收费;*元以上-1亿元部分,按照0.5%收费;1亿元以上-10亿元部分,按照0.3%收费。 | ||
附件下载 | 附件1: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doc 附件2:增资扩股委托合同.doc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杨先生0451-*、位女士0451-* |
技术支持 | 杨先生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单位地址 | (略) 南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 (略) |
项目名称 | (略) 福 (略) 增资扩股项目 | 项目编号 | 29ZZKG*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9/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1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略) 福 (略) | |||||||||||||||||||||||||||||||||||||||||||||||||||||||||
注册地(住所) | 黑龙 (略) 桃山区桃南街(大同街2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葛立波 | |||||||||||||||||||||||||||||||||||||||||||||||||||||||||
成立时间 | 2009/09/21 | 注册资本 (万元) | 18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92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对煤炭行业投资(涉及审批的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管理下属煤矿,煤炭生产(只限具备资格分支机构经营),制造、维修、销售矿山机械、电气设备,生产、销售煤炭加工用助剂、净水材料,市场设施及场地租赁、市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68人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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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并通过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黑龙江联交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namespace prefix = "o" /> 1、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产权权属清晰,增资扩股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增资扩股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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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资产总额 | - | |||||||||||||||||||||||||||||||||||||||||||||||||||||||||||
负债总额 | - | |||||||||||||||||||||||||||||||||||||||||||||||||||||||||||
净资产 | *.*元 | |||||||||||||||||||||||||||||||||||||||||||||||||||||||||||
每股对应估值 | *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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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本次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金:*元; 投资方拟认购资本金不得少于*元; 投资方投资额不得低于*.*元; | 拟增资底价 | *.*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七台河福泰来一井改造升级工程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增资完成后,增 (略) 51.01%;新增投资方持股比例48.99%。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略) 福 (略) 股东决定2022年8月29日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 (略) 、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黑龙江龙煤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黑龙江龙煤 (略) ; (略) 福 (略) 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批复(龙股发【2022】10号) |
特别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4月13日核 (略) 福 (略) 一井(下称“福泰来一井”)《采矿许可证》中,福泰来一井的采矿权人由增资 (略) 。根据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略) 福 (略) 获取福泰来一井采矿经营权方案的法律意见书》意见, (略) 签署了《福泰来一井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七矿公司作为福泰来一井目前的采矿权人,自其取得福泰来一井的《采矿许可证》之日起将福泰来一井承包给增资企业,增资企业须按照《福泰来一井承包合同》 (略) 支付相关费用;意向投资方应认可且应无条件配合增资企业履行《福泰来一井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安排。 2、目前,七矿公司取得的福泰来一井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将于2024年4月12日到期,到期后需申请延期,可能存在不能延期的风险,意向投资方应明确知悉该等风险。福泰来一井的设计开采年限为12.6年,自福泰来一井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产之日起算, 在福泰来一井开采年限到期后不再进行扩储;在设计开采期限内,存在着福泰来一井《采矿许可证》不能延期的风险,意向投资方应明确知悉该等风险。 3、目前,福泰来一井正在进行改造升级,本次增资款将用于福泰来一井的改造升级,对于福泰来一井的改造升级,存在福泰来一井没有按期完成扩建,或不能通过技改验收等可能导致福泰来一井关停的风险,意向投资方应明确知悉上述情况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损失。 4、根据《黑龙 (略) (龙湖矿区)福 (略) 一井(扩大矿区范围)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关于《黑龙 (略) (龙湖矿区)福 (略) 一井(扩大矿区范围)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资源储量分割报告》及“关于转发《 (略) 部分矿井分割资源储量报告》的通知”,福泰来一井资源储量为760.*吨,可研报告利用可采储量约为533.*吨,而根据资源实际情况测算经济可采储量约为387.*吨,实际上该区域开采历史较长、地质构造程度复杂多变,受采动、地质构造复杂影响,存在实际可采储量小于经济可采储量的风险;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投资方同意接受该等事项可能给增资企业带来的一切费用、税负、义务、责任和风险。 5、 (略) 福 (略) 五井(以下简称“福泰来五井”)已于2019年11月11日关闭,增资企业计划在本次增资完成前将福泰来五井剩余部分资产处理完毕。为了不虚增增资企业资产,故本次增资企业的评估范围不包括福泰来五井的相关资产及权益。同时,福泰来五井未来资产损失费用及返还福泰来五井采矿权价 (略) 承担和享有,与意向投资方无关。 意向投资方应明确知悉福泰来五井的上述情况,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投资方愿意接受该等事项可能给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带来的一切义务、责任和风险。 