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人民法院关于饶河县向阳街11-1-652号房屋及附属土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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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人民法院关于饶河县向阳街11-1-652号房屋及附属土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2022)黑0524执恢74号之一

黑龙 (略) 饶 (略) 将于2022年9月29日10时至2022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工商银行融e购”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平房房屋200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房屋坐落在饶河县饶河镇向阳街,丘(地)号11-1-652号,平房,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66.50平方米(其中住宅52.065平方米,车库114.435平方米),砖基础,檐高4.8米,跨度9米,490外墙,240内墙,木屋架,塑钢窗,防盗门/车库门,水泥瓦屋面,水泥地,有供电、有供水、无排水、自取暖,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平房房屋占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1宗,使用权面积418平方米,坐落于饶河县饶河镇十一委(向阳街11-1-652号)。此土地使用权占地四至为东临房屋,西邻房屋,南邻向阳街,北邻村道,地号为11-44-12,图号为5185.2-*.5,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面积418平方米,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四通”(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内“四通”(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地势平坦,形状较规则。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拍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委托事项注意: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法院统一组织看样工作,联系人:张法官:046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水、电、供热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成交后自行处理,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供热、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 (略) 联系。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工商银行融e购”注册账 (略) 拍系统交纳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 (略) 指定账户(开户行所在地: (略) 饶河县,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饶河支行,户名:饶 (略) 执行款专户,账户:*3072)。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情况,请竞买人 (略) 上充值情况选择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工商银行融e购”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张法官:046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项, (略) 咨询。

监督电话:0469-*。

联系地址:黑龙 (略) 饶河县通岛街中段。

“工商银行融e购”技术咨询:*,黑龙江伴客 (略) 。

饶 (略)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暂无修改记录
,饶河县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2022)黑0524执恢74号之一

黑龙 (略) 饶 (略) 将于2022年9月29日10时至2022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工商银行融e购”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平房房屋200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房屋坐落在饶河县饶河镇向阳街,丘(地)号11-1-652号,平房,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66.50平方米(其中住宅52.065平方米,车库114.435平方米),砖基础,檐高4.8米,跨度9米,490外墙,240内墙,木屋架,塑钢窗,防盗门/车库门,水泥瓦屋面,水泥地,有供电、有供水、无排水、自取暖,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平房房屋占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1宗,使用权面积418平方米,坐落于饶河县饶河镇十一委(向阳街11-1-652号)。此土地使用权占地四至为东临房屋,西邻房屋,南邻向阳街,北邻村道,地号为11-44-12,图号为5185.2-*.5,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面积418平方米,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四通”(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内“四通”(通上水、通电、通路、通讯),地势平坦,形状较规则。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拍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委托事项注意: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工商银行融e购”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法院统一组织看样工作,联系人:张法官:046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水、电、供热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成交后自行处理,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供热、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 (略) 联系。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 (略) 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工商银行融e购”注册账 (略) 拍系统交纳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 (略) 指定账户(开户行所在地: (略) 饶河县,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饶河支行,户名:饶 (略) 执行款专户,账户:*3072)。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情况,请竞买人 (略) 上充值情况选择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工商银行融e购”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张法官:046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项, (略) 咨询。

监督电话:0469-*。

联系地址:黑龙 (略) 饶河县通岛街中段。

“工商银行融e购”技术咨询:*,黑龙江伴客 (略) 。

饶 (略)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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