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金华市金厦水泥构件有限公司三套商砼搅拌站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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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金华市金厦水泥构件有限公司三套商砼搅拌站拆除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原金华市金厦水泥构件有限公司三套商砼搅拌站拆除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等纸质资料,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材料。2.施工相关要求:(1)受让方按转让方的管理要求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提供参与作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信息;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标的时,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应安排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现场作业,进入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2)受让方必须在施工前及时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缴纳保险费。(3)在拆除标的物过程中受让方应根据需要自行解决供水、供电等问题,转让方在现场施工、供水供电提供必要协助,但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4)拆除施工时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受让方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及防护预案,现场做好扬尘控制和有毒有害易爆燃气体检测。(5)在施工过程中,受让方不得破坏并须妥善保护该相关区域的基础设施,并承担因在拆除施工期间引起损坏的一切责任并给予补偿。(6)受让方保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执行。因处置不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7)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及相关上级部门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3.标的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图片等仅供参考,具体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所有标的均不保证能正常使用、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4.转让方、交易所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等均不作任何担保,也不承担标的瑕疵的担保责任;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的套数,仅为标的计量单位,转让方及交易所并不对相关设备系统的完整性负责,如任何设备系统存在组件、配件等缺失情形,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或组织方在竞价前未予披露为由而要求赔偿、调整受让价格或不履行成交后续手续等,否则视为违约;所有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5..因转让标的处于征迁区块,标的周边存有大量破碎水泥块、黏土等,受让方不得盗运,否则视为受让方严重违约,按照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执行。6.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稿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7.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拆除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已予以确认。看样地点: (略) 金东区多湖街道东湄工业园征迁区块原金厦集团厂区内;看样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8:00(因疫情原因,转让方仅在规定时间安排实地看样,逾期不予接待),看样联系人:钱先生*。实地看样人必 (略) 疫情防控要求进入现场并服从转让方现场管理(如行程码、健康码必须符合当地防疫要求等)。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略)
    注册地 (略) 金东区多湖街道金源街505号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Q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87.4316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公告挂牌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4.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范围仅为三套商砼搅拌站地面以上设备、设施,地面以下的附属设施不得破坏,拆除的零部件全部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对标的现场地面、周边进行开挖;标的具体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5.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人民币*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0%,受让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相关要求完成所有标的资产的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等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若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补足。7.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一切以开票人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8.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之日起(视为标的资产移交完毕),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标的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负责。本标的物交割手续前受让资产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交割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9.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10.受让方如具备相关拆除资质,由受让方自行组织进行拆除工作,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关拆除资质,受让方必须委托具备相关拆除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受让方在对标的的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拆除相关措施也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对本次标的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的消防、治安、人身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全面负责。如发生亊故、案件、造成损失受让方应负全责,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11.受让方须自行拆卸、运输、搬离受让资产,受让方在完成交割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手续后次日开始计算)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受让资产的搬离等工作。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所有标的拆除并搬离现场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成交价的2%/日标准向受让方支付延时违约金,若逾期10日仍未搬离完毕的,则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另行按照合同总转让价款的20%向*方支付违约金,剩余未搬离标的物资产则视为受让方放弃相关权益,默认并由转让方全权处置。 12.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标的资产。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30.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 标的信息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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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材料附件
  • 图片浏览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579-*
    手机号*
    传真邮箱*@*63.com
    地址 (略) 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8楼(806室、807室、808室)网址
    转让方联系人钱先生电话
    传真邮箱
    地址网址
  •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原金华市金厦水泥构件有限公司三套商砼搅拌站拆除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等纸质资料,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材料。2.施工相关要求:(1)受让方按转让方的管理要求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提供参与作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信息;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标的时,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应安排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现场作业,进入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2)受让方必须在施工前及时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缴纳保险费。(3)在拆除标的物过程中受让方应根据需要自行解决供水、供电等问题,转让方在现场施工、供水供电提供必要协助,但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4)拆除施工时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受让方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及防护预案,现场做好扬尘控制和有毒有害易爆燃气体检测。(5)在施工过程中,受让方不得破坏并须妥善保护该相关区域的基础设施,并承担因在拆除施工期间引起损坏的一切责任并给予补偿。(6)受让方保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执行。因处置不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7)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及相关上级部门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3.标的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图片等仅供参考,具体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所有标的均不保证能正常使用、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受让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4.转让方、交易所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等均不作任何担保,也不承担标的瑕疵的担保责任;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的套数,仅为标的计量单位,转让方及交易所并不对相关设备系统的完整性负责,如任何设备系统存在组件、配件等缺失情形,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或组织方在竞价前未予披露为由而要求赔偿、调整受让价格或不履行成交后续手续等,否则视为违约;所有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5..因转让标的处于征迁区块,标的周边存有大量破碎水泥块、黏土等,受让方不得盗运,否则视为受让方严重违约,按照合同相关违约条款执行。6.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样稿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7.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拆除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已予以确认。看样地点: (略) 金东区多湖街道东湄工业园征迁区块原金厦集团厂区内;看样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8:00(因疫情原因,转让方仅在规定时间安排实地看样,逾期不予接待),看样联系人:钱先生*。实地看样人必 (略) 疫情防控要求进入现场并服从转让方现场管理(如行程码、健康码必须符合当地防疫要求等)。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略)
    注册地 (略) 金东区多湖街道金源街505号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Q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计价方式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87.4316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公告挂牌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4.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标的拆除范围仅为三套商砼搅拌站地面以上设备、设施,地面以下的附属设施不得破坏,拆除的零部件全部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对标的现场地面、周边进行开挖;标的具体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5.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人民币*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9644),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0%,受让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应根据转让方相关要求完成所有标的资产的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等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若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补足。7.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一切以开票人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8.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之日起(视为标的资产移交完毕),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标的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负责。本标的物交割手续前受让资产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交割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9.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10.受让方如具备相关拆除资质,由受让方自行组织进行拆除工作,如受让方不具备相关拆除资质,受让方必须委托具备相关拆除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受让方在对标的的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全部由受让方负责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拆除相关措施也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对本次标的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的消防、治安、人身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全面负责。如发生亊故、案件、造成损失受让方应负全责,受让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11.受让方须自行拆卸、运输、搬离受让资产,受让方在完成交割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手续后次日开始计算)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受让资产的搬离等工作。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所有标的拆除并搬离现场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成交价的2%/日标准向受让方支付延时违约金,若逾期10日仍未搬离完毕的,则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另行按照合同总转让价款的20%向*方支付违约金,剩余未搬离标的物资产则视为受让方放弃相关权益,默认并由转让方全权处置。 12.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标的资产。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30.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线上;
  • 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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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资料公示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协议.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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