6、 (略) 福 (略) 八井(以下简称“福泰来八井”)由第三方进行管理且由第三方享有福泰来八井的全部权益,根据七政【2022】43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龙煤七函【2022】3号文件的复函》意见“福泰来八井的安全监管责任由茄子河区人民政府负责,该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责任由其兼并 (略) 承担, (略) 福 (略) 无关”。故本次增资企业的评估范围不包括福泰来八井的相关资产及权益,但存在着福泰来八井的实际管理人不承担福泰来八井的相关责任时,增资后的增资企业作为福泰来八井的采矿权人以及分支 (略) 福 (略) (略) 可能要承担有关费用、税负、义务和责任等风险。意向投资方应明确知悉福泰来八井以及分支 (略) 福 (略) (略) 的上述情况,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投资方愿意接受该等事项可能给融资后的增资企业带来的一切费用、税负、义务、责任和风险。 7、本次增资完成后, (略) 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工龄合并计算,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妥善安排工作。增资企业的退休人员及工亡和私亡遗属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继续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增资企业应支付员工的各项债务、补偿以及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等事宜,均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承担。意向投资方应充分知悉上述事项,并无条件配合增资企业、七矿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增资企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处理、履行与现有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8、增资企业目前托管的独立法人单位共34户家;其中,有七台河矿业精 (略) 等集体企业30户家, (略) (略) 、 (略) 正源 (略) 、七台河多力 (略) 、 (略) 广晟 (略) 场有限责任公 司4户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资企业与托管的34户家企业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增资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全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后勤副总经理 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对托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信访稳定、党的建设、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管理,承担对托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及安全、稳定、防疫等方面工作的责任;意向投资方应明确知悉前述事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意向投资方不参与对托管企业的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9、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基金,该基金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专项资金,不得挪做他用,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于福泰来一井完成技改项目正式开工后一次性向该安全基金专用账户内注入不低于*元的资金,意向投资人对此不能提出任何异议,安全基金专用账户的开设及管理由董事会选派专人负责。 10、增资企业在开发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风险及合规性问题、所有债权债务、全部合同及全部诉讼、仲裁、执行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等争议纠纷均由增资后的增资企业继续承继并履行,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投资方愿意接受该等事项可能给融资后的增资企业带来的一切费用、税负、义务、责任和风险。 11、对于目前增资企业已向第三方借入的建设资金,则在增资企业收到投资方按照增资协议支付的首笔增资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由增资企业偿还第三方提供的前期建设资金借款。如在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除投资人支付的增资价款外,如增资企业还需要资金投入,则通过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筹资提供资金支持,筹资的利率、利息支付时间及还款时间由各方另行协商确认。 12、除上述事项和风险外,如增资企业还存在其他任何可能的纠纷、债务、或有负债、违约、处罚等事宜和风险,均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继续承担及履行,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投资方愿意接受该等事项可能给融资后的增资企业带来的一切费用、税负、义务、责任和风险。 13、本次增资按照增资企业的现状进行增资,即意向投资方应自行了解、评估增资企业存在及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七矿公司、增资企业不对增资企业(包括其名下任何资产)、福泰来一井的任何事项做任何承诺、保证。意向投资方确认,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增资企业(包括其名下任何资产)、福泰来一井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并自行承担该等瑕疵及风险。意向投资方承诺不以增资企业(包括其名下任何资产)、福泰来一井的任何瑕疵和风险为由, (略) 、增资企业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对于目前增资企业已向第三方借入的建设资金,则在增资企业收到投资方按照增资协议支付的第一笔增资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由增资企业偿还第三方提供的前期建设资金借款。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1、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 (略) 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2、意向投资方最终投资金额、持股比例以签订增资协议为准。 3、本次引入投资方须以货币方式向增资企业进行出资。增资企业不接受货币以外的支付方式。 4、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增资企业董事会席位和监事会席位将按照股权比例进行调整配置,并经增资企业大股东审批同意后确定。 5、其他详见黑龙江联交所备查文件。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网络动态报价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如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以协议增资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如征集2家及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最终投资方。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如信息披露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经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与增资企业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当是依法注册于中国境内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投资方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6:00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增资扩股申请书》、《增资扩股委托合同》等申请材料及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2、公告期满后,黑龙江联交所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并将审核意见通知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就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向黑龙江联交所书面确认。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增资企业投资资格书面确认通知之日5个工作日协助增资 (略) 络竞价方式选定最终投资方。增资企业确定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书,通知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 3、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黑龙江联交所公开披露信息及备查资料所载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增资企业(包括其名下任何资产)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并承诺自行承担该等情况和信息、风险、瑕疵以及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进行增资给其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增资信息公告的全部内容,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同意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进行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意向投资方承诺不以增资企业(包括其名下任何资产)的任何瑕疵和风险为由, (略) 和增资企业承担任何责任。 4、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完成日期间,增资企业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的享有和承担按照增资企业提供的增资协议中的约定执行。 5、意向投资方须同意本次增资前涉及的增资企业存在的各项风险及合规性问题、所有债权债务、全部合同及全部诉讼、仲裁、执行程序以及行政处罚、争议纠纷等由增资后的企业承继。 6、本次增资不接受任何对赌条款、兜底条款、股权回购条款、一票否决权条款。 7、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并同意:(1)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的30个工作日内(或增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认的时间)与增资企业股东和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协议的文本由增资企业提供,最终选定的投资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在增资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首期增资款和服务费汇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增资协议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保证金转至增资款后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剩余增资款按增资协议约定交纳。 | |
标的交付 | 由融资方与投资方在增资协议中约定。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1、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 (略) 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 (略) 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货币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 意向投资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5、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投资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现场尽调 | 公告期内,意向投资方自行尽调,并签署保密协议,如有必要可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增资企业与黑龙江联交所予以配合。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9/13至2022/11/10 | |
报名手续 | 一、投资申请 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6时前,登录黑龙 (略) 站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本项目提交投资申请,并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意向投资方须提交材料 1、意向投资方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增资投资申请书,包括增资金额和增资比例等。 3、财务报告。意向投资方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近期财务报表。 4、决策文件。同意意向投资方参加本次增资的决策或批准文件。 5、承诺书。意向投资方应以书面形式承诺以下内容: (1)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股东和增资企业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增资款和服务费汇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黑龙江联交所在收到增资协议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保证金转至增资款后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剩余增资款按增资协议约定交纳。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交纳*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6时前,以资金到账为准,逾期视为保证金无效。汇入交易机构如下账户: 户 名:黑龙江联合产 (略) 账 号:*02 行号:* 开户行:哈 (略) 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 2、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投资价款;未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确定最终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 3、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转为违约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进入择优程序,未参与后续竞争性谈判的;③意向投资方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放弃增资的;④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额增资款的。⑤意向投资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
服务费 | 收费标准:交易机构按照增资金额差额累进计算向投资方收取,其中*以下部分,按照*元收费;*-*元部分,按照1%收费;*元以上-1亿元部分,按照0.5%收费;1亿元以上-10亿元部分,按照0.3%收费。 | ||
附件下载 | 附件1: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doc 附件2:增资扩股委托合同.doc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杨先生0451-*、位女士0451-* |
技术支持 | 杨先生045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单位地址 | (略) 南 (略) 28-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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